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产品对韩国出口贸易研究

2019-04-02 07:31
福建质量管理 2019年5期
关键词:最惠国降税关税

(海南大学 海南 海口 570203)

一、中韩自贸区发展进程

中韩自贸区最早提出是在2004年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中韩两国领导人提出建立双边的构想,并共同宣布启动两国可行性的民间联合研究。中国和韩国的相关机构组成联合课题组,正式展开为期两年的中韩民间联合研究。2006年启动官产学联合研究的计划,目的是更为深入全面地分析中韩的预期效应,具体涉及建立中韩的宏观经济影响、的涵盖领域、贸易投资自由化对产业的影响以及敏感产业和领域的处理方式等问题。

2014年11月签署结束《中韩自贸区实质性谈判的会议纪要》,结束实质性谈判,并于次年6月,中韩两国政府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至此,中韩自贸区谈判全部完成。中韩自贸协定是中国迄今为止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领域范围最为全面的自贸协定。

2017年12月14日,中韩两国签署了《关于启动中韩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的谅解备忘录》,中韩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正式启动。中韩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是我国在自由贸易协定中首次使用负面清单方式开展服务贸易和投资谈判,为两国企业营造更加自由和便利的服务贸易和投资环境。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自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第一次降税以来,已四次削减关税,双方零关税产品已覆盖双边贸易额的50%。2017年中韩双边贸易额2802.6亿美元,同比增长10.9%。

纵观中韩自贸区的谈判议程,主要议题有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贸易救济措施、知识产权、原产地规则、通关、卫生检疫和贸易技术壁垒等,而其中两国在货物贸易自由化尤其是农产品和工业制成品的关税减免问题、服务贸易和投资的市场准入问题上进展艰难,成为贯穿始终的谈判难点。

二、农产品关税减让模式

农产品主要分为普通农产品和敏感农产品两大类。敏感产品一般是指国内容易受到冲击的农产品,参与国一般以贸易规模、关税水平、竞争优势等作为标准,将涉及国内粮食安全、影响农村稳定发展与农民就业的农产品作为敏感产品。在设定农产品关税减让模式时,自贸区参与国的主要依据就是本国敏感类农产品的清单,越是敏感度高的农产品,保护程度就越高,处理方式就愈加灵活。

一般而言,敏感农产品占全部农产品比值的大小,很大程度上能反映出各参与国对本国农业的重视程度、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水平以及农产品关税削减的经济效应。如果一国的关税总体水平较低,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强,则该国农产品的敏感度较低;如果一国的关税水平很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较低,则该国农产品的敏感度较高,国家会用其他政策上给予保护。

根据各国对于农产品敏感程度的不同,关税减让模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立即降税。即中韩FTA生效后,非零关税的普通农产品立即降税为零。

2.不同过渡期关税削减到零。在这种关税减让模式下,中韩双方根据自己国家对敏感农产品保护程度的不同来设置过渡期的长短。总的来看,农产品削减关税的过渡期最长不超过 20 年,敏感度较低的农产品的过渡期一般为 5-10 年。

3.关税部分削减。是指该农产品的关税会逐年降低,但在降到一定水平后,关税税率水平将维持不变。

4.配额。这是一种限制进口数量的方式,进口国对于进口配额内的农产品时,采取较低的税率或是免税处理,但超过了该配额后就会收取非常高的关税,这种关税减让模式常用来保护敏感产品,在FTA中非常普遍。

5.永久例外模式。中韩 FTA 将具有高度敏感的农产品永久排除在关税减让范围外,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关税减让,一直维持原来的关税税率,以防止减税后会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效应。

6.暂时搁置模式。是指自贸协定的缔约方对于一些现阶段特殊且敏感的农产品采取谨慎策略,暂时搁置在减让范围外,留待以后再行协商,避免现阶段产生冲击影响。

总的来看,高敏感度的农产品降税模式主要是暂时搁置处理和永久例外处理;中度敏感的降税模式主要包括关税部分削减、关税配额处理、10年以上较长过渡期减税至零等;低度敏感农产品和普通农产品采取的是短时间内(5-10 年)降税至零和立即降税至零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于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进行第一次降税。协议实施以来,双方已进行四次削减关税,目前双方零关税产品已覆盖双边贸易额的50%。

根据中韩贸易协定附件2-A韩方关税减让表,韩国承诺将会对1584项中国对韩出口农产品在20年内降税为零;对21项敏感性农产品设置国别配额;对20项农产品实行部分降税,平均降幅为35%;对15项农产品实施关税封顶,封顶水平为130%。

三、中韩农产品关税壁垒

作为WTO成员国,中韩两国自加入WTO以来都按照WTO规则逐年降低产品的关税。

韩国于1967年就已加入WTO,但韩国对进口农产品征收的关税一直处于较高水平。总体而言(见表1),2017年,韩国的平均最惠国(MFN)关税为13.9%,其中,有15.1%的最惠国关税税目实行免税。而农产品的最惠国关税为56.9%,远高于全部产品的平均水平和发达国家规定的标准(15%),且仅有5.6%的农产品最惠国关税税目实现了免税,MFN税率的最大值为20%。就农产品的关税分布而言(见表),韩国45.5%的农产品最惠国关税低于10%,其中6.5%的为免税税目,农产品关税高于100%的有9.8%。而对于WTO世界关税概览给出的11类主要农产品类别(见表),韩国所有农产品类别的MFN平均关税除棉花为0%外,其余均高于15%,尤其是谷物及制品MFN平均关税高达187.1%。就免税范围看,在给出的11类农产品中,棉花类产品实现了100%免税,其他农产品22%的税目实现免税,剩余农产品免税税目比例低于4%。就关税最大值来看,棉花全部零关税,征收关税最为严重的产品是水果、蔬菜植物类,最惠国平均适用率是58.60%,最高适用率则高达887%。其次是谷类及制成品,最惠国平均适用率为187.10%,而最高适用率高达800%。动物产品、乳制品、籽和动植物油类产品、咖啡和茶、烟草、糖类和糕点等产品也遭受了严重的关税高峰。即使考虑进口额的因素,韩国农产品进口额免关税的比例仍然较低,11类农产品中自由化程度最低的是谷物及制品,程度最高的是棉花。

为保护本国农业发展及农产品流通,韩国对部分进口农产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主要是针对大米、玉米等60大类的农产品。虽然近几年韩国调整了征收关税配额的产品,并签订了中韩自贸区协定,但对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大多数农产品保护倾向明显,并且农产品配额外的关税仍维持较高水平。

2017年中韩两国关税概览 单位:%

农产品关税分布 单位:%

数据来源:世界关税概览

相对而言,中国农产品关税水平较低,保护程度要低于韩国。总体上(见表),2017年,中国的最惠国(MFN)平均关税为9.9%,以进口额为权重的加权最惠国平均关税为4.4%(2016年),仅有7.0%的产品实现免税,低于韩国15.1%的比例。但中国的农产品最惠国平均关税为15.5%,要高于全部产品的9.9%的平均关税,这与韩国相反,可见韩国通过相对高关税对农产品实行重点保护。农产品免税比例仅为7.2%,略高于韩国5.6%的高比例,且农产品最惠国关税的最大值为65%,也远大于韩国的水平。从农产品的关税分布来看(见表2),中国的农产品关税分布主要集中在5%—25%的三个区间内,共占76.5%,相比而言,韩国高关税区域农产品分布较多。中国农产品关税中小于5%的部分仅占14.1%,而大于25%的部分有9.3%,要低于韩国农产品在这两部分的比例。在给出的11类农产品中,MFN平均关税均大于10%,其中有3类大于20%,但关税水平仍远低于韩国。除动物产品外,10类农产品的免税比例均小于10%,其中乳制品、糖类和糕点、棉花无免税税目。所有农产品种类的MFN关税最大值均在20%以上,其中最大的谷物及制品和烟草制品更是达到了65%。此外,与韩国11类农产品仅有1.9%的进口额享受到了免关税待遇相比,中国也只有4.7%的进口额享受到了免关税待遇。

中国目前实行关税配额的农产品范围虽然较广,有小麦、玉米、大米、豆油、菜子油、棕榈油、食糖、棉花、羊毛已经以及毛条,但比例仅为5%。

与之相比,韩国的非农产品关税水平都低于中国,但农产品的平均关税要高于全部产品及中国农产品平均关税,不仅保护范围广,而且力度大。这说明在中韩农产品贸易中,韩国的农产品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需要较高的关税水平进行适度保护,而中国的农产品则占有相当优势,保持了整体较低的关税水平。

四、中国农产品对韩出口规模

韩国与中国隔海相邻,是农产品进口的大国,地理位置的优势为两国发展农产品贸易提供了便利,并且中国具备发展农业生产的地形气候资源优势、劳动力资源优势和价格优势的良好条件,这为中国农产品对韩出口奠定了基础。

2001年—2017年中韩农产品贸易总 单位:亿美元

数据来源:中国商务部对外贸易司统计数据

作为韩国农产品贸易的重要合作伙伴,中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总体规模表现出稳定的增长态势。由表1可知,2001年中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额为16.5亿美元,而2017年出口额达到47.6亿美元,中国加入 WTO后这十七年间,中国对韩农产品出口总量在不断增加,出口额增加了近188%。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的蔓延使得2008年和2009年韩国经济低迷,为保护本国农产品市场,实行了严格的贸易保护措施,使中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受到影响。但不考虑该因素,中韩的农产品贸易基本呈増长的趋势。2008 年和2009年中国对韩农产品出口额连续两年下跌,分别下降了12.15%和10.78%,但仍达到31.7亿美元和28.3亿美元,依旧位于韩国当年在世界范围农产品进口额的第二位,仍然对中国的农产品市场具有相应的影响力和冲击力。中国对韩农产品出口规模在2010年和2011年有所回暖,出口额的平均增长达到了20%。在2012年中国农产品出口额虽略有下浮,但整体水平仍在增加,2014年时达到中韩农产品贸易往来的最高值,为48.6亿美元。

中国对农产品韩国出口净增长额呈现出2004年、2008年、2015年等个别年份小幅度的下降,但其他年份上升的趋势,整体看来仍是有利的,其中约有一半年份的出口净增长额在10%以上。凭借自身的相对优势,中国进一步增加对韩国农产品的出口规模,以满足韩国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同时促进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发展。

五、结论及建议

由上述分析可知,中国是韩国农产品进口的主要来源国,在农贸发展方面具有优势。然而,近些年受韩国贸易壁垒和贸易保护政策的影响,中韩两国农产品的贸易争端较为频繁,为促进中国对韩国出农产品口的发展及密切两国农贸关系,提出了如下俩点建议:

1、加大农业投入,完善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中国要想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占有主动权,保持住成本比较优势,政府需加大对农业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同时,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是中国农产品贸易面临的主要问题,严重影响中国农产品的出口贸易。引发贸易争端,造成经济损失。因此要完善农产品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

2、提高农业从业人员水平

中国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没有完全意识到农产品安全的重要性,有时会为眼前的利益而忽略产品的品质。因此要提高农业生产人员的文化素质,培养他们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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