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晓琦
摘 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包含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从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逐渐发展成为一个科学完整、内涵丰富的思想体系。它的科学内涵主要包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的总目标、法治道路、司法体制改革以及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其显著特征在于政治上的核心站位、系统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路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并作为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理论纲领和行动指南。
关键词:全面依法治国;依宪执政;党的领导;法治道路
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9)04-0227-02
1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形成
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实践中,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的深刻洞察力、敏锐判断力、理论创造力和战略定力,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開创性意义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涉及到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的方方面面。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通过一系列的重要讲话,深刻的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形成和发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
1.1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开始形成阶段
早在2007年,习近平总书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时就提出过法治思想,但那时并没有形成系统的思想。笔者认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开始形成于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到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间。在这一年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讲话中提及“法治”“法制”等内容。最重要的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2年12月4日举行的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国实行依法治国,要维护法制的尊严和统一。其后,他又在讲话中提出了“改革要于法有据、先立后破”等论断,并强调“司法本质和司法功能”,这些观点的提出标志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正渐成体系。
1.2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基本形成阶段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基本形成,大约是起于2013年11月党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终于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学习研讨班”开展期间发表的讲话。在这一时期,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专题的形式讨论了依法治国的有关问题,对法治中国提出了初步要求。其后,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学习研讨班”开展期间的讲话中提出“要抓住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既要学法也要遵法守法”。与此同时,习近平总书记还极富智慧地回答了“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避免了一些人陷入怪圈,而忽略法律实际的价值。这些讲话意味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不断丰富发展,已基本形成。
1.3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完善确立阶段
从2015年2月“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确立到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召开,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确立阶段。这一阶段中,党中央极具有创造性地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很大程度上丰富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内涵。其后,2016年12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讲话使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内容更充实。特别是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五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基本建成,社会法治意识显著提高。这标志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正式确立。
2 我国法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社会主义统治规则的根本要求是坚决服从和支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全面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十八届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说:“必须支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表现在立法、守法、执法、司法和法治监督各个环节中,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在各种场合当中反复强调如何处理好党法关系,如何加强和改善党对法治的领导,要用新十六字方针,这一方针是过去没提过的,即“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这是坚持党对依法治国领导的一个行动纲领。
3 首提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强调宪法的权威性
宪法是立国之本,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也是一切具体法律的母法。在纪念宪法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首次提出了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强调必须遵守宪法的尊严,建立宪法的权威。不尊重宪法,损害宪法,不诉诸宪法的言论和行为,是对我国基本制度和执政党合法性的挑战。
宪法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重视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的解释程序,加强立法的备案审查制度,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的各种法律制度,尤其是确定国家宪法日以及制定了关于宪法宣誓制度,并且建立了违宪审查机构,确立中国特色宪法监督制度,这些制度已经在我国贯彻实施。这一系列的措施都是强调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强调宪法的实施,树立宪法的权威,是我国宪法创新性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4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建设法治中国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法治建设的经验启示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构建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构建完善的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和强化社会法治建设。
4.1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个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只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才能确保依法治国实践在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框架内进行,并保证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目标顺利推进和最终实现。
4.2 構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前提基础
亚里士多德在对法治内涵的阐释中指出,“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当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表明了良好的法律制度是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前提基础。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原因就在于党和国家充分重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当前,我国已有260多件现行有效的法律、700多件行政法规、8000多件地方性法规,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可以说,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建有力的推进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政府及职能部门的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使公共权力运行更加透明、规范,社会公众法治意识得到稳步提升。
4.3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在我国,政府是主要的行政执法主体,80%以上法律制度需要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加以执行,如果各级政府不严格依法行政,就意味着我国现行的80%以上的法律法规都会被束之高阁。改革开放40年我国法治建设经验也启示我们:当前,我们必须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从而有力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的建设。
4.4 构建权力运行监督体系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要求
权力具有异化的天然属性,在法治国家和现代社会,要求我们必须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构建权力运行的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防止权力的滥用。正如毛泽东同志在1945年7月指出:“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4.5 强化社会法治意识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改革开放40年我国法治建设经验启示我们:当前我们必须大力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5 拓展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从中国国情出发,突出中国特色、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既不能不顾国情、跨越阶段,也不能墨守成规,要学习借鉴人类的一切法治文明成果,但是必须坚持基本原则,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仔细鉴别、创新人才,决不能照搬照抄、“完全西化”,要走出我国自己的法治道路。
坚持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特色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是我们党根据中国国情以及实际情况在实践出来的,是法治建设经验的总结,是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上的一种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是我国法治建设以及人民幸福生活的根本之道。实践证明,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指明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是无比正确的。在坚持这条道路的根本问题上,我们应该保持定力、充满自信。
6 结语
以习近平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常常以真诚而开放的态度借鉴其他文化的优秀成果,对他们进行中国式的改造,从而使他们成为自己思想的有益补充。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不论发展到什么水平都要虚心向世界各国人民学习,以更加包容的姿态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习近平总书记在亚信峰会与外国专家座谈时讲话,2014年5月22日)。这种海纳百川的中国气度正是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体现。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之江新语[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150.
[2]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