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文苗
(1.浙江大学,浙江 杭州 310028;2.浙江传媒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新时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人的一项主体活动,以传播、传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实践内容,以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互动为主要形式,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途径,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重要方式,具有主体自身的价值追求与主要目标。本文主要从类价值、群体价值和个体价值三个层面,对新时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价值展开探析。其中,类价值主要包括弘扬优秀文化、传播道德文明和彰显人类智慧;群体价值主要包括推动文化强国、提升文化自信和巩固文化传承;个体价值主要包括增强文化认同、促进文化交流和实现文化聚人。
类价值体现的是人作为一个类所具有的价值,体现的是类主体的一种共同价值追求。“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1]新时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具有一定的类价值,主要取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具有的类属性,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仅是中华民族的智慧成果,也是全人类的宝贵财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不仅具有延续历史、传承文化的重要作用,更有内涵丰富的类价值内容,主要体现在弘扬优秀文化、传播道德文明和彰显人类智慧三个方面。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植根于中华民族生活的土地,来源于中华民族的智慧创造,形成于中华民族的代代相传,是人类共有的宝贵财富,更是人类优秀文化的重要来源。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新时代的文化有着新时代的评判标准与评判依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根源,不仅体现于思想知识层面,也反映在实物技艺层面,应当成为新时代全方位发展的重要动力。教育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途径,也是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价值的重要方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本质在于传承与弘扬优秀文化,促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不断发展。这不仅是对人类优秀文化的保护,也是对人类优秀文化的弘扬。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蕴中华民族的思想精髓,彰显中华民族的道德追求,是中华文明的集中体现。作为一种文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涵丰富的德育元素与道德基因。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要以引领思想观念、启迪人文精神、传授道德规范为主要内容,结合新时代的内容,依托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等途径与平台,将中华民族的道德文明代代相传,并依托网络传播与海外交流等途径与平台,将中华民族的道德文明传播至世界,让世界各国都能够共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道德精髓,为形成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强大的道德力量与厚实的道义基础。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代代相传、源远流长的物质瑰宝与精神财富。不论是思想理念、人文精神、国学民俗、节气节日等,还是绝学绝技、手艺工艺、传统艺术、历史遗址等,都是中华民族的智慧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中华文明的集中体现,是中华民族的智慧创造,同样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类智慧成就的重要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通过教育主体与受教育主体之间的互动交流,一方面积极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在智慧与外在魅力,另一方面力求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广泛传播与覆盖。
群体价值是人作为一个群体集合所具有的共同价值,体现的是一种群体主体的价值追求。“文化除了时代性之外,还有民族性。”[2]中华民族作为一种群体,具有自身的群体主体性,能动地创造出极具丰富内涵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中华民族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得益于中华民族这个群体的共同创造、传承与弘扬,是一种群体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作用,积极助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也正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群体价值所在,具体可以体现在推动文化强国、提升文化自信与巩固文化传承等三个方面。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文化强国,首先要把握文化发展的方向,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根源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就要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既是文化强国的必然要求,也是文化发展的助推动力。建设文化强国,还要把握文化内容的底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内在有机构成,具有丰富内涵与历史底蕴,是中华民族代代相传、代代积累的宝贵财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途径,有助于更好地坚持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有助于最大程度地激发全民族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坚守与发扬,共同推动文化强国的建设。
文化自信是文化本身的底蕴体现,也是文化大繁荣、文化大发展的内在基础,更是民族复兴、国家富强的基本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过历史的洗礼,形成了涵盖思想、知识、技艺、实物等诸多方面的成果,具有非常丰富的内涵,内蕴极高的历史价值与现实价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通过思想传播、知识传授、技艺传承与实物流传等方式,积极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正能量与好声音,从而提升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心与文化自豪感。
文化传承是文化生生不息的保障,是文化一脉相承的途径。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基于文化自信,而文化自信又归因于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造就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强大生命力,决定着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助推着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要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就要优化传承方式、强化传承途径。这既是一种历史使命,也是一种社会责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重要的传承渠道,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代代相传、源远流长的重要保障。《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中提到:“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推动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途径。”作为文化传承的重要途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有助于中华民族不断巩固文化传承,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代代相传、源远流长。
个体价值是人作为单个个体所具有的价值反映,体现的是个体主体所具有的价值追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创造,但归根结底还是每个个体的创造集合,也要凸显个体创造的主体性,体现个体的重要作用与文化贡献。“个体是事物相对独立的存在状态”[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既要对历史中的优秀文化创造个体加以宣传、宣传与学习,也要对当前的文化受教育个体加以引导、交流与教育,不断增强文化认同,促进文化交流,实现文化聚人。
文化认同以文化认识为前提,是文化认识的结果体现。达成文化认同,既取决于每个个体对文化的认识与熟悉程度,也取决于文化的内涵价值与魅力风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极为丰富的内涵价值。这是文化自信的重要来源,也是达成文化认同的客观条件。要实现每个个体对文化的全方位认识与熟悉,需要外在的教育引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重要的引导途径,能够引导每个个体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认识与学习,为每个个体达成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提供主观条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旨在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人心,让每个个体都能对本民族的文化有全方位的认识与熟悉,积极提升每个个体对民族文化的自豪感与归属感。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成效往往取决于教育主体与教育客体的互动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教育客体的主体化是提升教育成效的重要方式。文化交流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价值追求,是教育主体与教育客体之间的互动体现。让教育客体成为主体,将教育主客体关系转化为教育主体间关系,是实现文化交流的关键,也是确保文化交流成效的保障。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目的是促成个体实现相互之间的主体交流关系,从教育客体的被动式接受转化到主动式交流。只有在个体主体之间达成文化认同的基础上,个体之间的文化交流才能取得更好的实效。同时,在对外文化交流方面,要“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创新人文交流方式,丰富文化交流内容,不断提高文化交流水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主要任务在于不断强化个体主体在对外文化交流过程中的传播能力与交流水平,不断提升文化交流主导力,主动讲好中国故事,积极展现中国形象。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对文化思想、文化知识、文化价值、文化精神、文化技艺、文化实物等诸多方面内容的解读、传授与交流,目的在于传承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人心,使每个个体都能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觉传承者、主动弘扬者与积极践行者,形成更强的凝聚力与向心力。文化聚人不仅是文化交流的效果体现,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蕴的魅力彰显。实现文化聚人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所具有的重要价值内容,也是新时代全方位发展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