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琳
“假说”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种是强式假说,即语言决定论,主张语言决定思维,并主导着感知行为,包括语言决定思维、信念、态度等。这一假说强调语言对思维的决定作用。另一种是弱式假说,即语言相对论,主张语言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思维,并不起制约或决定作用,这一假说主要强调语言对思维的影响作用。
一、关于语言和思维关系的争议
关于语言和思维关系的探讨,一直是一个具有争议的话题。下面就列举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来进行剖析与论证。
(一)语言完全等同于思维
必须要指出的是,语言是表达思维的工具,并不等同于思维。一方面,语言只是负责记录思维成果的一种方式,而人脑的意识所表达的思维内容比语言知识要丰富得多。另一方面,人脑中的有些内容可以通过语言表达出来,而有些感知或经验不能用语言描述。例如,当谈及爱情时,有过恋爱经验的人可能会对爱情有所体悟,但是他们可能不会对没经历过爱情的人详细地表述出这种感觉,这时候语言就无法精确地表达出思想或感情,只有自己去感知才能体会。再如,在鉴赏我国古代诗歌时,有些诗词的妙处,就是妙在不好解,不能解。遇到这类诗词,只能自己慢慢去品味,一旦讲出来,便破坏了其中的韵味,成了画蛇添足。所以,人们就会发出“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慨叹。
(二)语言是工具,思维是产品
萨丕尔关于语言是工具,思维是产品的论断是不合理的。语言和思维属于不同的范畴,语言仅是人类用来外化内部精神世界、表达情感的手段。不能说语言在前,思维在后,语言决定思维,在某些情况下,往往是思维方式决定了语言形式。正如著名语言学家和人类学家鲍阿斯所说,“语言和思维的关系是单向的”,即语言可以表达和反映思维,却不能决定和制约思维。
(三)语言的成长要充分依赖思维的发展
思维和语言相互促进,已经在人类的生物学、神经学、先天聋哑人的实例材料等方面找到了论证。
小孩子学习语言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思维发展、认识世界的过程。一周岁左右只会说一些单词,后来发展到两个词,到了五六岁时就能运用各种语言成分造出各种句子。孩子在学习语言的过程中就逐步摆脱具体形象思维的限制进而发展抽象思维。即使是已经掌握语言的成年人,在离开人类社会之后还是会丧失语言能力,进而影响到思维的发展。1892年,人们在太平洋的一个荒岛上发现一个遇难的海员,他靠野果、野菜生活了九年,由于长时间没有与人交流,语言能力逐渐衰退,得救时已不能说话,几近痴呆。
聋哑人虽然不能说话,但大脑健全,思维与常人无异。他们只是失去了语言能力,语言机制还是存在的。经过专门的训练,可以通过“手语”,用“看话”代替“听话”进行正常的语言交际,甚至阅读写作,发展思维。但是,失去了听觉,光靠“看”来交流比较艰难。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聋哑人的思维。教聋哑人“花”“猫”“椅子”等实体词比较容易,但是如果要让他们掌握“威严”“雄伟”之类的抽象词语就困难得多。
二、思维和语言的关系
(一)从语言发展源头分析其与思维的关系
要具体分析语言和思维的关系,人们可以追根溯源,从语言发展源头来厘清两者发展脉络。摹声说观点认为,人类在形成初期,大脑尚不发达,思维也不够成熟,语言的使用仅限于模仿外界声音。但是,不同的人对不同声音的模仿也会有所不同。所以,人类之间根本不能进行正常的交流。而感叹说认为,语言起源于人们被各种感受所刺激而发出的感叹。但是,光凭感叹词来交流并不可行。人们在交流时还是主要运用形象思维。后来,恩格斯提出了劳动起源说,认为语言起源于劳动。人们由于劳动产生了语言的需要。在劳动中进行语言交流的同时,一方将自己的思维成果通过语言传递给另一方,完成了思维方式的转换。人类大脑思维也逐渐由形象思维转变成抽象思维。可见这一观点体现出语言在思维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反之,思维的发展也促进语言的进步。
(二)从萨丕尔沃夫假说看语言和思维的关系
1.弱式“假说”在一定程度上正确阐释了语言和思维之间的关系
从萨丕尔沃夫假说来看,强势假说太过绝对,而弱势假说在一定程度上有其正确性。13世纪,英国思想家罗杰·培根曾说过,“虽然我们认为是我们在支配自己的语言,但实际上是我们被这些语言所占有和支配。语言对聪明人的智慧的影响是巨大的,它们最容易搅乱和歪曲他的判断”。从某些方面来说,持不同语言的民族,他们的思维方式也会有所不同。例如,在欧洲一些语言中表示颜色的词汇有几十个,而在非洲个别语言中表示颜色的仅有黑色和白色两个词汇。丰富的表示颜色的词汇使讲该语言的人从小就花很多时间和精力学习、辨认和区分各种不同的颜色及其色调,从而客观上提高了他们对各种不同色调、颜色的认识及辨别能力。而对于其语言中只有两个表颜色词汇的某些非洲人来说,由于词汇的笼统性,他们对颜色的理解就很模糊。总之,弱式“假说”这一观点使人们认识到语言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人们思维的成长。
2.强式“假说”在阐述语言与思维关系中的不足之处
一是人类思维有其共性。如果按照沃尔夫的想法来假设,持有不同语言的民族其思维方式应该尽不相同,但事实是各民族的思维方式基本是相通的,哲学、科学、心理学等各门科学的建立就是极好的证明。各民族的语言结构虽有很大差别,但语言所表达的内涵也有很多共同点。例如,拿交通工具来说,各种语言中都有对公交车、汽车、自行车等的基本认识。不同语言的语音或是语法虽然不同,但这些语言形式所表达的思想是相同的。
二是语言并不能决定思维以及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马克思主义观表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如果人们假设语言决定意识,那么语言不同的人,其意识也不同。事实并非如此。例如,在宗教观方面,不能说讲英语的人就一定信奉基督教,印度人就一定信奉佛教,宗教信仰是相通而且自由的,并不会因为语言的不同而限制其信仰观念。语言是在历史发展伴随劳动产生的交际工具,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因此不能决定人们的思维。沃尔夫曾举例说明语言对思维的影响,格陵兰岛冰天雪地,生活在那里的人几乎每天都要跟雪打交道,这就要求人们能够区分各种不同类型、不同状态的雪,有降落的雪、半融的雪、地上的雪等。不同状态的雪会对他们的生活和生产带来不同的影响,而英国人、美国人或其他使用英语的人不需要对雪作如此详细的区分。所以,因纽特人和其他说英语的人对雪的认知如此不同,看待世界的角度想必也完全不同。正如萨丕尔所说,“人并非只是生活在一个客观世界里,也并非只是生活在一个如常规理解的那样的世界里,而是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他们所操语言的摆布”。但是,一经分析就会发现,英语中虽然没有那么多的词汇来描述各种状态的雪,但这并不代表说英语的人就没有区分、辨别这些不同的雪的思维能力,所以语言并不能决定思维。
三、结语
语言对思维有一定的影响,人们通过不同的语言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认识世界。同时,虽然人类语言不同,但思维具有共性。语言是记录思维成果的工具,而人们又可以通过语言来分析和发展思维成果,从而使思维上升到新高度。语言和思维一同发展,一同进步,语言在完善的同时,思维也逐渐趋于缜密。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由此可见,语言学界所提出的语言独立论、思维独立论以及各自独立论等观点都不足以说明二者的关系。只有正确认识语言与思维的关系,才能更好地深化与理解萨丕尔沃尔夫假说的理论意义。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