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地处长江中游,长江湖北段1061公里,是长江干线流经里程超千公里的唯一省份,最长支流汉江在武汉汇入长江,是世界少有的集重要水资源、水生态、水工程、水产业、水文化为一体的区域。
湖北省全力推进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工作,到2018年底,全省83个水生生物保护区所在地政府已全部向社会发布禁捕通告,全面禁捕工作初战告捷。
湖北省水产局局长 李水彬
坚持早部署、早安排、早宣传、早发动。2017年7月,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我省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的通知》,率先在全国全面启动禁捕工作。原省农业厅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先后召开3次全省禁捕工作推进会,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强化措施,细化方案,压实责任,全力推进禁捕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动员,深入渔港、渔村、渔场,召开渔民座谈会,利用电视、电台、网络等多种媒体,向渔民群众解读政策,为禁捕工作奠定基础。
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目标,把禁捕范围落“实”、把退捕对象锁“实”、把督查督导压“实”,做到情况心中明,汇报心有数,遇事不推诿,工作争主动。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掌握保护区基本情况,核查渔民渔船数量,锁定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建档立卡事项明,收回并注销捕捞许可证,做到不落一户、不掉一人。
把禁捕工作与绩效考核、资金扶持相结合,采取倒排工期,挂牌督战的方法强力推进,在督办中敢于动真碰硬,敢于严肃问责。据统计,湖北省83个保护区,共涉及水面583万亩,涉及58个县(市、区)退捕渔民35649人,渔船16537艘(其中捕捞渔船9159艘)。截至目前,退捕渔民已基本全部上岸,退捕渔船已拆解2492艘,预计年底之前全部拆完,渔民转产安置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湖北省结合省情,2018年6月,农业农村厅发放5461万元作为禁捕回购渔船启动资金,安排1000万元用于购买禁捕执法船艇,产业发展资金重点向相关地方倾斜,中央安排的第一批退捕资金4.23亿元已下达各地,有效缓解地方的压力。
体恤民情,积极推进退捕渔民转岗就业,保障渔民生计生活。宜昌市落实资金4000多万元推进禁捕工作,中华鲟省级自然保护区渔民已基本签订退捕协议,同时引入江豚巡护项目,解决12名渔民的安置问题,变捕鱼人为护渔人。洪湖市将洪湖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1127户以渔为生的渔民,全部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2800名退渔还湖的渔民本月第一次在岸上过元宵节。潜江市安排资金1000余万元,将177艘渔船全部拆解上岸,将退捕渔民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范畴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解决渔民后顾之忧。据初步统计,全省各级财政已落实退捕资金1.5亿多元。
关注舆情,制定信访应急工作预案,积极做好渔民来信来访工作,各地累计接待退捕渔民信访300多次,通过耐心沟通解释,定点跟踪督办,有效化解矛盾和风险,确保渔区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