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事件中公民记者角色定位

2019-03-22 17:01:25钱凯上海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传播力研究 2019年18期
关键词:舆情公民受众

钱凯 上海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公民记者”这一概念,最早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的美国。美国“德拉吉报道”个人网站的创办人德拉吉在1998年率先将克林顿丑闻公之于众,引起了全美国的注意,因此也获得了最早的“公民记者”称号。

随着移动终端的不断普及,信息传播无论是在渠道还是接受对象的数量上都有了很大的提升。传统的大众媒体处于主导地位的格局逐渐被打破,信息传播越来越呈现出去中心化的特点。通过微博、微信这类的新媒体平台,人们既接受来自外界的信息,同时也主动积极地以“公民记者”的身份参与到信息传播的过程中。

一、舆情事件信息传播特点及公民记者参与特点

持有智能移动终端,无论在何时何地,个人都能通过智能媒介所传递的信息让自身体验到事件的部分经过。各类资讯平台、个人社交平台,能够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或多或少让受众“在场”了解到事件的相关信息。而一些重大的社会舆情热点事件,往往因为其突发性、受众层广大、涉及利益群体广等特点牵动着更多受众的情绪。在这种情况下,“公民记者”参与信息传递相较于传统记者有了更多新的特点。

(一)信息发布平台的多样性

微信朋友圈的最显著特点就是信息扩散基于一种“熟人关系网”。处于共同交际圈的朋友圈的话题会有一定的趋同性。舆情事件在微信好友之间传播,提高了事件的可信度,增强了传播的效果。微博也因其巨大用户量让信息能够更加迅速的传递。微博热搜榜,通过向用户展示关注量靠前的事件,吸引用户参与到微博设置的议程中来。舆情事件一经引爆,通过微博热搜榜,引来更多的点击量和关注量,部分用户也会参与到事件相关话题的转发、评论甚至是发布原创内容。微博发布的字数被控制在140字,这种“短平快”的特点,也让微博上的信息具有了更高的时效性。

(二)内容更具时效性、个性化特点

相比于职业记者,公民记者在面对突发性事件时有更多优势。突发事件往往具有不可预测性和紧急性,相关新闻的报道则更应该及时迅速。在职业记者难以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时候,相关事件的当事人或目击者能够提供第一手的信息,会让新闻具有更高的价值。

“公民记者”也会推动更多个性化内容的传播。2017年麦当劳改名“金拱门”事件,最早由自媒体“爆料潍坊”在2017年10月25日17:35分爆料。一时间,微博上涌现出了众多对麦当劳改名的吐槽和调侃:“KFC叫开封菜?”、“总感觉怪怪的,除了猪会拱,金也会拱……”仅在17:30-19:00之间,麦当劳官方微博未作出回应之前,“金拱门”相关的个人微博就有617条的发布量。著名央视的前主持人,张泉灵就在其微博上发布了“早上,犹豫了半天,金拱门还是开封菜,想了想最近长肉得厉害,忍痛只喝了杯白毛女咖啡。”这条微博也获得了10w的点赞量。自媒体和一些微博大V既作为舆论领袖,又充当“公民记者”,增强了更多个性化内容的传播效果。

二、公民记者及其报道存在问题

公民记者相比于职业记者,缺乏一定的专业素质,其发布的内容难免存在问题。在舆情事件发生的时候,公众的情绪极易受到事件本身的影响,缺乏理性的思考,陷入“沉默的螺旋”中,人云亦云。公民记者及其报道所存在的问题,会对社会舆情造成很大的影响。

(一)信息真实性难以把握

移动互联时代,信息获取和发布的渠道更加广泛,“公民记者”能够更加便捷地参与信息发布,然而网络空间的开放性和匿名性也让网络信息的真实性难以甄别。在很多重大事件尤其是负面事件发生时,民众会更关注事件所产生的原因,当看似合理的解释出现时,网民们会立刻将情绪转移到所谓的原因上。在这个过程中,信息来源的“目击者”,以及部分网络媒体所充当的“公民记者”,容易让受众失去自身的思考而盲目相信网络上“公民记者”的言论。

(二)营销目的难以揣测

微信公众平台的低门槛,让更多自媒体营销号能够利用内容赚取流量,谋取利益。2019年初微信朋友圈大热的爆款文《一个出身寒门的状元之死》,通过“寒门”、“状元”、“不合群”、“病逝”这些易容易戳中社会痛点的叙述制造了极大的悬念和冲突。也让这篇文章在短时间内收获了10w+的阅读量。然而第二天这篇文章却因含有虚假信息遭到微信平台的封禁。营销号为了博取关注,不惜一味的拿社会痛点大肆炒作,甚至添加虚假的信息以达到更大的传播效果。

(三)滥用权利易于侵犯隐私

互联网让信息检索趋于便捷,然而不合理的使用则会引发“人肉搜索”等网络暴力。在网络上合理的发声有利于行使监督权,然而滥用则有可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严重的甚至会威胁到他人的人身安全。2015年5月3日,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在网络传开之后,网友不满女司机的“路霸”行为,对其进行大规模的人肉搜索,先后翻出她的驾驶违章记录、个人身份信息,甚至是开房记录,事件发展从而转向恶劣的态势。勒庞在其《乌合之众》中指出:“群体不善于推理,却急于行动。”在这一事件中,网民一味的侵犯他人的权利去捍卫所谓的“公正”,实在是有失偏颇。

三、舆情事件中“公民记者”角色的正确定位

公民记者不同于职业记者,所受到的职业规范约束会更少,另一方面,在很多突发事件上,公民记者往往是临时承担起记录现场、传递信息的责任,相比于职业记者,则会缺乏一定的专业技能和素养。然而在重大社会事件发生之时,公民记者能够提供及时的、一手的信息,对职业媒体人来说,可以充分利用线索挖掘事实,对于受众来说,也能够借助公民记者提供的信息从不同角度来了解事实。

(一)公民记者应提高自身专业性

在这个人人都能发布动态、传递信息的时代,遇到重大舆情事件,人人都能充当“公民记者”的角色。公民记者应当明确自身的社会责任。尤其在重大的社会事件发生时,作为在现场的当事人或旁观者应当做到维护事实真相,不能虚构事实、妄加论断。另外,公民记者不能为了单纯的制造轰动效应而在挖掘信息的时候侵犯他人的隐私。

(二)职业记者应合理利用公民记者

作为职业记者,应当将公民记者视为自己的互补。公民记者往往能赶在职业记者之前去发掘有关信息,职业记者应当充分利用公民记者的接近真相的优势为自己的采访报道找准切入口,丰富内容。同时,职业记者应当充当“把关人”的角色。对于“公民记者”所提供的信息,专业媒体及职业记者应当认真核实信息的真实性,避免因虚假信息而引起不必要的负面舆情。

(三)受众应谨慎对待公民记者

对于一般受众来说,也应当谨慎对待“公民记者”提供的信息。网络信息繁杂,虚拟的社交平台不能保证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对于网络信息不能盲从。在重大舆情事件发生的时候,更应当全方位地了解事实的真相,而不是陷入“沉默的螺旋”之中。另外,网络平台也为每个人提供了平等发声的权利,当舆论走向极端的时候,更应该有理性的声音站出来,用事实解决公众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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