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四川 成都 610000)
虽然1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量在增加,但是增速却在放缓。笔者认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下降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1、居民个人可支配收入增速放缓,购买力不足;2、贫富差距扩大,中、低收入阶层有效需求无法得到满足;3、前两年居民购房过度加杠杆,透支了当前消费;4、教育、医疗、住房消费这三座大山导致居民边际消费倾向与消费预期下降,挤占了实物消费。
首先,近年来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政府也调低了经济增速,从高速增长阶段逐步进入中高速增长,这是我国经济发展转型的需要,因为以往的高增速是不可持续的。在这一大背景下,居民收入水平也自然呈现出增速换挡的态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从2008年的14.5%下降到2017年的8.3%和2018年前三季度的7.9%,实际增速从8.4%下降到2017年的6.5%和2018年前三季度的5.7%。根据五等分收入划分,高收入户(前20%)的收入增速逐年上升,2017年达到9.6%,在五等分人群中收入增速最快。中等偏下户(20%-40%)、中等收入户(40%-60%)、中等偏上户(60%-80%)收入增速持续下行,其中2017年增速最慢的是中等偏下入户(20%-40%),为7.3%。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的下降自然而然会带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的下降,消费升级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下降的环境下的确是难以为继的。
其次,从贫富差距来看。根据库兹涅兹的经济增长与收入差距的倒“u”型理论,在经济增长初期,一定的收入差距可以增加资本积累,促进经济增长。当收入差距达到一定点后,随着经济的继续发展,收入差距会逐渐缩小直到稳定,这也是邓小平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的”的理论依据。
国民收入五等份中,除了高收入群体(收入前20%)的个人可支配收入增速逐年上升之外,中等偏上、中等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群体的个人可支配收入增速均持续下降,其收入总和只能占到年度居民收入总和的不到5%,而高收入群体收入总和能占到当年度居民收入总和的50%左右。因此,笔者粗略将消费者分为高收入群体(前20%)与普通收入群体(后80%)两类进行分析。根据引言中关于消费升级与降级的定义,消费升级反应在图形中应该是中高端商品消费数量的增加,低劣商品消费数量的减少,这是不言而喻的;同理,消费降级反应在图形中应该是中高端商品消费数量的减少,而低劣商品消费数量的增加;消费分级应该是上述两种情况的叠加。其含义是当普通消费者将可支配收入全部用于购买中高端消费品或者低端消费品时,消费者可以买到的低端消费品的数量超过可以买到的中高端消费品的数量。
根据笔者在第二部分消费者选择理论中的分析,笔者得出了中国当前存在消费分级的结论。从数据上来讲,笔者的结论也可以得到说明。根据要客研究院发布的《2018中国奢侈品报告》显示,全球奢侈品市场规模约3470亿美元,其中,中国人全球奢侈品消费额同比增长7%至1457亿美元,占全球奢侈品市场的42%,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奢侈品市场,占全球份额23%,超过美国的22%。白酒领域同样存在着消费分级的态势:售价2000多元茅台一瓶难求,售价15元左右的牛栏山热销全国,30-80元价格带沦陷,100-300元价格带竞争激烈,300元以上的次高端不断升级。18年中国并不存在单纯的消费升级或者是消费降级,客观地说应该是消费分级,即消费升级与消费降级并存。
再谈中国未来消费趋势。2013年至2017年,城乡居民消费结构中食品烟酒和衣着等生存类消费占比下降,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服务等享受类消费上升。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占比从2013年的31.2%降至2017年的29.3%,城市、农村居民分别从30.1%降至28.6%以及从34.1%降至31.2%。应该看到,恩格尔系数的持续下降,是中国消费升级的内生动力,因为居民在食品烟酒衣着上的花费下降后,会有更多的剩余购买力升级其他实物商品的消费。因此,笔者认为,消费升级仍然是未来趋势,从世界范围来看,美、英、法、日、韩等发达国家也是在恩格尔系数不断降低之后,居民消费得以升级。
《若干建议》中指出,“加快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有利于优化生产和消费等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构建符合我国长远战略利益的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有利于实现需求引领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互促进,带动经济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互促共进,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①。关于促进消费的具体措施,《若干意见》提出了较为全面的建议,主要包括以下三点:1.构建更加成熟的消费细分市场,壮大消费新增长点;2.健全质量标准和信用体系,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3.强化政策配套和宣传引导,改善居民消费能力和预期。
在“健全质量标准和信用体系,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方面,政府提出了“强化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健全消费后评价制度”、“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消费者维权机制”。其中,笔者认为“强化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最为关键。
在“强化政策配套和宣传引导,改善居民消费能力和预期”方面,政府提出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完善财税金融土地配套政策”、“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优化消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机制”、“加强消费统计监测 ”等配套政策,但是笔者认为,最关键的一点还是没有提到。“改善居民消费能力和预期”还应当完善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压在居民头上的教育、医疗、住房3座大山以及现在所面临的养老问题,其中特别是住房问题又更为关键。
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政府提出要“完有利于提高居民消费能力的收入分配制度,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根据笔者前文所述,社会零售品消费总额增速的下降,源自于中等偏上收入群体、中等收入群体、中等偏下收入群体他们的个人可支配收入增速的下降以及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而根据宏观经济学理论,这部分群体的边际消费倾向是大于高收入群体的,增加这部分群体的有效收入即能够增强其购买力也能够缩小贫富差距,对消费升级也有明显的带动作用。
【注释】
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N].人民日报,2018-09-2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