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明立
西汉南越王墓出土的“文帝行玺”龙钮金印,印文清晰,尺寸较同时期的玺印大,制作精美,长期以来与“帝印”螭虎钮玉印、“赵昧”覆斗式玉印、“文帝九年,乐府官造”铜勾鑃一起,被作为断定南越王墓墓主、南越王墓年代以及南越王僭越礼制的重要物证[1]。但囿于文献记载和同类出土文物的限制,研究者在引用文献记载对文物上所蕴含的信息进行印证时,尚有不清晰之处。本文通过梳理考古情境下的西汉南越王墓墓主玺印,结合文献关于帝王印玺的记载,对“文帝行玺”的内涵进行探讨,以期丰富对它的认识。
一、 “文帝行玺”的出土
“文帝行玺”金印出土于西汉南越王墓主棺室内墓主胸部位置。南越王墓墓主身上共随葬由漆盒盛装的3组玺印,每组3枚,分别是胸部位置的“文帝行玺”金印(D79)(图一)和2枚无字玉印(D78-1、D78-2),腹部的“泰子”金印(D81)(图二)、“泰子”玉印(D80)(图三)和l枚无字玉印(D82),腹腿间的“赵眜”玉印(D33)(图四)、“帝印”玉印(D34)(图五)和l枚无字绿松石印(D83)[2]。另外,在西耳室出土有“眜”字封泥(C262-1图六、C262-2)和“帝印”封泥(C80-2、C162-2)(图七、图八),封泥上的文字与所出印玺字体和结构有别,应是用其他印玺戳印的。在这些印章中具有职位意义的是“文帝行玺”“帝印”“泰子”金印和“泰子”玉印,也是断定南越王墓墓主身份的重要依据,然而其上印文既不见于其他地区的出土或传世文物中,也不见于文献记载。
二、考古情境下的“文帝行玺”
“文帝行玺”金印在西汉南越王墓墓主三组印章中长期以来最受重视,不但因为其制作精美、形制特殊,更因为“文帝行玺”这四字印文可作为明证墓主身份的直接证据。但综观墓主周身出土的三组印章,每组玺印均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它们分别从不同方面代表着墓主的身份,“文帝行玺”的内涵应置于整个西汉南越王墓的情境中去理解。
西汉南越王墓墓主赵眜随葬玺印分成三组,应是有意为之,它们分别代表了赵眜的多重身份:“文帝行玺”与两枚无字玉印代表赵眜统治南越国时期的“文帝”身份;“泰子”金印和“泰子”玉印代表赵眜统治南越国之前的身份;“赵眜”玉印、“帝印”玉印亦应代表着除了前两重身份之外的身份。“赵眜”玉印无疑如黎金先生所言是墓主的名章[3],但“帝印”与“文帝行玺”同时出土,一称“印”一称“玺”,则不同寻常。研究者们亦对南越国“玺”“印”使用制度进行过讨论:黎金先生认为,“‘文帝行玺金印为官印,‘帝印螭虎钮玉印为副印。正主外、副主内”[4]。吴凌云先生认为,“‘帝印封泥、玉印和‘文帝行玺同出,则正反映了秦朝印、玺初分时的混乱情况”[5]。劉瑞先生认为,“即使印章内容中同样有‘帝,‘文帝行玺的级别也要远高于‘帝印……由于具有不同的等级和使用功能,于是产生了‘文帝行玺和‘帝印中‘玺与‘印的区别……‘文帝行玺应是当时用来‘征大臣时所用,而‘帝印则用途较之广泛得多”[6],但刘瑞先生并未提及“帝印”的具体用途。
从西汉南越王墓出土的“右夫人玺”“左夫人印”“泰夫人印”“夫人印”,其中右夫人用“玺”而其他夫人用“印”来看,即使在南越国“玺”与“印”亦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等级和地位的差异。至少在赵昧统治南越国时期,“玺”所代表的等级高于“印”[7]。但是这并不能完全说明“文帝行玺”的级别要高于“帝印”。首先,“文帝行玺”因有磕碰的痕迹,而被认为具有实用功能,即这是一枚实用印[8];其次,墓中同出“帝印”封泥,其与“帝印”玉印字体与写法均相异,表明不同于墓中出土专门用于随葬的“帝印”,另有一枚具有实用功能的“帝印”存在[9]。因此,没有道理说明将级别高的“文帝行玺”(“正印”、官印)随葬,而将级别低的“帝印”(“副印”)留存于世继续使用,二者的区别应主要是由功能不同所造成的。
一种可能是“帝印”或为前代南越王所制,代代传授至赵昧,因这一特殊意义,其原件仍留存于世,而另做一枚随葬。其一,汉代帝玺代代相传的记载见于《汉官仪》:“子婴上始皇玺,因服御之,代代传受,号日‘汉传国玺。天子有传国玺,文日:‘受命于天,既寿且康。不以封也。”[10]虽然《汉官仪》所言是汉王朝的情况,但为了确认后代帝王与前代帝王的传承关系,南越国也极有可能制作传国印玺;其二,由于“文帝行玺”具有“文帝”这一明显的身份标识,应专门为赵眜所作所用,而“帝印”没有明显的身份标识,因此在南越国“帝印”存在代代相传的可能;其三,由于印、玺初分时期尚未形成明显的等级差异,在赵佗时代制作的“帝印”称“印”而非“玺”也并不奇怪。因此,“赵眜”玉印、“帝印”玉印这一组印章很有可能代表着赵眜统治南越国是继承前一代南越王赵佗的,以此强调自己的正统身份,亦可能因为“帝印”是需要代代传授的印玺,因此另做一枚随葬。
综上,赵眜的身份是多重的,而他极有可能为了使得自己逝后仍能享受生前的权势,而将象征自己重要身份的三组玺印均随葬:“文帝行玺”象征自身具有统治南越国的权力,“泰子”金印和玉印象征自己统治之前的“泰子”身份,“赵昧”玉印是“名章”,“帝印”玉印代表着自己统治的正统性。
三、文献语境下的“文帝行玺”
作为一枚南越国自制的玺印[11],“文帝行玺”并不见于文献记载,仅见与之相关的南越王印、武帝玺与文帝玺等内容。作为成书时间与南越国存续时间最为接近,在理解汉王朝中央政府对南越国认识方面具有不可辩驳的重要价值的《史记》,也仅仅记载了汉高祖赐印赵佗[12]和婴齐继位之后藏武帝玺等事件,至于印玺形制、印文均无记录。且“婴齐藏玺”这一事件在《史记》和《汉书》中记载有所不同,《史记·南越列传》记载“婴齐嗣立,即藏其先武帝玺”,《汉书·西南夷两粤朝鲜传》则说“婴齐嗣立,即臧其先武帝、文帝玺”。虽然《史记》《汉书》等对南越国的记载带有强烈的以中央王朝为正统的色彩,但《汉书》关于“文帝玺”存在的记载却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考古发现的“文帝行玺”的证实。
文献记载的汉王朝皇帝用玺不只一枚,有一玺[13]、六玺[14]、三玺[15]之说,黎金先生认为“三玺”的论据最为充分[16],由于《汉书》《汉官旧仪》为东汉文献,而南越王墓为西汉前期的墓葬,一来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其所记录未必完全符合西汉前期的情况,但可作为重要的参考,这从1968年陕西咸阳北原采集的“皇后之玺”白玉螭虎钮玉印和《封泥考略》收录的“皇帝信玺”封泥[17]中可以看出;二来现存文献主要记载的是汉王朝的情况,与南越国的情况未必相同,但赵昧模仿汉制的可能性是存在的,这从文献所记载的“皇帝行玺”与考古发现的“文帝行玺”的相似性可以看出。
如果暫从探讨皇帝玺的具体数目中跳脱出来,可以发现一玺、六玺、三玺的说法均从某一角度表现了汉王朝的实际情况:“一玺”即“传国玺”,代表皇帝玺的传承性质;“六玺”或为“三玺”的发展,均是为适应管理的需要而制作的具有不同功能的玺印。从这个角度观察就会发现,西汉南越王墓出土的墓主玺印,有可能模仿汉帝玺印的形式,更有可能借鉴它的功用。而这也再一次印证了西汉南越王墓墓主三组玺印的内涵。“文帝行玺”是对汉王朝皇帝“三玺”或“六玺”功能的模仿,用于行使某一方面的职权。很可能“文帝行玺”并非只有一枚,而与文帝行玺同出的两枚无字玉印或许便象征着具有其他职能的文帝玺。“帝印”白玉螭虎钮的钮制和材质是对汉朝皇帝玺的外形以及“传国玺”这一功能的模仿。至于与“赵眜”玉印、“帝印”玉印同出的绿松石无字覆斗钮印有何功用,其使用“绿松石”这一材质进行制作是否有特殊含义或功能,尚不可知。
另外,“文帝行玺”为龙钮金印,“帝印”为螭虎钮玉印。“金”印与“玉”印是否因材质不同而有等级、功能之别?《汉旧仪》中记载,皇帝用“玺”,白玉螭虎钮[18];诸侯王用“玺”,黄金橐驼纽;列侯用“印”,黄金龟钮[19]。但南越国用印很难参考这一记载。从当前西汉南越王墓的发现来看,“金”印与“玉”印更多的是功能的不同,而非等级之别,是否为主辅之分,亦难证实。
四、结语
考古资料与文献资料各自有着自身独特的解读方式,只有在充分认识两类资料所蕴含信息的基础上,才有可能相互印证。西汉南越王墓中出土的“文帝行玺”并非简单的南越王僭越礼制的证据,而是从多方面展现了赵昧在南越国统治时期使用象征多重不同的身份的多枚玺印行使职权的历史。“文帝行玺”及其他墓主玺印的出土一方面表现出南越国不同于汉王朝的礼制,体现出南越国的特殊性和创造性。其特殊性体现在:赵昧生前为自己加尊号“文帝”,并制作“文帝行玺”,而汉王朝在帝王逝世后才会被加封谥号,因此汉皇帝玺印中不会有“文帝”的字样;其创造性表现在:印章使用龙钮,使用绿松石等材料制作等。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南越国对汉王朝礼制借鉴和模仿:使用“传国玺”体现帝王权力的传承,运用白玉螭虎钮的形制,借鉴不同玺印行使不同职能的方式等。
当然,从汉王朝立场上看,“文帝行玺”确实体现了对汉礼制的僭越。但从南越国的角度来看,这不过体现出在强大的汉帝国自顾不暇的时期,南越国的统治者们努力建立一套统治秩序的尝试,并在建立的过程中积极向汉帝国学习、借鉴。但当汉帝国与南越国接触之时,这套统治秩序不免引起意欲将南越国纳入汉帝国版图的汉统治者的不满,这种不满体现在《史记》等文献中,则成了“反叛”或“僭越”行为。
[1]黎金:《西汉南越王的“文帝行玺”与玉印》,《广州文物考古集》,广州出版社,2005年;刘瑞:《“文帝行玺”、“帝印”之“玺”、“印”考辨》,《中国文物报》2004年8月13日。
[2]广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等:《西汉南越王墓》,文物出版社,1991年。根据发掘报告,墓主玺印分为3组,其中第一组中的“文帝行玺”金印(D79)与一枚倒向右边的无字玉印(D781)相距30厘米,另一枚无字玉印(D78-2)则滚落到玉衣之下。
[3]黎金:《西汉南越王的“文帝行玺”与玉印》文中认为:第一盒内的“文帝行玺”显示墓主的皇帝身份;第二盒有二枚“泰子”印。这是一主赵佗之子的官印,因早殁,没有继承王位,由佗孙赵昧接掌;第三盒“帝印”与“赵昧”印共存,反映了“赵眜”的名章的性质。
[4]同[1],见黎金文。
[5]吴凌云:《南越玺印与陶文》,广州市文化局编:《考古发现的南越玺印与陶文》,澳门特别行政区民政总署文化康乐部制作,2005年,第196页。
[6]刘瑞:《“文帝行玺”、“帝印”之“玺”、“印”考辨》,《中国文物报》2004年8月13日。
[7]孙闻博:《秦汉太尉、将军演变新考——以玺印资料为中心》。秦官印所见,更多以“印”为称。据前讨论,相对于“玺”“印”称呼混用,称“印”官印很可能较称“玺”者时代为晚。由“玺”到“印”,或许体现了秦玺印制度的前后变化。
[8]同[2],第204页。
[9]同[5],第196页。文中认为至于出土的“帝印”玉印与“帝印”封泥印文刻写方法有所不同,则说明至少有两枚不同的“帝印”,下葬的这枚可能是明器。
[10](清)孙星衍等辑:《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第187页。
[11]“文帝行玺”应为赵眜自制的玺印。首先,“文帝”的称号于汉王朝而言是僭越之举,不可能由汉王朝册封,且这与汉王朝于帝王逝后封“谥号”的礼制不符。其次,可从文献记载中证实,南越王赵佗生前曾自封“南越武帝”,“高后时,有司请禁粤关市铁器。……佗乃自尊号为南越武帝”(《史记·南越列传》)。赵佗自封“武帝”的现象并非绝无仅有,另有“余善刻武帝玺自立,诈其民,为妄言”(《史记·东越列传》),可见东越王余善亦自制“武帝玺”,自封“武帝”。因此“文帝”亦可能是赵昧生前为自己所加的称号,并自制“文帝玺”。再者,西汉南越王墓出土的“文帝行玺”在考古发现的两汉帝王玺印及封泥中,它边长5 1厘米的尺寸过大,龙钮的形制亦不见于其他玺印,亦证明这是赵眜自制的一枚玺印。
[12]《史记·郦生陆贾列传》记载,“高祖使陆贾赐尉他印为南越王”。《史记·南越列传》记载,“遣臣授君王印,剖符通使”。
[13]同[10],第187页。《汉官仪》记载,“子婴上始皇玺,因服御之,代代传受,号日‘汉传国玺。天子有传国玺,文日:‘受命于天,既寿且康。不以封也”。
[14]同[10],第31页。其中《汉官旧仪·卷上》记载,“皇帝六玺,皆白玉螭虎钮,文日‘皇帝行玺‘皇帝之玺‘皇帝信玺‘天子行玺‘天子之玺‘天子信玺,凡六玺。皇帝行玺,凡封命用之”。
[15]《汉书·霍光传》记载,“(昌邑王)受皇帝信玺、行玺大行前,就次发玺不封”。孟康注:“汉初有三玺,天子之玺自佩,行玺、信玺在符节台。”
[16]黎金:《西汉南越王的“文帝行玺”与玉印》,第173页。
[17]吴式芬、陈介祺辑:《封泥考略》,中国书店出版社,1990年。
[18]同[10],第30、62页。
[19]同[10],第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