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为加强国家标准样品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样品研制和对标准样品研制、应用进行监督,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国家标准样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国家标准样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提高国家标准样品的质量水平,发挥国家标准样品对文本标准的支撑作用。
《通知》规定,国家支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重大工程、重要支柱产业以及民生关注等重点领域开展国家标准样品试点示范工作,推广国家标准样品工作经验,促进国家标准样品应用,发挥国家标准样品对促进科技创新、提升产品质量的技术支撑作用。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推动参与国际标准样品活动,组织开展标准样品对外合作与交流。对口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样品委员会(ISO/REMCO),参与制定并结合国情积极转化国际标准样品指南,推进国家标准样品的国际化。
《通知》提出,我国将推动国家标准样品信息化建设,建立国家标准样品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服务企业和社会。国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开展或者参与国内外标准样品工作。对技术水平高、取得显著效益的国家标准样品,以及在标准样品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国家标准样品信息管理系统向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提交国家标准样品研制项目建议书。
根据《通知》,公众可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电子邮件(gjbzyp@china-cas.org,邮件主题请注明“《国家标准样品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字样)、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马甸办公区标准技术司,请在信封注明“《国家标准样品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字样)等途径和方法提出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