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成志 李桂英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 400021
创新创业教育是当前我国高职教育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教育部和国务院办公厅相继颁布了《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3号)和《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两个文件,对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明确意见和工作要求,把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到了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战略高度。为促进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应将高技能型人才培养作为其教育的核心,在具体的实践教学过程中要不断贯彻双创理念的培养。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建设与发展的根本方向和中心所在。如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不仅是常规的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而且也是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问题。相比常规教学,创新创业教育的质量意识并不明显,而且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也很难制定,使得创新创业教育的质量并不受太多的关注与重视,导致很多高职院校存在着“重形式、轻质量”的现象。故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具体可以从三个层面来开展,第一,结合多种形式鼓励学生多参与。如进行学科竞赛,用国家最前沿的精神理论来组织发动和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第二,学院要组建精英团队来进行指导学生。团队成员可以由学院领导、专业教师、学生辅导员、创新创业优秀校友等多方人员构成,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第三,学院必须提供一定的财力物力作为保障。
创新创业教育在高职院校中不是一个独立的教育过程,而是一种教育手段和方式。为了确保创新创业教育有效开展,防止“为创新创业教育而创新创业教育”,故必须坚持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以及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始终坚持“两个融合”的发展路径。
立德树人是我国高等教育建设发展的总方针,任何教学活动都不能脱离立人教育的正确轨道。因此,创新创业教育必须走与立人教育融合发展的道路。通过这种融合,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思维意识,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人文情怀。
创新创业教育不是独立于专业教育之外的教育形式,而是开展专业教育的重要载体与平台。高职院校应注重将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融入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既注重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整体性,又强调每个专业乃至每个群体的个体差异。学院要结合各专业实际,为每个专业搭建一个对口的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学生归队到相应的实践平台。这样一来,就将学生的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高度融合起来。
高职院校结合自身办学优势,根据学生所处创业阶段的不同,按照“分类培养”的目标定位,为学生搭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让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有充分保障。学院可以结合学生的实际,采用以下三种实践模式:
“学院+公司”模式,就是以学院搭建的实践平台为依托,在创业导师的指导下,鼓励学生自行组建公司(这些公司都是未曾注册的公司,是准公司),基本上实行公司化运作。学院聘任各创业公司总经理,对公司进行财务监管、业绩考核、指导换届等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内部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公司的岗位设置、规章制度和议事规则等较为完善,学院只负责年终考核评价和绩效管理。学院只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设备,收益和开支等经营层面管理由公司独立管理,自负盈亏。
除了上述“学院+公司”模式之外,对于缺少创业基础和经验的团队,学院则采取“团队+孵化”的一种培育模式,就是对尚且不具备创业公司规模的学生创业团队进行基地孵化。
除了上述两种模式之外,学院还可以针对学科竞赛工作要求,开展与之相适应的第三种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即“个体+竞赛”模式。这种模式就是针对既不是创业公司成员,又没有加入创业团队的学生个体,学院引导他们通过参与各类专业竞赛,以此来进行创新创业实践。结合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改革的实际需要,实施“以赛促学”工程,通过设置各种赛事,把学科竞赛纳入到人才培养计划中来,旨在通过组织赛事来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创新创业教育重在实践,要不断在教育观上、教学模式上、人才培养的手段和方法上进一步变革,形成更为科学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并始终把高技能型人才作为其人才质量培养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