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教职工的基本权益不受侵犯,是高校工会的核心任务。以“依法治国”为主要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开展行之有效的维权活动。但是,由于高校办学方式的转变,劳工关系的重新调整,使得各种矛盾突出。因此,在新形势下,高校工会应进一步明确目标和任务,加强教职工权利意识教育,探索工会依法维权能力建设的途径。
关键词:高校工会 依法维权 问题 对策
在教育体制改革的形势下,高校教师权益受到了频繁的损害。随着相关法律的颁布,依法保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已经成为工会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目前工会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两方面内容,第一是完善目前高校工会对于教职工的保护体系;第二是运用何种方法实现保障和维护教职工基本的合法权益的目标。
高校工会作为和谐校园建设的主力军,应结合实际进一步落实人权保障工作,结合群众路线的思路维护高校教职工的基本权益,完成高校工会改革与升级的发展目标。高校工会改革不仅对我国校园的建设具有一定的推定作用,同时对于高校工会的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高校工会维权的内容
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该条法律中规定:“工会的根本职能是保障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随着法律体系的完善,各大高校工会组织在开展各项工作的过程中应该以该法律作为指导方针。
综上所述,首先应该明确职工依法享有的权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是指,教职工根据我国宪法及其他法律规定在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劳动等方面应该享有的所有权利的集合。因此,高校工会应切实保障职工在宪法和法律中享有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
(一)维护教职工的政治权益
立足于政治角度分析,教职工的基本权益一般为教职工在日常的工作期间积极参与国家开展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其他社会事务的权利,其中也包括教职工在学校等教育机构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各项民主管理与监督的基本权利。高校工会在不断引导教职工参与到维权行列中的主要目的就是从教职工本身做起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利,以此确定学校教职工的主体地位,培养其主人翁意识。
(二)维护教职工的经济利益
教职工自身的经济利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与教职工在校工作的积极性相挂钩。维护教职工经济利益指的是,依法维护教职的劳动权益、薪资、医疗保险、社会保障以及其它类型的福利待遇等。经济权益是广大教职工应当享有的最基本的权益,对此高校工会应该积极督促相关的教育机构和学校依据我国政府部门推出的各项标准为教职工按时发放其应有的五险一金保障,并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保障教职工在工作期间的生命安全。
(三)维护教职工的文化权益
从文化角度进行研究和分析,教职工的文化权益主要包括教职工的学习、入职培训、职位晋升以及参与科学研究等基本权益,其中还包括参加一些文化、体育以及生活等各项活动的权利。从我国到目前的形式进行分析,我国高校民主政治建设工作在短时间内取得了跳跃式的进步,由于现阶段教师收入水平逐渐提高,教师已经开始追求精神上的需求。综上所述,高校职工会除了要维护教职工的政治、经济权益以外,还应该维护其文化需求,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水平的提升,社会大众对于精神领域的追求已经超过了对物质追求的速度。所以工会应该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与文化活动,促进教育领域文化基础的建设,提升教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
二、高校工会维权的问题
(一)高校工会体制不完善,维权职能形式化
当前,高校工会扮演的是上级教育工会与学校党委领导的双重角色,一般情况下,学校党委领导是有其常用身份的。工会必须遵循学校党委所下发的通知或传达的任务,并且,当学校在运营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重大问题时,一般都会由校党委领导进行决策并研究应对问题的解决方案,正是由于这种体制的存在,造成了工会受学校党委的管理与制约。使得工会领导在做事情、想问题的时候,常常站在学校党委的立场,忽视了对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的维护,这就使得学校工会的维权活动,只是流于形式,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作用,同时,也造成了高校工会在维权过程中职能的弱化。
(二)维权意识淡薄
近年来,工会内部的干部在工作过程中对于工会的职能没有准确的理解和认识,所以当工会开展的各项工作仅仅是完成形式上的任务的目标,他们缺乏自己的想法,对于领导安排的工作,就算有不合理的地方,也不会提出自己的意见,只会按部就班的完成部门领导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那么在工作期间为了保证工会与学校关系的稳定,工会对于自己内部职工出现的问题会采用拖延战术,也就是说工会并不会真正用法律来保护教职工的基本权益。虽然我国政府部门出台的法律文件中明确规定工会的主要职能与责任就是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但是工会内部的员工并没有真正认识该条法律的根本内涵,对于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积极性低下。目前,我国高校教职工普遍认为,教职工利益主要以学校党委与行政组织为代表,所以当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就应该加以维护。但是工会的工作内容基本都是固定的,所以工会在日常工作中需要完成的任务并不是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产生这种现状是由于工会工作的属性和特征决定的,所以从表面上就可以看出工会在维护教职工权益方面内表现出来的积极性较低。
(三)工会维权职能弱化,角色定位不准
高校工会是在高校党委领导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围绕主题开展各项活动的具有群众属性的组织机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高校工会的根本职能为已发维护和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而工会的干部主要来源于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举办的选拔活动投票选举工会干部。工会干部在常规的工作规程中会受到一些政治风气的影响,对于个别工作只是走一个过场,并非按照廣大教职工的意愿而工作,这种现象表示出我国高校工会的行政化特点日益凸出。
在教职工的基本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下,工会一般都会在短时间内给与相关的意见或者建议,实际上工会干部并没有真正的决策权力,所以高校教职工根本无法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现阶段,我国高校工会的工作过程中暴露的弊端主要表现在连带关系上,在进行各项决策的时候往往会取决于学校领导的意见,这样的工会不是对教职工负责的工会,而是对学校党委干部负责的工会。
三、完善高校工会维权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工会体制,明确工会职责
现有的学校工会应由双头领导改为单线性领导,由上级领导直接管辖,工会工作进度的汇报,也与上级领导直接对接。高校工会应成立党委,党委的主要工作是对主席或副主席进行全面的选拔、考核,从而使得所选的主席或副主席能够尽快的适应工会的基层管理工作。高校工会主席或副主席的选拔,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在此基础上实行民主选举,在这种方式下选择的主席或副主席由上级工会直接任命,当然,选举的主席要接受党委的监督。当选的主席、副主席,应当对党员的全体成员和代表负责,接受他们的监督。
(二)加强对维权的认识,提高维权意识
高校工会是否能真正行驶自己的权力来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主要依靠的是我国党和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对于领导来讲重要的是能否从思想上根源上理解工会的职责。工会在维护教师工作权利的同时应该明确自己的权责范围,把维权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维护工作中,要向领导反复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消除隔阂。而教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了较好的维护,也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对学校的建设是极其重要的。
(三)强化职能,还原职责定位
高校工会对教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进行:第一,高校工会应该具有维权意识,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能和责任,在党和组织的领导下进行政务工作的转型与改革,并且做好学校党委领导对于工作转型的理解与认同。通过思想领域和工作领域和学校领导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第二,完成对工会经费制度的改革。工会开展各项工作的经费一般是由学校领导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的,所以就导致了工会对于学校产生一种依附的从属心理。对于工会经费制度的改革可以将工会从学校的控制中独立出来。
结束语
随着高校的发展,高校工会在未来阶段依然会面临各种机遇和挑战,永恒不变的内容是工会的根本任务始终未依法维护教师的基本权利。由于学校领导与教师综合素质的不断提升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完善,高校工会将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工会工作的指导内容,虽然在短时间内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可是在现阶段高校教师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普遍存在,而工会在维护教职工权益的过程中则会受到多方面的制约和束缚。所以,对于高校教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在未来阶段依然会面临巨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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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卉敏(1986—),性别:女,民族:汉,籍贯;山西晋中,学历:本科,助教研究方向:女职工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