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依法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履行代表职务的重要形式。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35件,其中,财政经济方面的13件,监察和司法方面的1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8件,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6件,农业与农村方面的2件,社会建设方面的5件。大会主席团决定,将其中16件符合议案条件的作为代表议案处理,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在闭会期间审议,其他19件转为代表建议处理。
作为代表议案处理的16件是:德州代表团滕双兴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山东省保障“一次办好”改革规定》的议案,东营代表团厉彦林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抓紧出台《山东省老年教育条例》的议案,菏泽代表团赵胜利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议案,菏泽代表团任兰花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议案,德州代表团魏荣庆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的议案,菏泽代表团赵建峰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议案,临沂代表团程萍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山东省“一次办好”改革规定》的议案,德州代表团魏荣庆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山东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议案,德州代表团朱恩鹤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力度的议案,临沂代表团丁继芬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的议案,济宁代表团陈梅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山东省家政服务管理条例》的议案,济宁代表团王朝君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的议案,临沂代表团何中菊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山东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的议案,菏泽代表团宋爱珍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山东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的议案,青岛代表团单连忠等2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山东省邮政条例》的议案,潍坊代表团马东宁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山东省律师工作条例》的议案。
大会议案组工作人员认真处理代表议案建议(张晓蓬摄)
代表所提议案内容主要涉及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地方金融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促进教育体制改革、加强食品质量和安全管理、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这些议案,绝大多数都是代表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的,案由翔实,案据充分,方案切实可行,法规案大都附有法规草案文本。这些议案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体现了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对于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山东工作全面步入高质量发展轨道,奋力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将产生积极作用。
另外,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840件,与改作代表建议处理的19件议案,一并交有关部门和组织研究办理,及时答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