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9-03-23 09:36彭欣
农家致富顾问·下半月 2019年12期
关键词:农产品监管问题

彭欣

摘 要 近些年来,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越来越受到了人们的重视,因此,加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农产品的质量问题、确保农产品的安全,不仅是提高人们生活质量、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的需要,同时也是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本文中,就将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 农产品;问题;监管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我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人们对于食品安全也显得越来越重视,农产品作为食品的一种主要原材料,其自身的质量安全不容忽视,近些年来发生的各种食品安全事件,基本上都来自农产品的生产及流通过程,所以,一定要加大对农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普遍问题

1.1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门机构

首先,多个部门联合管理之后,弊大于利。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涉及到生产、加工、流通、销售、消费等多个环节,这就需要农业、工商、经贸、卫生等多个部门来进行共同的监督管理。可实际情况却是,多个部门在联合管理之后,也未能有所成效,反而是降低了政府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的效率。其次,农业部门专业机构的工作开展遇到困难。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还未颁布之前,我国很多地区都没有设置专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而随着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逐渐重视,各级政府也相继设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并由这些机构来负责当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可这种管理职能是通过专业的不同而在现有的科室中进行兼管。因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属于是一个较为繁琐的系统工程,而农业部门的每个科室都有自己的重点工作,如果将其进行分开管理,不仅会造成职责的重复,还会出现职责空缺的现象,最终导致管理上出现混乱,进而使得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得不到全面的开展。

1.2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有待完善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不但可以加强对农产品的安全监督,还能够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自从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以后,我国各个地区都相继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机构,以此来对农产品进行定量定性的检测,保证该地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是,由于省级或市级的检测机构对于农产品的产源,以及最终的消费终端起不到直接的作用,该地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更多的还是要考县级的检测机构来保障。就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县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建设相比之下还比较落后,只有个别的比较发达的县级检测机构具有定量检测水平,其他的县级检测机构多多少少会存在基础设施不完善、监测队伍不健全、检测水平不高、经费不够等问题,这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了很大影响。所以,必须要及时对我国各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进行完善,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检测的力度,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水平。

1.3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监督力度不够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还处在初级阶段,生产者对于质量安全的意识还不够,社会监督力度也有待提高。受到了传统生产观念的影响,生产者对于社会监督和自我约束的意识还不够,他们只是片面的去追求最终的产量,对于质量却被忽视掉。同时,有些农户为了提高防治效果,使用的都是大剂量、高浓度的混合农药,这样不但会造成浪费,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也会造成影响。作为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名优产品等,也没有足够的意识,对于消费者更没有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与监督。

2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

2.1 加强行政监管,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

为了更加有效的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多部门、低效率的问题,使农业行政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行政执法及监管主体的作用更加明确,可以在农业行政机构体系当中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把分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进行集中整合,摆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兼管”现象,形成一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合力。可以建立专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完善管理队伍,加强行政监管的职能,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工作效率。也可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由于农、工、商多部门交叉管理所造成的“齐抓不管”现象进行改进,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能力,优化资源的配置。

2.2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进行完善

把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的建设当做是核心工作,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及配套的检测设备,以此来使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尽快被国家认可,成立一支专业的检测队伍,发挥出监督检测的权威性和科学性,为专门的职能部门执法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最终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能力。

2.3 成立一支健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队伍,加大执法的力度

成立一支健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队伍,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制化管理,可以使各项工作得到真正的落实,并实现农产品質量安全管理的目标,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根据部分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执法主体不明确的问题,可以对其进行“整合机构,归并职能”,成立一支县级的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把行政处罚权力集中起来,并以此来提高农业行政执法的综合力度。同时,把执法经费也要归纳到各级的财政预算当中,对执法条件进行不断的完善与改进,配备完善的执法设备,这样才能使执法工作可顺利的开展。对于执法队伍也要进行严格的管理,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及执法水平,打造出一个高素质、高水平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

3 结语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水平,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同时也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全民性问题,仅凭借企业或个人的力量,是根本无法解决的,所以,只有通过各级政府有力的政策及财政方面的大力支持,不断提高民众的认识,整合全社会所有的可用力量来进行共同管理,才可以真正确保我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参考文献

[1]赵雅君,丁冬.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特征与对策探析[J].农业与技术. 2018(09).

[2]段业恒.基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分析[J].农民致富之友. 2018(17).

[3]张文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困境与思考[J].农业开发与装备. 20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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