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奇帆
全球产业和贸易演变发展的新趋势,要求我们必须从过去的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加快转变
一是在产业发展上,目前的格局冰火两重天,半是冰河半是火焰。
一方面,近5年传统制造业和服务业规模年均增长率仅2%~3%左右;另一方面,与战略新兴制造业有关的产业则以每年10%~15%左右的速度在增长,生产性服务业、服务贸易等战略性新兴服务业则以15%~20%左右的速度在增长,而包括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互联网在内的颠覆性数字产业则以每年25%左右的速度增长。如何顺应战略性制造业、服务业和“互联网+”产业发展趋势,抓住产业发展新机遇,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是每一个现代企业、每一个国家和地区都在认真考虑和规划的事。
二是在企业和产业运行模式上,全球有竞争力的跨国公司和支柱产业逐步形成富有竞争力的上中下游一体化的产业链集群。
伴随这种制造业内部协调,产业链集群化会形成研发、设计、物流、配送、销售等生产性服务业配套的供应链系统化,以及由总部协调控制的、分布在全球各地区各环节的贸易清算、结算价值链的枢纽化。这种枢纽化结构,是一种离岸金融结算,跨国公司一般选择一个低税率、零壁垒的自由贸易地区作为枢纽地。比如,我国加工贸易产生的大量金融结算业务流失境外。我国4 万多亿美元的进出口贸易中有大约1.8 万亿美元的加工贸易结算是离岸金融结算,由于国内条件不许可、不适应,这1.8 万亿美元的离岸金融结算量中,香港3000多亿美元、新加坡4000 多亿美元、爱尔兰4000 多亿美元,还有一些在台湾、韩国、日本。总之,现代企业、现代经济的全球竞争力,一靠技术,二靠资本,三靠全球化运作能力。这种产业链集群化、供应链系统化、价值链枢纽化,正是现代国际化大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是以产业链全球一体化为特征的国际贸易模式,要求国际贸易规则也发生相应变革。
随着国际分工日益深化,一种产品生产分工在一个地区或一个国家内部完成逐步变成全球范围内跨国分工完成;一个产品生产由一个企业、一个地方生产变成全球生产销售,商品贸易转变为产品内贸易。全球产业链发展造成了中间品贸易在国际贸易体系中迅速增长,国际贸易的重心从最终品贸易转移到中间品贸易。2010年以来,全球贸易中约有60%来自中间商品和服务贸易,它们分布在最终商品生产和服务生产的不同阶段,全球价值链对传统经贸规则提出新挑战。
在全球产业链背景下,中间品要多次跨境贸易,贸易壁垒会产生累积效应,极大地提高贸易成本。即使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很低,其贸易保护程度也会被放大。为此,零关税、零补贴、零非关税壁垒“三零”规则凸显。全球价值链要求高效的贸易便利措施,由于生产要素的跨境自由流动,跨境贸易迅速增长,降低通关与物流费用、节省贸易的时间成本、增加透明度和可预测性显得尤为重要。这就要求营商环境公平透明、政府服务便捷务实、海关通关不重复关检,实施“关检互认、执法互助、信息共享”。
四是全球产业链的分工模式不仅要求产品标准趋同,而且对生产经营、管理模式的一体化提出更高要求。
原先各国单方面自主制定、执行的规则如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和劳工标准、国有企业行为、竞争中性等规则都受到国际规则的规范和约束,要求做到公平公正。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发展,要求把国际投资、服务贸易、劳工和技术标准、国内管制、中间品贸易都纳入到谈判议题中。由于贸易、投资和服务的高度关联性,制定统一的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成为关注的焦点和热点。
这种产业链集群化、供应链系统化、价值链枢纽化,正是现代国际化大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五是当前国际贸易已进入数字贸易时代。
统计显示,全球服务贸易中有50%以上已经实现数字化,超过12%的跨境货物贸易通过数字化平台实现,预计今后10 ~15年时间,全球货物贸易呈2%左右的增长、服务贸易量15%左右的增长,而数字贸易则是25%左右的高速增长,20年后世界贸易格局将形成1/3 货物贸易、1/3 服务贸易、1/3 数字贸易的格局。数字技术不仅对货物贸易有利,还促进服务贸易便利化,催生新的服务业态。要抓住数字经济机遇,挖掘和培育数字经济新增长点,大力发展以高端服务为先导的数字服务出口,扩大数字经济领域的服务出口等;要发挥中国和世界最大的数字经济系统的优势,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互联网的发展,并以大智移云的颠覆性功能,提升推动智慧城市、工业制造4.0 体系等方面的发展。
一方面,招商引资方面,比如由于外商投资企业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上境外的邮箱和交流软件不太方便,影响跨国资料和数据交换。另一方面,我国互联网公司电子商务走向世界有很多与国际规则不接轨的问题,比如国际上互联网平台公司不跨界垄断、不搞金融、网络交易缴税、网络支付与信用卡体系竞争问题、涉及共享经营平台发展的约束规则等都与我国国内发展的状况不同。因此,为深入研究解决数字贸易的市场集中度、隐私保护和安全威胁等国际规则,一要加强国际间数字贸易合作,确保网络开放、自由和安全,支持国际数字贸易自由化和便捷化;二是确保双方数字经济政策处于全球合理共识中;三是通过双边多边合作确保构建坚实的国际数字贸易规则。
总之,全球产业和贸易演变发展的新趋势,要求我们必须积极调整产业发展方式,主动拥抱产业发展新浪潮,努力适应新形势、把握新特点,从过去的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加快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