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乃琪
摘要:近年来,核电建安工程公开招标出现越来越多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对核电业主企业的现场管理及施工企业自身运营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于对该现象成因的分析,深入探讨“劣币”对核电行业的短期影响及长远意义。同时,提出了各方应采取可行措施,以推动“劣币”转化为“良币”,从而保证核电建安工程施工质量及核安全,实现核电产业链的健康有序升级。
关键词:核电建安工程;公开招标;劣币驱逐良币;成因;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9.01.050
“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又称为“格雷欣现象”(Gresham's Law),是经济学中的一个著名定律。该定律是指,当市场上同时流通着两种实际价值不同而法定比价不变的货币时,价值高的货币(“良币”)会因被消费者储存而渐渐退出市场,最终市场上将充斥着价值低的货币(“劣币”)。现代社会,“劣币驱逐良币”的意义已大大拓展,其使用范围外延至诸多领域,如指不遵守社会道德及法律的个人、组织或者假冒伪劣产品占领市场,或者能力差的企业获得标的现象。
在核电建安工程公开招标过程中,“劣币驱逐良币”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从未承担核电建安工程施工的企业首次进入核电工程,成为核电“新承包商”。二是核电建安工程原有承包商“跨越式”承接工程,如常规岛厂房土建承包商首次承担核岛厂房土建施工等。本文仅对第一种形式进行研究。
本文研究的目的,意在揭示“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在核电建安工程招标领域的形成机理,探究此现象对新承包商、核电业主(包括其委托进行项目管理的公司)乃至整个行业的影响,并寻求妥善应对的措施。文中所提及的“劣币”,并非指能力不足、管理混乱的施工企业,而是指因企业首次进入核电工程施工领域,对核电安全、质量管理要求不能迅速适应,从而导致施工企业运作困难、工程进度滞后、核电业主管理难度提升等诸多不利因素出现的一种状态。
1“劣币驱逐良币”成因分析
1.1投标各方信息不对称
发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根本原因,是投标各方信息不对称。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是招标人与各投标人进行信息传递的主要载体。理论上,招标文件应准确、全面地反映招标工程的基本信息及各项要求。但实际上,鉴于核电现场诸多要求是体现在核安全文化上的,属于“软信息”,很难在招标文件中进行详尽的定量描述。
另外,核电作为一个规模尚处发展中的行业,曾经承担过核电工程施工的企业占比是较低的。因此,除少量场内投标人能充分了解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更好地把握核电特殊的管理标准对施工成本的影响外,其他投标人只能通过招标文件及时间有限的踏勘来收集信息。在上述因素影响下,当同时有场内投标人和场外投标人参与竞争时,场外投标人的报价往往会忽略掉很多因素,导致价格水平偏低。在此情况下,场外投标人更容易通过评标、“脱颖而出”。
1.2现行招投标法律的强制约束
受核安全公开、透明文化和企业较高法律意识的影响,核电业主招标工作均较为规范,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单位或者投标人,不以特定行业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各类规模的工程对投标人的资质最低要求是明确的。
上述法律条文决定了,在核电建安工程公开招标时,招标文件可设置的相关限制条件中,“核电”特征已经基本被抹去。尤其是在核电辅助工程招标时,为保证合法合规、避免投诉与纠纷,招标人一般按照最低标准设定招标条件。缺少更为有效的工具来甄别投标人,从源头上打开了新承包商进入核电工程的通道。
1.3评标专家管理制度过于严格
评标专家作为投标人评审核心环节的参与者,对中标人的确定起决定性作用。国内主要核电业主企业均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评标专家管理的相关要求,建立了自己的专家库。同时,为约束专家行为,保证评标效率及公平性,各企业均出台了严格的专家管理制度。评标专家对评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但与之配套的资源及激励机制相对欠缺,轻激励重问责的现状导致评标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偏向于保守决策。
在评审场外投标人投标文件时,即便评标专家发现其报价可能已低于核电现场实际施工成本,但因存在投标人为进入核电建安工程市场而采取无利润投标报价策略的可能性,同时受评标时限性要求、落实报价低于成本价相关事实的过程繁琐且易受质疑等因素影响,一般情况下,评标专家不会提出将场外投标人报价定性为低于成本价的评审意见。
1.4外部市场条件的变化
目前,国家正在加速经济结构调整,逐步放弃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提出“房住不炒”。多地也连续出台政策,对房价进行调控。受此影响,建筑安装类企业一直赖以生存的房地产市场正持续萎缩、竞争日趋激烈。为了生存,企业不得不“外出觅食”。而在国家“一带一路”等宏观政策地影响下,核电已经成为一张靓丽的国家名片,发展态势蒸蒸日上。在这种情况下,尽早进入核电工程建设领域,在其中占据一席之地,便成了很多企业的发展战略。这也是新承包商不断进入核电的一个重要因素。
1.5核安全标准的不断提高
安全是核电的生命线,核安全重于泰山。我国对核安全一直高度重视,党和国家领导人也屡次强调核安全问题。而施工质量,是决定核安全的基石。福岛核事故发生后,我国的核电标准随之进行了完善,安全性能得到进一步提升。为达到查找问题、持续提升的目的,国内主要核电业主每年都会组织施工对标工作,向國际先进企业看齐。如中国核电与韩国水电核电公司、秦山核电站与加拿大COG公司的对标以及中广核定期邀请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世界核运营者组织(WANO)进行的安全评审等。
核电安全的相关标准,一直是在动态调整、不断提高。这体现在施工过程中,就是施工质量的提升和现场管理标准日趋严格。这对无疑将对施工效率及施工成本产生较大影响。而由于信息不对称,场外投标单位对此缺乏充分的认识,在报价中无法考虑充分。于是实际施工时,“劣币”效应显现,新进场承包商很难同时兼顾现场安全质量管理与施工进度要求,并会出现亏损等问题。
2“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影响
短期来看,“劣币驱逐良币”对核电业主的现场管理及新承包商的企业运营来说都是不利的。但从长期来看,对整个核电行业及施工企业自身的发展都具有较好的促进作用。
2.1短期效应
对核电业主来说,在初期更多的是被动接受新承包商进入、现场施工管理压力增大的状况。新承包商的进入,使现场安全、质量隐患增加,并可能导致工程进度延误。新承包商的管理,需要核电业主投入更多的人力,精力,而且尚不能保证管理效果。
对新承包商来说,如何克服“水土不服”问题,是进入核电后的首要任务。对于项目管理层来说,需带领企业尽快融入核电文化、培养出适应核电要求的合格产业队伍。另外,因投标价格水平偏低,加之项目运作初期投入大、入账资金少,承包商可能还会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
2.2长期效应
长期来看,新承包商的进入,能够为核电产业链不断注入新鲜血液。核电业主有了更好的机会引入竞争,培养出更多优秀的承包商。不断进入的“搅局者”,也会使核电传统承包商保持忧患意识,提供更加质优价廉的服务。这将推动核电建安工程施工水平的不断提高,促进我国核电产业结构的良性升级。
对于施工企业来说,相对于传统民建领域,承接核电建安工程施工,是对企业自身的一次革命。核电工程是一块“试金石”,管理落后、效率低下的施工企业将无法长期在其中生存下去。但优秀的施工企业只要克服了“成长的烦恼”,就能在核电工程领域占据一席之地,开拓出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
3应对策略及建议
3.1招投标法律法规的适应性调整
政府主管部门、参与法律起草制定的行业协会等,应随社会经济发展,对招投标法律法规做适应性调整。避免教条主义捆绑住核电业主的手脚,导致“为招标而招标”,形式上满足了法律要求,却变相造成资源浪费。应给核电业主更多自主权,在更大范围内采用非招标方式自主确定承包商。
目前该方面已有了较好的实践案例。如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3月27日印发《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将建安工程必须招标限额由200万调整至400万。新规定提高了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改变了3号令执行多年后出现的标准过低、范围过宽的问题,更好地适用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3.2优化招标阶段工作
为更好的应对“劣币”现象,核电业主应充分做好招标阶段的各类工作。在资格审查阶段,制定合理的资质要求,引入能力合适的承包商,并全面推行场外投标人源地考察制度;在招标文件中,尽可能量化工程现场条件和安全、质量要求,避免因描述不清导致投标人所得信息不充分;积极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力争到达两个目的:一是让投标人对核电现场的施工条件、周边环境、安全质量要求有更加深刻的理解,以便于在报价中考虑;二是通过投标人亲自考察,让其对其投标策略及报价负责,避免后续执行过程中,承包商以不了解现场为由不履行合同责任,导致合同纠纷产生。
3.3制定合理风险分担机制
目前,核电建安工程市场规模相对较小,从供求关系来看,仍处于“卖方市场”阶段。基于此,在当前核电建安工程合同条款的设置中,承包商一般要承担更多的风险。核电业主公司也希望承包商在报价中充分考虑各类风险。但是鉴于本文前述的诸多因素,新承包商很难在报价中消化全部风险。
鉴于此,核电业主应借鉴国内外成熟经验,在合同中制定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如对于人工物价上涨问题,可在合同中约定,若价格水平上涨超过一定程度(如5%),双方应按照国家公布的相关指数调整合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应该本着公平公正、权责对等的基本原则,积极友好地协商解决所遇到的各类风险事件。
3.4积极帮扶新承包商
新承包商的企业文化与管理制度往往与核电现场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这就需要核电业主找出其短板,积极地进行帮扶,帮助新承包商尽快成长。承包商进场后,应及时对其进行核安全相关程序培训,让其初步树立核安全意识。对核电现场的相关工作流程,进行部门对口传授,使承包商项目运作尽快步入正轨。通过共同努力,让新承包商实现由行为规范到意识规范,真正融入核电文化。
4结束语
“劣币”的出现,虽然对核电工程的建设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扰动。但是,只要核电业主、承包商等各方均积极行动、对症下药,那么“劣币”也会转变为“良币”。在此基础上,我国核电产业链将实现健康有序升级,核电建设也必将取得更加令世人瞩目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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