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舜泽
近年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展较大,并逐步融到政治、融到经济、融到文化、融到社会,但是还没有内生和固化,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四个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主要体现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最早的《环保法》虽然也提出是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但是条文位置比较靠后。新《环保法》把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条款提前,把它的责任人从环保部门扩充到其他地方的党委和政府部门。特别是2015年《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第三条,第一次规定地方党委政府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
目前从思想理念上解决了一个问题——环境保护也是发展,提供生态产品也是发展的有机内涵。过去存在的问题是一拨人搞发展,一拨人搞保护,搞发展的人强,搞保护的人弱。十八大以来取得的最大成绩,就是建立党政领导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这就是一个最大的转变。
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明确了地方政府的几项责任,最后加了一个责任,叫保护环境。十九届四中全会再次明确了,保护环境是地方政府的一个职责。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给了我们一个重大的指导,融到了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它的理论内涵,就是发展内涵包括生态环保,提供生态产品也是发展的有机内涵。
环境保护必然会影响黑色的GDP。环保督察执法促进的供给侧改革,给良好的企业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空间,拉动了新的经济增长。
从对财政收入影响来看。被关停、被取缔的企业,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极少。根据样本情况,2017年1—11月,实际上影响了GDP财政收入大概347亿,同期发生了营改增,去掉这些因素后,环保督察执法对财政收入的影响还是正效应,特别是把前一阶段GDP作为因变量放进去之后,还有一定正向促进作用。
从大宗商品的价格来看。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有全球因素,有金融因素,有本身基础原材料上涨因素。环保的一些工作,在多重因素影响之下产生了一定的叠加影响,并不是“元凶”,更不是主要因素。
从对行业影响来看。总的来说,环保督察工作对企业利润总的影响微乎其微,而且都在短期,将近12个月之后,基本上全部变为正效益。
政府、企业、社会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是大方向。目前,无论是各有关部门还是企业和地方,发自内心的文化自觉和主流价值观并没有形成。特别是要求别人比较严格,要求自己践行的比较少,有意识无行动。
论坛现场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以下几个政策导向:一是资源生态环境统筹协调推进。二是多部门要协调联动。三是分区分类、精细化,按单元精准施策。四是问题导向,一抓到底,咬住问题不放,既抓宏观,又抓微观,争取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特别是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五是按区域、跨流域进行管理。六是强化责任,特别是党委政府的责任。七是垂改之后,各个层级生态环境机构之间,权责第一次发生了变化。
十八大以来,生态环保治理的力度非常之大。最主要的经验是坚持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实现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大环保格局,强化问题导向,全过程施策,把所有的问题抓紧抓牢,这是最大的经验。
生态环保本身在“五位一体”中的突破非常大。生态环保融到政治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固化,自发形成一种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思想与行动自觉,而不是被逼的。融到经济,需要处理好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关系,找到合理路径和操作渠道。融到文化和社会特别重要,但是可以操作的抓手少,如何让大家从一种意识、态度,变为良好的行为,变为政府、企业、社会协商共治的方式提升治理效能,这是我们需要做的重要工作。
未来,需要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态文明和文化等方面,重新构建生态文明和生态环保的制度体系,要从单向突破到体系架构,制度要成簇,政策要成链,发挥集成协同、协同增效的作用,把制度优势变为治理效能。
(本文根据作者在论坛上的发言整理而成,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