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清代婚姻家庭观念至今仍对我国社会的婚姻家庭观念有着多方面的影响,清代婚姻家庭史研究是史学发展的重要组成。基于此,本文介绍了百年以来对清代婚姻家庭史研究的两次高潮,分析在百年婚姻家庭史研究中的婚姻习俗、婚姻规则、婚礼流程、家庭制度、家庭关系等多方面研究内容,分析研究的主要成果。
关键词:百年;清代历史;婚姻家庭史;研究内容;研究方法
民国时期和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婚姻家庭史的研究出现了两次高潮。清代距离现代时间间隔小,很多史料保存完好,历史当事人找寻难度小,清代婚姻家庭观念对人们当下的思想观念影响较大。因而,清代的婚姻家庭史的研究是两次研究高潮的主体内容。研究清代的婚姻家庭史是人们追求妇女解放、社会平等、婚姻自由等多种现代观念的集中体现。
1 百年来清代婚姻家庭史研究的主要内容
清代婚姻家庭史的研究主要興盛于中国社会的大发展和大变革时期,人们对于社会的急速变化在心理上有一定程度的不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人们迅速调整思想观念,这样的社会现实促使人们更加关注历史研究与他国经验借鉴。
清代婚姻家庭史的研究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婚姻家庭时间问题的研究,这里的时间既包含确定的时间点研究,例如男女适婚年龄、结婚年龄、生育年龄等,也包含持续的时间段的研究,例如代际之间的年龄间隔、一段婚姻存续的时间长短等,这些因素与清代人口的平均寿命结合,可以大致推算出清代家庭中的家庭规模、家庭常住人口数量、家庭人员结构等问题;
第二,婚姻家庭观念问题的研究,一方面包含缔结婚姻的基础、婚姻中的等级观念与财产观念、婚姻中的身份识别与身份认同,另一方面,包含家庭中的权利等级关系、家庭权利来源与更迭、家庭规则与家族规范、家庭的主要社会功能、婚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破坏婚姻家庭制度之后的惩罚措施等;
第三,婚姻家庭习俗问题的研究,例如婚礼的流程、婚礼的作用、以家庭为单位的节日庆祝方式、家庭成员之间的主要关系与沟通方式,以及婚姻家庭中的多种陋习如童养媳、贞节牌坊、重男轻女等问题的研究。这些研究具有较强的区域性和民族性。
2 百年来清代婚姻家庭史研究的主要成果
2.1 时间问题研究成果
在时间问题上,第一次清代婚姻家庭史研究高潮,主要研究男女的结婚年龄,第二次研究高潮在第一次的研究成果上,更加侧重研究具有一定时间跨度的时间问题,更加注重研究与时间有关的婚姻中的数据对比问题,两次研究的主要成果有:第一,婚姻年龄研究成果。该项研究主要从清代男女的订婚年龄、成婚年龄、夫妇年龄也就是婚姻存续时间三个方面的研究入手,陈顾远在《中国婚姻史》(1937)中认为,清代男女的订户年龄与成婚年龄之间通常有两到三年的时间间隔。家庭的社会地位越高,占有的社会财富越多,子女的婚龄相对提高。姜涛在《人口与历史——中国传统人口结构研究》(1998)中认为,清代女性平均结婚年龄为17岁,比男性结婚年龄平局小五岁[1]。第二,婚姻时间问题的影响。清代男女进入家庭的年龄逐渐提高,造成家庭代际之间年龄差加大,家庭中的人口数量减少,家庭代际层级减少,家庭中的权利关系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郭松义在《伦理与生活———清代的婚姻关系》(2000)中,对于社会中的早婚现象、不同社会阶层的家庭男女婚龄对比、教育问题对男女婚龄的影响问题有着深入的研究[2]。同类研究亦可见于董家遵《论古代的结婚年龄》(1936)、赵凤喈《中国法制史上之适婚年龄》(1927)当中。
2.2 观念问题研究成果
家庭是中国人开展社会活动的主要单位,婚姻是组成家庭的主要方式,因而,婚姻观念是家庭观念以及多种社会观念的核心,清代的婚姻家庭观念集中展现了当时的社会风貌。在婚姻家庭观念问题上,第一次研究高潮主要侧重于清代婚姻家庭观念的封建性质与对人性的桎梏上,缺乏比较客观全面的理性认知,第二次研究高潮距离清代的生活已经有了相当长的时间距离,在研究态度上更加客观中立,持有较为合理的社会史观与发展史观。两次研究的主要成果有:第一,清代婚姻缔结注重门当户对。祝瑞开在《中国婚姻家庭史》(1999)中认为,清代的社会上层仍然非常重视传统“门当户对”的等级观念,尤其是清朝统治的前期,统治阶层非常注重满蒙贵族与汉族士大夫阶层的联姻。但是这种“门当户对”是有着强烈的社会阶级导向的,广大中下层劳动人民婚姻中的“门当户对”含义与中上层阶级之间有着明显区别。第二,清代门当户对观念中更注重财产的门当户对。郭松义在《伦理与生活———清代的婚姻关系》(2000)中认为,财产问题已经成为清代人们考虑门第问题中的主要参考因素。这与当时市场经济萌芽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涌入有着密切的关系,财富在人们婚姻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2.3 习俗问题研究成果
婚姻家庭习俗能够多方面的展现社会风貌,婚姻家庭生活是人们社会生活的基本构成,多样化的婚姻家庭习俗是我国历史文化发展的瑰宝,也是我国悠久灿烂的历史文明的重要体现。清代的很多婚姻家庭习俗一直延续至今,在很多地区对人们当代的婚姻家庭生活产生深远持久的影响。第一次研究高潮受到历史发展的阶段性影响,更加注重离婚女性与丧偶女性的家庭生活问题,第二次研究高潮的内容更加广泛,对于清代的婚礼流程、婚嫁习俗、家庭关系有了更深入的研究。两次研究高潮主要取得了以下研究成果:第一,清代对于离婚问题的处理,区域差别较大,但总体上看仍然具有强烈的封建特征。黄乃汉在《中国离婚发达史》(1933)中认为,清代女性没有自主选择结束婚姻的权利,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较低,丧偶后只能依附兄弟、儿子生活,贞洁观念对丧偶妇女影响严重,妇女的再婚选择非常有限,一旦婚姻失败,将面临整个人生的覆灭。第二,对于清代婚姻家庭关系的研究,李秀领在《中国婚姻家庭的嬗变》(1990)中认为,清代是非常典型的男权社会,婚姻家庭中的全部权利属于男性,婚姻中女性的关系冲突例如婆媳冲突、妯娌冲突、妻妾冲突,本质上是对男性资源的争夺以及与男性资源相关的利益的争夺。
3 结论
综上所述,近百年来的清代婚姻家庭史研究内容全面,取得了非常显著的研究成果。从本文的分析可知,分析近百年来的清代婚姻家庭史研究,能够更好的理清中国史学发展的脉络,增进人们对于婚姻家庭多方面知识的了解,以史为鉴,解决当下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多种矛盾和问题。因而,我们要加强对婚姻家庭史研究的梳理,增强历史研究与现实生活的连接。
参考文献
[1]骆新泉.清代陈尔士家书婚姻家庭伦理美摭谈[J].北京教育学院学报,2018,32(02):64-69.
[2]金眉.论清代婚姻家庭法律的特质[J].法学,2007(10):67-78.
作者简介
张悦(1995-),女,汉族,山东泰安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中国史专业,家庭史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