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市邮储银行 河南 新乡 453400)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为委托人利益履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义务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委托人自担投资风险并获得收益。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居民财富的不断增加,居民对个人理财的需求也大幅增加,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以收益稳定、安全性高获得广大居民的青睐。2011至2015年,银行理财规模年复合增长率超过50%,呈爆发式增长。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对于推动中国金融利率市场化进程和金融深化意义重大,但同时也积累了大量风险。一方面大量表内资产通过资管业务出表,资金脱实向虚,使得资金空转,脱离了“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业务本源;另外,各类资产管理业务监管标准不同,缺乏统一的指导性制度,容易出现监管套利,影响政策有效性,从而积累风险隐患。
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更好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2018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这对于规范资产管理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于2018年7月20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就过渡期内有关具体的操作性问题进行明确,以促进《指导意见》平稳实施。
(一)保本理财退出市场。资管新规明确规定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金融机构不得在表内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资管新规禁止开展银行表内资管业务,这意味着,无论是保本还是保收益的产品,银行理财都不能再继续开展。
(二)打破刚性兑付,推动净值化转型。资管新规明确规定过渡期后不允许商业银行再发行预期收益率类型的理财产品,过渡期内要向净值化产品转型,产品应通过公允价值和摊余成本法估值方法,及时反映基础金融资产的收益和风险,不允许刚性兑付,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这一规定使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回归本源,真正体现“受人之托、代人理财、风险自担”的理财本质特征。
(三)规范资金池业务,防止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风险。资金池运作使得不同产品之间风险交叉传染。理财产品通过资金归集,实现资金池运作,各理财产品之间本质上形成“风险共担”的关系,交叉风险传染明显。资管新规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做到每只资产管理产品的资金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不得开展或者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业务。同时加强期限错配的流动性管理。规定商业银行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期限不得低于90天。这对于纠正资管产品短期化倾向有重要意义,也可以切实减少和消除资金来源端和运用端的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风险。
资管新规的发布,标志新的监管框架正式形成,对于统一监管标准、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将引导金融行业建长效机制,规避短期逐利,从监管政策和自身特点出发进行理财业务长期规划,这对商业银行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虽然监管政策趋严,短期商业银行理财规模可能会有缩减,但居民财富的快速增长和对专业化财富管理需求的不断增加,推动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进行转型发展。
(一)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增强资产管理业务专业投研能力。资管新规明确规定,银行要继续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必须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资管子公司,或者设立专门的资管部门来开展业务。2018年3月24日,招商银行宣布,以50亿元设立资管子公司—招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月19日,华夏银行也宣布,拟出资不超过50亿元全资发起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5月末,交行宣布拟出资不超过80亿元设立资管子公司,11月以来,中行、建行先后宣布拟全资设立理财子公司,截至11月26日,农行、工行前后宣布拟成立资产管理公司,目前五家大型银行均已将理财子公司的筹建提上议程。通过设立理财子公司,实现理财业务专业化经营和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有利于推动理财业务回归资管行业本源,增强服务实体经济、价值创造和整体抗风险能力。同证券、基金公司相比,投研能力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属于弱项,因此,商业银行资管业务应加强人才和科技的投入,加大投研能力,扬长补短,提升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整体竞争力。
(二)加快净值型产品开发,提升资产配置能力。资管新规要求资管产品实现净值化管理,为了让客户能够逐步接受净值化产品,银行资管需要从产品设计入手,开发出既能够满足客户需求,也符合净值化趋势的产品。商业银行应加快产品研发力度,以客户体验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设计不同种类的、确实能满足客户需要的产品。同时商业银行应当加强投资者教育,不断提高投资者的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意识,向投资者传递“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理念。未来财富管理的核心是资产配置能力,目前商业银行对客户的资产配置能力普遍较差,大部分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存在仅销售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的现象,因此,如何提升商业银行资产配置能力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商业银行应加强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和培训,通过代销的基金、保险、黄金等产品,根据客户所处的年龄、资产状况、风险承受能力、预期收益要求及投资目的等内容,切实提升资产配置能力,满足差异化的客户需求。
(三)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客户渠道和销售渠道优势。商业银行同证券和基金公司相比,具有天然的客户资源优势和销售渠道优势,商业银行的网点众多、客户资源多,客户经理平时接触的不同客户类型较多,能及时了解到不同客户的理财需求,各银行应充分调动网点客户经理,发挥其接近客户、了解客户的优势,并通过设计科学化的投资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测试,精准确定客户类型,客户经理应给出明确的理财产品投资建议,要及时将客户类型及产品建议反馈至理财产品研发部门,研发部门根据客户需求创设相应的产品并交由营销部门销售。
(四)紧跟政策方向,投资政策导向行业。资管新规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通过发行资产管理产品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要求的领域。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发行资产管理产品募集资金支持经济结构转型,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降低企业杠杆率。因此商业银行应积极拓展符合我国产业转型升级、一带一路、自贸区战略下国家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建 设、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动与相关产业基金(产业园区)合作,通过资管产品支持经 济结构转型和降低企业杠杆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