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 湖南 湘潭 411100)
SPOC(Small Private Online Course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是指使用在线的课程对少数真实在校注册的学生实施的课程教育。SPOC的师生互动更多,其衍生品也不可避免的更加丰富。SPOC的衍生品是指在SPOC的教学中产生的一些有价值的数据,主要包括学生的笔记以及论坛里的留言等。
SPOC作为一个刚刚兴起便具有极大优势的课程模式,其衍生品的归属问题不容忽视。目前,中国的SPOC模式还在探索阶段,甚至多个平台的SPOC课程是免费的,如果能确定SPOC课程衍生品的归属,提高学生和教师对SPOC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对实现SPOC课程的正规化和盈利化有一定帮助。
SPOC的衍生品凝结了教师和学生的智慧成果,例如课程过程中的讨论里有学生独特的观点,学生的笔记是学生基于课堂内容的记录或整理作品,根据《伯尔尼公约》第一条的规定,公约保护的作品范围是缔约国国民的或在缔约国内首次发表的一切文学艺术作品。SPOC的衍生品只要是首次发表,就应该受到版权保护。我国的《著作权法》第三条对此也有体现。
SPOC的衍生品包括学生的笔记,以及论坛里的留言。学生的笔记分为两种,一种是记录型笔记;还有一种是根据教师的授课内容加以自己的思考整理成一套颇具个人特色的笔记,内里主要包含了学生的听课心得,这种称为创新型笔记[1]。记录型笔记,并不具有独创性。对于记录型笔记,学生仅仅是一个记录者,这部分著作权的归属主要是看课件的版权,如果课件内容并不是教师的原创,仅仅是教师摘录他人书籍,这部分记录型笔记的版权归属于课件内容撰写人。而对于记录了教师的口述内容,其中包括教师个人观点,具有独创性的内容,这部分内容的版权属于教师个人。对于创新型笔记,创新型笔记反映了学生对SPOC课程内容的感性理解,也反映了学生对SPOC课程的理性思考,具有独创性。创新型笔记与其他人的笔记并不相同,与授课教师的课件也不尽相同,充满了学生个人特色,所以创新型笔记的版权应归属于学生。
SPOC课程所依托的平台为SPOC的学习者设立了讨论区,学生在讨论区表达自己的思考和观点,这就和天涯、知乎等用户生成网站的功能一致,SPOC课程的讨论区内容就是用户生成内容[2]。在知乎的《用户协议》[3]中,知乎承诺将保护知识产权作为知乎运营的原则之一。知乎明确规定,用户在知乎上发表的全部原创内容著作权均归用户本人所有。在《天涯社区用户注册协议》[4]的版权声明中有一条规定:使用本社区的任何内容均应注明“来源于天涯社区”及署上作者姓名,按法律规定需要支付稿酬的,应当通知本社区及作者及支付稿酬,并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此句话中,“支付稿酬”一词并没有明确表示想谁支付报酬,是向作者还是天涯社区,通过这句话,可以看出,天涯论坛的用户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约定也并不明确。目前中国的SPOC课程依托的平台“好大学在线”,关于版权的规定,只有一句对侵犯知识产权者删帖,严重者作封号处理,这可以看出讨论区的留言是“好大学在线”的知识产权保护客体之一,但是,版权归属并不明确。“支付稿酬”表明了作者享有版权,只是可能并不是唯一的版权所有者。对于版权归属这一点,应当明确由创作者享有。我国的《著作权法》谁创作谁享有著作权的规定[5]。SPOC平台讨论区与知乎有着相似的性质,知乎明确了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无疑有利于保护创作者的权利,激发创作者的积极性,推动知乎平台良性健康的发展。SPOC平台的讨论区留言内容的版权归属应当向知乎学习,讨论区留言的版权归属应当归于创作者。
由上可知,目前我国SPOC衍生品的版权归属存在很大问题。SPOC平台对衍生品的版权归属的不重视甚至有故意规避版权归属约定的嫌疑,考虑到SPOC课程存在二次输出可能,明确其衍生品的归属可以在输出阶段明确利益分配。
从SPOC课程发展的长远性角度看,在宏观层面上,国家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对SPOC等网络课程的版权归属有一个系统性的规定,对其衍生品的归属问题应当有合理的规定,并且简洁高效便民。通过法律的明确规定,可以避免SPOC课程平台的不重视甚至规避创作者版权的缺点。微观层面上,应当规范《用户协议》,SPOC课程依托平台不应该仅仅强调自己的版权权益,还应明确SPOC衍生品的版权归属,以避免在版权输出时产生的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在利益上,也可以合理分配。最后,学生和教师,更应该有相应的法律意识,很多人在注册SPOC平台帐号时,根本不仔细阅读《用户协议》,直接点击“我同意”[6],也不了解自己有哪些知识产权。所以,我们要加强版权教育,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虽然目前有关著作权法的规定日益完善,可是在实际操作中,SPOC平台会利用自身优势制定“霸王条款”[7]或者规避相应的法律问题,希望能打击此种行为,保护创作者权益,促进SPOC产业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