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你柔柔似风

2019-03-22 02:26四个隐
花火B 2019年1期
关键词:公仔

四个隐

作者有话说:哇,新年第一期,祝大家新年快乐。这篇故事的开头是写男主凭着让人咂舌的倔劲儿(画掉)……凭着坚持不懈的精神,终于抓到了想要的娃娃,由此开始了和女主的美妙情缘。在新的日子里,也祝你们抓住想要的娃娃,迎来美好的收获。加油!

他的话滚烫地钻进我的耳朵,让我一时分不清,怦怦乱跳的心是因为焦虑,还是因为别的。

01

一天似乎很快就过去了。

当下课铃声第四次响起的时候,北方的天色已经染上沉甸甸的蓝,和我的脸色一样,看上去有些郁郁寡欢。教室里的其他人都走了,见我还在盯着电脑发呆,身旁的雯玲推了推我:“走啦,简依!”

雯玲是我的好室友,性格大大咧咧,闹腾好动,但在我写东西的时候,从来不打扰我。这点令我感动不已,毕竟没什么写作天赋的人,更需要一个安静省心的写作环境。

然而,大多数情况是,就算再优良的环境,我也什么都憋不出来,就像今天一样。

关了电脑,我跟着雯玲离开教室,刚走到一楼大厅,就看见一小群人围着闪闪发亮的抓娃娃机说说笑笑。一位高个子男生正在屏息凝视操作着摇杆。娃娃机是新装的,可以说是我校将缓解学生压力与创收相结合的一大壮举了。

雯玲似乎很感兴趣,说前天有大神把娃娃机抓空了,对于这种夸张的校园传说,我持保留态度,不过,就算有大神,也不会是眼前这位。听围观者说,这位仁兄已经一连投了三十枚游戏币,发出了“不成功,便破产”的誓言。于是,我走近一点,想看看如此倔强的人,到底长什么样儿。

我一看,发现竟然是一张半生不熟的脸,他和我同是文学社社员,不过没搭过话,名字叫啥,我也不清楚。

随着又一次失败,有朋友掩面劝道:“算了吧,游星志。你喜欢洋娃娃,哥给你买!”

游星志额头冒着晶莹的细汗,一抬头,便对上了我打量他的目光。他一愣,旋即又从口袋里摸出一枚游戏币,投了进去。

听人讲,娃娃机待玩家投币到一定数量,就会自动放出一个公仔。

果不其然,当游星志笑得像个一百来斤的孩子,举起公仔的时候,全场欢呼。不过,令大家没想到的是,游星志要将公仔当场送人。由于公仔模样可爱,这样的款式是娃娃机里最后一个了,他的一群朋友都争着要。雯玲向我投来一个调侃的眼神,仿佛在说:“好幼稚哦。”

不料,更幼稚的事情发生了。游星志轻咳两声,让朋友们排成两排,公平起见,他要像一个新娘一样,把公仔当成捧花,背对着大家抛出,谁接到就是谁的。

画面实在太吸引人了,到底谁才是那个幸运儿呢?我和雯玲的脚都粘在了地上。游星志左挪挪,右挪挪,最后回头飞快地瞄了一眼,一道公仔闪电旋即飞出。

眼见着公仔越过人群,竟然径直向我这边飞来,大概是不忍心看到公仔脸着地,我一伸手,抓住了它。

“哇!”雯玲惊喜极了。

我一时有些恍惚,捏着手感极佳的公仔,看见游星志朝我走来。他垂眸看我,有些不好意思地笑起来,嘴角两个梨涡分外好看:“送给你了。”

我心里咯噔一下,耳垂隐隐发热。他的朋友们饶有兴致地看着我们,也不介意。

“谢谢,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我十分不好意思。

雯玲生怕我把公仔还回去,说了声多谢,拉起我就跑。我们跑了十来米,身后远远传来一个男生雄浑的喊声:“同学,他叫游星志——”

我一回头,见游星志正在用力捂住男生的嘴,画面有些滑稽。

正是多风的季节,晚风吹乱我的长发,扰乱我的视线、我的心情,却因为这段小插曲,变得如风一般轻盈畅快起来。

02

再见游星志是三天后。

由于给室友带咖啡的时候,不小心绊了一跤,咖啡洒在我米白色的帆布包上,留下一块污渍。我洗了半天洗不干净,雯玲干脆将之前的公仔帮我挂在帆布包上,刚好遮住难看的污渍。

走在路上,看着一跳一跳的公仔,我的心不免跟着忐忑,对于上天眷顾的这份小幸运,我是不是太高调了点?我正胡思乱想着,一道不低不高的温柔男声钻入我的耳朵。

“巧啊,大作家。”游星志从对面走来,和我一起拐到往教学楼的直行路。

我一愣,竟然想曹操,曹操就到,脸色有些尴尬地打了招呼。至于他称呼我大作家,不过是因为上周,我在文学社举办的主题征文比赛上拿了奖,我的照片和介绍都被刊登在了微信公众号里,小小殊荣而已,大作家实在不敢当。

这段直行路不长,这一路,我目不斜视,却依然感觉到游星志飘向我的目光,时而越过我头顶,时而落在帆布包上。他眼神欣喜地瞧瞧公仔,又瞧瞧我,嘴角的梨涡又不经意地出现,连走路的步伐都雀跃了些。

分开的时候,游星志从背包里拿出一份手写的稿纸,请我帮忙看看,拯救一下他这个热爱文学的写作苦手。我故作平静地盯着他,从他苦大仇深的模样里,竟然看出了一丝可爱。瞬间,一股强大的自信蹿上脑门,将我被杂志社连退三稿的挫败感击退。

我比了個OK(可以)的手势:“交给我吧!”

当天夜里,我挑灯看稿,盯着他龙飞凤舞的笔迹,眉头越锁越紧。他写的是一篇散文,字也潇洒好看,可具体了表达什么,我就不清楚了。

游星志,确实需要我的帮助。

听闻自己“病情”严重,游星志立刻约我翌日详谈。

学校周末的水吧,显得格外冷清,大家都出校约会的约会,逛街的逛街,我和游星志不约而同地戴上一副黑框眼镜,颇有些严肃地相对而坐,手边的热饮冒着白烟。

“哪里有问题?”他推一推眼镜,凑近问。

“这里。”我手指轻敲第三自然段。

“嗯……”他沉吟半天,表情有些痛苦,“老实讲,这里是我最得意的段落。”

“这里很混乱,不知道想表达什么。”既然要帮他,我便心直口快。

他拿过稿纸,垂眸仔细地看了半天,笑起来嘴角好看的梨涡没有了,取而代之的一抹委屈的神色在眼里打转。

“好吧……”他说。

我欣慰地笑了,告诉他散文讲究形散而神不散,写文章不要落下这种追求佳句佳段,却没有佳篇的毛病,以后改了就好了。他听得连连点头,末了却冒出一句:“我不改。”

啥?

游星志宝贝地收起稿纸,又怕我生气,诚恳地说建议他都接受,但这篇的得意段落他打死也不改。

水吧显得更为安静了,墙上的秒针在一格一格地移动,嗒嗒嗒……我和游星志一动不动地望着彼此,一秒又一秒……直到脑海里突兀地冒出他抓娃娃一连投三十枚币的倔强模样,我扑哧一笑,释然地说:“好。”

03

我记得自己最喜欢的女作家莺萝这样写:凡是出现在生命中的人,都有其独特的意义。在文学社社长换届选举那天,游星志通过他神圣的一票,让我明白了这个道理。那天是周三,早就定下日程的换届选举在一间大教室如约举行。

本来,我是很轻松的,报名参加社长竞选的时候,我还没有获得征文比赛的奖,只是抱着凑个人数的心态,让文学社看上去不那么冷清。哪知,时间在短短数天之内,竟然有摧枯拉朽的神力,最后我和一个男生的選票持平。

投票的人数是单数,游星志是最后一个投票的人。

我不禁手心冒汗,看着黑板上挂着的“公平、公正、公开”的横幅,有些笑不出来。游星志走近投票箱的时候,神情庄重地看了我一眼,随后,我就猝不及防地当选了新一届文学社社长。

散会的时候,我的焦虑赤裸裸地浮现在脸上。游星志买来一罐热咖啡,送到我的手里。

“别担心,我高中有过做社长的经验,可以帮你。”他语气轻缓,有股令人安心的力量。

我心虚地说:“我怕我不够好……”

游星志一愣,对我的不自信感到很是不解,后来又像明白过来什么似的,目光灼灼地看着我,嘴角渐渐浮起一抹玩味的笑意:“那一票是我投的,我会对你负责的。”

他的话滚烫地钻进我的耳朵,让我一时分不清,怦怦乱跳的心是因为焦虑,还是因为别的。

接下来的日子,游星志没有食言,在他的帮助下,社里的一些活动都组织得井然有序。我和他的关系,添加上了一层革命友谊的色彩。和他一起忙上忙下的日子,像飞逝的箭一般,快乐而充实。

雯玲开玩笑说我们在借公事之名黏在一起,我想了想,竟然不能笃定地反驳。其实,更多的时间,游星志总抢着干活,让我歇着。他偶尔喜欢用“大作家”称呼我,眼神里头含着清晨薄雾般的温柔。

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知道他也喜欢女作家莺萝,何止是喜欢呀,简直是痴迷,他的书房里放满了莺萝的书,每本书所有的版本都规整地躺在书架上。他还有个大大的抽屉,里面全是收集来的关于莺萝的点点滴滴,整版的新闻报道,或是坊间流传的只言片语……

不巧的是,游星志从未主动提起过莺萝,那好像是他想要默默守护的一个角落。对当代文学感兴趣的人都知道,莺萝是一位神秘优雅的女作家,遗憾的是,大家只能通过文字欣赏她的优雅。尽管出版了百万文字,她却尚未露面过。

“原来你也喜欢莺萝呀。”我感慨万分。

“对。”游星志抬眸望我,眼神闪闪发亮。

我低头,不好意思地笑:“我也喜欢。”

想到游星志对莺萝的痴迷,我心中的笔像受到一股力量的驱使,渐渐成形,变得有力。如果我能写出莺萝那样好的作品,不是更好吗?!

04

然而,一切哪有那么容易,写作靠的是时间和心力,为了摆脱学校的作息时间的限制,我和雯玲一起搬到了校外。

搬家那天,楼下的行李堆成了小山,我正准备撸袖子大干一场,雯玲忽然叫住我,说再等等。我一时不太明白,直到看见游星志一阵风似的赶来,比这还意外的是,他身后还跟着一个文静乖巧的女生。女生走近以后,害羞地瞄了瞄我,说她也来帮忙。

雯玲赶忙拉我到一边,解释说她只是叫游星志来搭把手,给我一个惊喜,至于哪里冒出来的女生,她就不知道了。

我听了,心里流下“瀑布汗”,这算哪门子惊喜啊。虽然我和雯玲很要好,但关于对游星志的感觉,我一直小心翼翼,从未明确提及过。看样子,雯玲已经单方面确定我对游星志的喜欢了。

下午三点的太阳,伴着聒噪的蝉鸣让人格外心烦意乱。游星志眉头皱得紧紧的,无奈地劝说女生无果,女生赌气似的抱起一个沉重的收纳箱,问我:“可以吗?”

“啊,谢谢你……”我莫名变怂。

游星志眼神复杂地盯着我,想说什么,又咽了下去。

搬家的车无法开到宿舍楼下,我们要搬着行李走一段路,这一路女生娇弱的身躯抱起重重的行李,昂首阔步,像个英勇顽强的女将军。

后来,我和雯玲请他们吃了饭。席间,上洗手间的时候,憋了半天的雯玲终于把心中的弹幕低吼了出来:“看出来了吗?游星志和苏晴有问题!”

女生叫苏晴——一个阳光开朗、热烈磊落的名字,比我们低一年级。

从游星志和苏晴的相处和交谈来看,大概是女生在追男生,想帮男生分担一些累活,方式有些任性。

“要不,你去问游星志到底怎么回事。”雯玲说。

逼仄的洗手间内,我拉起衣领遮脸,像拨浪鼓似的摇头。从小我就是个上课不敢举手发言,遇见喜欢的人和事物,也是保持一段安全距离,只会含情脉脉凝望的人。小时候,大人们宠爱我、了解我,会把喜欢的玩具递到我的手上,然而现在我长大了,长成了一个大号的胆小鬼,在恋爱这件事上,没人可以帮到我。

可恰恰是这份胆怯,让我明晰了对游星志的喜欢。

晚上,星星悄无声息地钻了出来,我和雯玲打扫完新家,已经是筋疲力尽。我躺在软绵绵的床上,睁大眼睛毫无睡意。忽然手心一震,游星志发来消息道歉,说因为自己,给我和雯玲带来了困扰,并委婉地讲了苏晴和他的事,大致和猜测的差不多,他已明确拒绝过苏晴。

这个人,真是温柔得一塌糊涂啊。

“没有,没有。”我忙回道。

心情再喜悦澎湃,我也只是把话说两遍。

05

和游星志认识以后,通識课我们大都选了一样的。和他一起上课变成了一种习惯,像吹摇柳枝的风,像被风吹皱的水,一切那么自然和谐。

一次,周五的大课,老师讲着公司管理的理论知识,我听得心不在焉、如坐针毡,身边的游星志一会儿看黑板,一会儿不经意地瞄我,大概在好奇我怎么了。

我……是真的遇到挫折了。本来抱着更上一层楼的决心,我搬出学校,拼命写稿,偏偏事与愿违,在多次修稿再被退稿之后,我无限怀疑自己,亦快接近崩溃,就等这次编辑的最终回复了。

我正发着愣,手机邮箱提示有一封新邮件。

打开一看,我终于没忍住,哭腔尽显:“怎么办啊,我又被退稿了!”

课堂瞬间安静,同学们朝我投来各式各样的眼神,有几个文学社的社员在议论纷纷。

“社长就这个水平啊?”

“上次她得奖很水的,都没几个人参加。”

“是啊,当选社长也只是一票的优势。”

他们的话像冰冷的石头砸在我的心头,我羞得脸越埋越低,就快低在地上了。游星志对我的失态感到吃惊,他愣了半天,都没回过神。最后,我抹干眼泪,抬头奇怪地看他,他才缓缓抬手落到我的肩上,笑出好看的梨涡,安慰我说:“不要紧,胜败乃兵家常事。”

有他的安慰,我睡了个好觉。

周末清晨,游星志戴着棒球帽在宿舍楼下朝我挥手,说要带我去散心。

目的地在离学校一百多公里的郊外,那里有一位前辈作家的故居,老旧的房墙爬满岁月的纹路,干裂又深刻。屋内是极简的装潢,安宁又丰盈。远远看去,整个故居沉睡在快及膝的、葱郁的青草里,若隐若现,像小说末尾一个欲说还休的结局。

“简依,你看,虽然这里比较偏远,但还是有人慕名而来。”游星志双手插兜倚靠着房墙,歪头对我说。

眼前有一对情侣走过,我笑着点点头。

他又说:“这位老作家喜爱写作,他被退的稿子据说三间书房都装不下,但他从未沮丧过,更没有否定自己,依然快乐地写了下去。现在大家记得他,大概就是因为这份洒脱和热爱吧。”

我不傻,知道游星志在传达什么,后知后觉地发现,原来他这么关心我,心里顿时升起了一颗小太阳,温暖不已。

可我心中的困惑并没有因此减少,我问:“为什么他能做到这样呢?”

游星志好看的梨涡又出现了,他顺手拿过一张故居的宣传单,埋头折了起来,不多久一艘漂亮的纸船就出现在他的手掌心上。

“虽然我不太会写,”他脸上露出认真又害羞的神色,“但我认为,写作是一种自我救赎,而不是为了获得认可,生活不能像这艘小船一样,随心所欲地折叠,但写作可以……”

我若有所思,饶有兴趣地看着他,他继续说:“如果我们可以通过写作弥补生活中的不如意与不自由,那这艘小船,就有它存在的意义,尽管它不能够真正地去航行。”

三言两语却让我醍醐灌顶。

我的心像被打开了一道豁口,瞬间,有小溪流进来,流水潺潺,小溪变成浩荡的川流……有阳光洒在上面,波光粼粼,暖洋洋的。

对啊,游星志让我明白了写作应该是快乐的。他像灿烂的阳光照进了我的生活,给足了我勇气,我想,就算我是块笨拙的冰,也会被他一天一天暖化的吧。既然如此,我愿意大胆一次,主动说出对他的喜欢。

06

然而,发生了一件事,让我始料未及。

苏晴不知道怎么取得了我的联系方式,约我晚上八点在学校的人工湖前见。通话的时候,她的声音保持着礼貌克制,却露出哭过的鼻音,让人有些心疼。我知道,这多半和游星志有关。我也说不清自己是什么心情,没过多地询问,准时赴约了。

我怕她又会哭,来的时候在便利店买了包面巾纸,藏进了裤子口袋里。哪知,她比我更小心翼翼,坐在石凳上安静地看着我走向她,极力掩饰着刚哭过的痕迹。

“简依,有件事我知道不该问,但是……如果不确认清楚,我是真的不甘心。”苏晴的明媚不见踪影,整个人愁云密布,楚楚可怜。

我一头雾水:“嗯,你问吧,没关系。”

“你是莺萝吗?女作家莺萝。”她问。

此话一出,我如梦游般浑浑噩噩地站在静谧的黑夜里,天哪,我怎么会是莺萝?!

她很认真,又说:“游星志喜欢你,他认为你是莺萝,隐瞒身份一定有原因,所以才一直保守着秘密。你真的是莺萝吗?”

我愣怔半天,没有给苏晴答案,慌乱地安慰了她一番,便失魂落魄地跑回了家。躺在床上,我的大脑嗡嗡响个不停,游星志怎么会以为我是莺萝呢?

我闭上眼睛,以往相处的细节电影般从脑海里浮现:他叫我“大作家”;他怕我没时间,帮我打理文学社;我因被退稿毫无优雅可言的失态,他错愕的反应……这些似乎在佐证苏晴没有胡说。

瞬间,无尽的失落感将我淹没,他喜欢我,也是因为我是莺萝吧。比起好奇误会到底如何产生的,我的神经完全被他喜欢我是把我当作莺萝这件事占据了。

如果,我把真相告诉他,他会不会就不喜欢我了?

接下来的日子,我都在患得患失的情绪中度过,像在做一个怎么都醒不了的噩梦。雯玲发现了我的异常,关心地要问个究竟,我一下崩溃了,一五一十地讲给了她听。

“你知道吗,我受够了,受够了胆小懦弱的自己,本来我都壮起胆子要去告白了,但是现在我又……”我边哭边说。

雯玲用力抱住我:“你已经很勇敢了。”

她的话让我羞愧,这种羞愧奇怪地让我冷静了下来。伪装成莺萝是不现实、不道德的,游星志对莺萝的喜欢与痴迷,于我更是没有意义,那为什么我不可以光明磊落地做自己呢?

想通之后,我答复了苏晴——我不是莺萝,并约了游星志见面,我要和他说清楚,把误会和喜欢一起讲清楚。

07

赴约那天,天空飘起初雪,校园瞬间像笼罩着一层冰凉的白纱,雾蒙蒙的。抬头望雪,细碎的雪花一朵一朵落在手心里,瞬间就融化不见了。我走在路上,一邊想着游星志,一边把衣服裹得紧紧的,生怕什么东西也像雪花一样,转瞬消逝似的。

地点是我定的,在一家热闹万分的、颇有人气的商场。选这个场合,是因为我已经做好游星志知道真相后最坏的打算。失恋后,我可以躲进嘈杂的人流,吃一碗凉透脾胃的红豆冰,看一场热泪盈眶的电影。

游星志提前就到了,他在娃娃机前,倔强又认真地抓着娃娃,犹如最初的样子。我站在一边看了很久,才鼓起勇气说:“我不是莺萝,游星志,你误会了。”

空气仿佛因为这句话,陡然变得稀薄。

他轻轻转过身,柔声说:“我已经知道了。”

“苏晴告诉你的吧。”

“不是,是我自己知道的。”他说完,眼睛含笑地望着我。

我听不进去他的话,一股脑把内心的煎熬讲出:“游星志,我喜欢你,虽然我不是莺萝,你会不喜欢我了……但是,我还是喜欢你……”

游星志显然被我突然的告白镇住了,一秒两秒……他凝固的表情逐渐融化,有无限的温柔满溢出来。

“我也喜欢你啊,简依。”他害羞地垂下头。

商场放着嘈杂的音乐,他的话被杂音稀释,让人听不真切。直到他凑近重复了一遍,我才听清了。不过,我的第一反应竟然不是开心,而是难堪。

我不相信这是真的,游星志何其温柔的一个人,他一定是为了安慰我才这么说的吧,所以,我像只丢脸的鸵鸟,一转头逃跑了。

之后的日子,我把自己关了起来,拒绝和游星志联系。雯玲说游星志很自责,怪自己认错人,让我难堪,要和我道歉。

“所以,他说的喜欢我果然不是真的?”我哭啼啼地问雯玲。

当时的我,真的是敏感脆弱、混乱矛盾,又心存侥幸。

雯玲有些生气了,她一脸严肃地让我振作起来,去亲自问清楚。在她的鼓励之下,我决定再去见一次游星志。

这一次,游星志把地点定在了学校的水吧。周末的水吧一如既往地冷清,他照旧坐在之前的位置,神情有些紧张地看我走来,手边的稿纸有些突兀,却分外眼熟。

等我坐定后,他说:“上次太仓促了……怪我没有把话说明白。”

我的手心出了热汗,心跳比鼓点还快。

“简依,我确实有段时间把你错认成了莺萝,误会是真的,可我喜欢你也是真的。请你相信我。”游星志徐徐地说着,语气温柔又有耐心。

原来,误会的开始发生在我和他还没认识的时候。我也喜欢莺萝,喜欢了很多年,喜欢她写的每一个故事,就像有书迷续写《红楼梦》来表达对作者的敬意和热爱,我也续写了一个她当时没有完结的故事。

那时候,我每天泡在图书馆,对着笔记本电脑敲敲打打就是一整天,这引起了也泡在图书馆看书的游星志的注意。有次,我不在座位上,游星志实在忍不住好奇心,路过的时候偷瞄了一眼我的笔记本,正在编辑的文档刚好落在书名那页。

游星志对莺萝的书再熟悉不过,误会便发芽了,加上没多久之后,碰巧莺萝发表完结故事,游星志就真的把我当成了神秘的莺萝。

直到后来,因为我被退稿的失态,游星志开始改变了看法。他以资深书迷的身份,联系上了莺萝的编辑,把他的困惑说了出来。好心的编辑告诉他,莺萝已经三十多岁了,他自然明白过来,莺萝不是我。

讲到这里,游星志展开了手边的稿纸,递给了我。

他说:“你看。”

我迷迷糊糊地接过,他用蓝色笔迹标出了曾经那个写得很烂的段落,并把每句话开头的字都圈了出来,所有字凑成一句话:“简依,今晚月色很美。”

了解夏目漱石的人都知道,他把英文的“我喜欢你”翻译成日语“今晚月色很美”,我看着这句话久久回不过神,像有什么击中了心脏,愉悦又疼痛。

他怕我还是不相信,将稿纸背后写的落款日期翻给我看,日期显示,这是他在众目睽睽之下把公仔扔给我之前就写好的。

“我在最开始就喜欢你了,在误会开始之前,与别人无关。”游星志说完,有些不知所措地望着我,“这就是我抗拒改这个段落的原因。”

听他说完,我又哭又笑,怕自己表情太丑,一冲动栽进了他的怀里,瞬间温暖如波澜起伏的海洋将我包围,他安抚地拍拍我,我却越发沉溺,不可自拔。

08

后来,游星志带我去了莺萝的首次读者见面会。

原来,莺萝之所以一直隐匿在公众视线中,是要与病魔斗争。用她的话讲,如果出现之后又消失,让世人对着她的照片惋惜唏嘘,不如从来就不曾露面过。终于,她战胜了从小便折磨她的先天性疾病,充满自信和生命力地出现在了大家的视野里。

见面会现场人潮翻涌,游星志拉着我一直往前走,一直往前走,最后,他用身体当作墙,把我护在身前,俯身贴近我的耳朵说:“送个惊喜给你。”

这个惊喜,直到见面会进入后半段才被揭晓。

莺萝站在舞台上,认真地摊开小本子,念了一长串致谢书迷名单,其中有游星志和我,念到我名字的时候,莺萝含笑环顾四周:“请问,简依在吗?”

仿佛在做梦一般,我举了举手。

莺萝只说了一句话,她鼓励我要一直热爱写作,并坚持写下去,相信我可以写出自己满意的作品。她的话如涓涓流水渗进我的心底,关于写作,关于梦想,我又获得了拔山超海的力量。

不说也知道,这个惊喜是游星志制造的。

回去的路上,夕阳将我们的影子拉得好长好长,我回味着见面会上书迷朗读的莺萝的作品片段,不禁感到一丝好笑。游星志是有多心大,才会把我一直当成莺萝呀,我们之间的文风相差甚远,更别说品质了。

我问他,他歪头想了一路,最后走到街口停下,扳正我的肩膀说:“也许,是我希望你就是那个人,才会轻易地就错认吧,我喜欢的是你,期待的是你,自然对你的瑕疵视而不见了。”

夕阳渐渐落到世界的另一边,晚风轻柔地吹了起来,我挽着游星志大步大步地往前走。此刻的我,彻底明白,喜欢一个人就应该光明磊落、大步向前,唯有如此,才会迎来属于你、只属于你的美好世界。

编辑/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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