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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社部表示将适时启动《工伤保险条例》的再次修订工作,把外卖员、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等新业态从业者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当中。随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经济新模式快速发展,带动了就业增长,更催生出外卖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网约工”群体。(2月19日《广州日报》)
@偶是农民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包括网约车司机、外卖送餐员、保洁阿姨在内的“网约工”已成为一个数量庞大的群体。然而,“网约工”在这种新的就业形态中,却面临着无劳动合同、无社会保险、无劳动保障等“三无”现象,影响着行业健康发展。
@月光如水:将网约工纳入工伤保障刻不容缓。数以千万计的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网约工”群体,他们是“互联网+”得以正常运作的最基本因素,更是我们得以享受美好生活的劳动者;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得不到保障,何以保障行业的健康发展?
@yujian: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中,我国就业态势呈现宽领域、多元化的特点,一些新工种应运而生,网约工即是其一。然而,它在给网约工带来“自由度”的同时,也无疑隐含着某些“风险性”。
@lvshi:从现状分析,网约工极少是单个的,大多从属于某个服务平台企业。就法律属性而言,网约工与服务平台企业形成了实质上的雇佣关系。既然双方已然具有雇佣关系,那么,按契约规定就得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的权益、履践双方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