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玉菡
全媒体时代,各种新科技手段令人目不暇接,“内容为王”始终是核心的信条。采编、视频拍摄和剪辑、设计、直播等等一系列的复合技能有待点亮,想要掌握其中多项技能,需要付出大量时间与精力,也可能因学艺不精而无法得到相应的质感。人们对追赶新技术新表达方式孜孜以求,却常常忽视眼下有一条捷径,也就是具有更高“性价比”的道路——“标题制作”。
学习新媒体标题制作过程中,有的人可能会急于求成,首先踏入的第一个误区,就是向人请教修改标题的方法——“我的原标题是这样的,能否指教修改一下?”直接甩来原标题,期望直接修改成一个令人过目难忘的标题。这样的方式是最不可取的。
会进入这样的误区,核心的观点差异在于,误认为好标题信手拈来,是编辑的灵感火花罢了。而实际上,学习新媒体标题制作之前有一点必须明确:最好的标题一定不是凭空想出来的。优质标题应该体现编辑对文章的理解,对文章中的痛点信息进行挖掘,再根据读者的阅读习惯进行改造,力求表述真实、准确,同时不失吸引力。
准确度与吸引力是好标题的两个重要维度,说起来简单易懂,但需要完美兼容并不容易。实践中,两大维度就像两个同心圆,真正的好标题需要不偏不倚恰好处在两个圆的重合之处。如果偏向准确度的维度,那么最佳的范例倒是面面俱到的通稿式标题,缺乏群众喜闻乐见的表述,不属于大众化表达的范畴;如果偏向吸引力的维度,那么很有可能沦为各种“震惊体”“不转不是中国人”的标题党路数。因此,平衡两大维度也是一门值得深究的学问。
前一阵,第三次全国检察外事工作会议召开时,新闻通稿主标题为《全方位提升检察外事工作水平 为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贡献检察力量》,修改标题时第一准确落脚点应该是“检察外事工作”,但是用此突出在标题中却缺乏一些吸引力,过于公文化,通读全文解构核心观点后,笔者判断全方位提升的诸多手段是“大动作”,外事工作可比拟为“朋友圈”,因此修改为风格更加活泼的标题《中国检察如何扩大“朋友圈”?最高检即将有大动作!》。准确表达是修改标题的最基本要求,而措辞风格是否“接地气”,需要编辑具备一定的魄力,这种自信心应来源于对文章核心内容的清晰把握。
如今,微信公众号的标题最大长度是64个字符。根据2015-2017年新榜对10万+爆款文章的微信标题长度对比调查,新闻标题由2015年最长的49字增长为2017年的61字。碎片化阅读的习惯,让读者的心情变得更加浮躁,如果想吸引更多读者,应该尽可能地去增加标题的信息量,提升能够戳中读者的几率。
标题中的信息量弥足珍贵,能够戳中读者的信息量可以被称为“痛点信息”。比如说,此前检察日报刊发一篇题为《时隔21年,落网逃犯被判死缓》的案讯,正义网微信在转发之前先从读者角度思考,既然时隔21年还要继续追责,必然不是小案子,标题中提到的落网逃犯到底是因何获刑?新媒体标题不管是否设置悬念,都应当具备一定的“痛点信息”来吸引读者,编辑从文中挖掘出关于案情的关键信息,结合文中的具体新闻点,修改标题为《奸杀8岁女童后,他逃了21年,直到最高检作出这个决定……》,有案情有逃亡时间,也突出了检察机关作用,比原标题更加直白,更容易吸引读者。
新媒体标题的具象化也是一个重要的吸引力法则,尤其是对于政务新媒体而言,因专业术语等内容常常远离老百姓生活,所以不代入具体场景不好理解。之前,最高检印发《中共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文件显然非常重要,但是新媒体不是内宣窗口,许多一般的大众粉丝对文件内涵并不了解,编辑如果能将文件的作用体现出来才更为重要,因此刊发时修改为《最新!检察系统未来五年巡视工作“路线图”和“任务书”确定了!》。
类似的案例也体现在《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出台的时候,新规出台意义重大,但诸如“职务犯罪举报人”这样的术语若能转化为老百姓更能轻松读懂的状态,才能达到新媒体表达的基本要求,因此编辑刊发时突出新规的使用场景,以及几部门联合出台的意义,以《放心举报贪官!最高检、公安部、财政部给你撑腰!》为题,一目了然。
公文化表达一直以来都是政务新媒体的最大通病,受限于政务机关体系的语境,以及各种公文、领导要求等,总有一种“自我感觉非常重要”的心态,实际上是非常不利的。新媒体时代,想要争夺话语权,应当首先把自己的心态摆在与读者同一水平面的位置,平等交流,用读者看得明白的语言表达。知易行难,这要求编辑具备一定的“网络感”,同时一定要“说人话”,我通常将其称为“网瘾少年”体质。
新华社微信用“刚刚体”捍卫了快讯的地位,这种口语化的表达如今颇受网友追捧,就像是你知道了一条重大的消息,想直接告诉你身边的伙伴,脱口而出的那句话。你下意识给出的答案,正是这条新闻的核心信息点。比如,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出台意见,严厉打击贪腐“村霸”。看完发布会的消息后,作为吃瓜群众的第一反应其实是“啊,村霸要遭殃了”,忍不住拍手称快。那么,这种情绪能否直接体现在标题中告诉网友们呢?后来,我们在标题开头加了一句“村霸们,颤抖吧!”的网络口语化表达,让整个标题鲜活起来。
此外,情感化的表达也是传统媒体标题中极少出现的。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检察院曾经拍摄了一部检察公益宣传短片,质感上乘,情怀满满,却取了个立足于本院、类似一般工作专题片的名字《小院大作为》。我们认真审读短片后,觉得这是全国各地基层检察院的投影,考虑后修改了这样的新媒体标题《那些基层检察院的一线检察人,都在这部短片里》,引发各地检察机关共鸣,瞬间成为了爆款。
另一方面,传统媒体讲究克制、中立,而新媒体上却并不避讳回应一些既有的网友态度。比如说,此前《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发布,其中涉及关于群主责任的内容。检察日报的标题《群成员“犯事儿”,群主要担责吗?》已经很亮眼了,考虑到当时各种微信群里的群主群成员们人人自危的心态,编辑修改标题为《群主别怕!“谁建群谁负责”最完整解释来了!原来你们都误解了……》,标题虽长,但是表达的辟谣态度却很明确,也像是一颗定心丸,这也是非情感化表达不能企及的效果。
研究新媒体标题制作,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工作。现代广告业传奇人物、奥美创始人大卫·奥格威曾有一句名言:“阅读标题的人数,是阅读正文的5倍。如果你的标题没有吸引到受众的目光,就相当于浪费了80%的广告费。”新媒体时代,决定读者是否转发、分享的决定性因素一定是内容,而能否让别人先产生阅读内容的意愿,一定是看文章的门面,这就是“转发靠内容,打开靠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