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融业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现状、困难及建议

2019-03-27 00:56
福建质量管理 2019年5期
关键词:丝绸之路经济带金融业经济带

(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2)

“丝绸之路经济带”是辐射东亚、中亚、西亚、南亚和欧洲以及北非区域,涵盖40多个国家30亿人口,横跨亚欧大陆的世界上最长、最具发展潜力的一条经济大走廊。中国新疆和中亚五国则是这条大走廊上的重要战略要道、资源通道、商贸通道和文化通道。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纽带。“丝绸之路经济带”重大战略构想的提出,既对金融业服务这一战略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也为金融业实现自身大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一、新疆金融业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现状

历史上,新疆就是联接东西方的贸易集散、文化交流的重镇,与中亚地区的金融、贸易合作源远流长。特别是1992年多方建交以来,先后签订了战略合作伙伴的联合宣言以及经贸合作、交通合作、税收合作、银行结算、资源合作、文化合作等政治互信和经济共同发展协议。全面合作关系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了双边金融、经贸合作取得了快速发展。新世纪以来,“一行三会”出台多项金融支持新疆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实的金融支撑。

(一)金融组织体系日趋健全。从协调服务和监管机构看,有新疆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一行二局(人民银行、银保监局、证监局)。从银行业金融机构看,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在疆机构数1923家,全国性中小型银行在疆机构数275家,区域性中小型银行机构数730家,外资银行机构数2家,农村信用社机构数801家。非存款类银行业金融机构7家,包括华融、长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和华融信托、长城新盛信托、长城国兴租赁、中石化财务公司新疆分公司。从证券业金融机构看,有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类券商,在全国大部分省份都设有营业部,业务范围涉及资本和债券市场各类业务。从保险业金融机构看,有1家本地法人保险机构,29家保险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1752家。另外,全疆有小额贷款公司362家,融资性担保公司164家,股权类投资企业1200余家。初步形成了地方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租赁、产权交易、私募股权、信用担保以及小额贷款等多种金融机构竞相发展的金融组织体系。

(二)金融业保持强劲发展势头。

截至2018年末,全区金融机构各项本外币存贷款余额21742.52亿元和18774.26亿元,同比增长2.21%和7.42%,在经济下行期贷款增速依然稳健。上市公司通过首发、增发、配股等直接融资方式实现融资210.67亿元,直接融资规模快速增长,对实体经济支持作用进一步显现。为发挥出口信用保险防范信用风险的专业优势,增强外贸企业抵御收款风险的能力,2009年设立中信保新疆项目办公室,开展对外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目前,新疆提供出口信用保险的供给方由2009年的1家已增至5家。截至2017年6月末,新疆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累计为664家次企业提供了出口信用风险保障54.67亿美元保障,有力推动了新疆对外贸易的发展。

(三)金融开放合作不断扩大。货币互换实现本外币直接汇兑。2007年,国家开发银行与塔吉克斯坦国民银行签署了支持塔吉克斯坦农业以及开展双边货币互换等合作协议。2009年,新疆成为全国第一个获准开展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的省份,结束了人民币仅作为国内结算工具的历史,开启了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截至2015年已与75个国家和地区累计办理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结算1760亿元,已成为我国金融业向西开放的窗口和沿边开发开放的重要示范区。成功举办中国-亚欧博览会金融合作论坛,构筑了金融界高端对话新平台,有力提升了新疆金融业在中亚地区的影响力。

(四)金融“走出去”成效不断显现。围绕国家能源资源和经济外交战略,注重运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大力推进与周边国家多边金融合作,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截至2018年10月,新疆企业境外投资项目10个,中方投资额达到8.6亿美元,已超过“十三五”头两年境外中方投资总额的60%以上,投资行业涉及能源、医疗、建材、家具制造等多个领域。

二、新疆金融业在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金融对外合作体系需进一步加强。目前新疆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国家和地区的金融合作体系正在建立当中,金融合作机制、投资政策、货币政策都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新疆实体经济“走出去”整体较弱,基础设施、口岸、通讯互联互通和金融资本的相互融通都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仍需继续加强政治互信,经济合作,货币流通,文化相通。

(二)新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充足性不够。一是从金融机构构成来看,现有银行业机构主要集中在天山北坡经济带及乌鲁木齐等中心城市,南疆各地州金融机构虽已实现全覆盖但数量较少,县域及以下的金融机构网点严重不足,基础性金融服务薄弱。二是从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来看,主要金融服务指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截至2018年三季度末,新疆地区(存款+贷款)/GDP为4.81,全国平均水平为13.34;新疆地区存贷比为82.93%,全国平均存贷比为75.67%;人均贷款余额为7.58万元,全国平均水平为9.59万元。三是从金融资源分布情况来看,金融资源主要集中在首府乌鲁木齐。全区28个一级分行都在乌鲁木齐市,南疆四地州和巴州的二级分行与网点分别仅占全疆的35.7%和31.27%,其中又以克州和和田地区金融机构设置最为薄弱。

(三)金融服务“三农”、小微企业的薄弱环节依然突出。2018年末,全区涉农贷款余额7147.8亿元,仅占全区贷款余额的38.07%。新疆99%以上的企业是中小微企业,从业人员超过全疆企业就业总人数的70%。2018年末全区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仅占全区贷款余额的42.4%,个人经营性贷款同比增速为负,贷款余额较上年减少,小微企业信贷需求缺口较大。

(四)多层次资本市场和要素市场建设需不断完善。虽然通过培育和促进,申请上市的企业在不断增加,但具备申请上市条件的后背企业资源匮 乏,解决新疆资本市场规模小、上市公司数量少的“短板”,还需各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现有55家A股上市公司仅占全国A股上市公司1.54%,总市值只及全国上市公司总市值的1.01%;大部分上市公司资产规模较小,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较少,后续项目直接融资能力有限,债务融资工具缺乏。

(五)出口信用保险和农业保险需提速发展。“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总人口接近30亿,涵盖亚太经济圈和欧洲经济圈的多个国家,受国际经济金融环境影响大,对外贸易出口信用风险不容忽视。目前新疆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发展仍存在覆盖面和渗透率低、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机构缺位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出口信用保险发展研究,以促进其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更深层次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

(六)金融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紧缺。突出表现为金融人才总量少、整体素质不高,特别是缺乏高层次、复合型、国际化的金融管理人才和熟悉国际金融市场、熟悉各类金融工具的创新型人才。

三、新疆金融业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的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扎实推进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一系列重要部署,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坚持睦邻、安邻、富邻,坚持亲、诚、惠、容理念原则,抢抓机遇,充分发挥新疆自身优势,深化金融改革,扩大开放领域,提高开放水平,建立区域金融合作机制,实现政策沟通、贸易畅通和货币流通,深入推进新疆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在金融等相关领域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交流合作,努力将新疆建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金融中心。

(二)优化金融产业布局、完善金融体系建设

一是健全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大中型金融机构地区总部的改革发展,积极发展各类新型金融机构,引导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落户和投资,积极引进和发展各类金融中介机构,发展乌鲁木齐产权交易市场,发展区域性期货交易中心,大力发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树立地方金融品牌。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金融服务能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建立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鼓励创新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积极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离岸金融结算业务,加大对贸易企业的金融支持;强化对“三农”的金融服务,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服务体系,完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完善金融保障功能,大力发展保险市场,提升保险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大农村保险市场的产品创新、机构建设,继续推进特色林果业、设施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三是优化金融业整体运营环境。优化社会信用环境,为金融企业营造低成本的运营环境,加强本地人才的培养、推动外来人才的引进和交流,提高政府服务效率、意识和层次,加强风险防范,优化金融安全运行保障环境。

(三)加大金融创新,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建议各金融机构加大在我区分支机构的建立及新型金融产品的拓展。一方面,通过增加边贸地区分支机构,开展直接结算业务,能够缩短在途资金时间,降低成本,吸引更多人民币跨境结算交易进入商业银行体系。另一方面,通过金融产品创新,有利于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为我国与中亚五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提供便利的贸易融资产品。

(四)实施差异化金融扶持政策,精准对接各类融资需求

新疆金融业的发展虽较周边中亚国家有一定的比较优势,但同国内金融发达城市比较,发展程度仍然偏低。若从这些金融业态发达地区的角度出发制定宏观金融政策和金融监管政策,在新疆难免会水土不服。且新疆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共居之地,地区间发展极不平衡,一切工作都要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开展,因此差异化的金融政策十分必要。建议一是积极开展金融服务创新协调、对外开放体制创新、财税体制改革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二是开放对亚欧地区人民币结算业务;三是建立离岸金融市场,促进国际性银行的发展和国际信贷、国际融资增长;四是制定差异化的信贷政策,增加对新疆经济建设的信贷额度。

(五)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平台作用

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做好银企交流工作,加大政府部门职能定位转变,加大金融宣传和招商力度。通过举办展会、论坛、互访等多种途径,加强与境内外金融界的沟通,加深与欧亚知名金融机构的联系,争取引入有影响力的国际金融机构入驻新疆。

(六)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更好适应“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需要

一是加强高等院校的金融学科教育,设立金融人才培训基地,建议与国内外有品牌的专业金融类教育机构开展合作,建立多方共建共享的金融人才培养体系。二是有计划地选送政府有关领导干部进入基地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金融意识和金融知识水平。三是有重点地组织相关人员赴境外金融业专业机构培训考察,借鉴国外先进金融市场、金融管理、金融创新等经验,提升人才培养的国际化程度。四是加强与外部专家及市场化专业力量的交流合作,引入外部金融行业专家开展培训交流,形成服务于新疆金融产业长远发展的有效智力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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