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城市建设品质,按照江西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江西省各市县(区)均要启动城市总体设计编制,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要编制完成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力争用三年时间,全省实现城市设计对重点地区全覆盖。
据悉,江西省各地将结合自然山水格局、历史文脉、人文环境特点编制城市总体设计,处理好山、水、城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在城市核心区等能集中体现和塑造城市文化、风貌特色的地区,要编制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并作为建设项目设计、报建指导。
注重生态保护和修复,禁止建设项目随意开挖山体、截断水系、破坏植被,保留景观视廊和生态走廊,鼓励使用轻质节能的外墙装饰材料,注重建筑节能设计,降低能耗,并将城市设计要求纳入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全流程,形成城市设计和建筑风貌管理的长效机制。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北省房地产企业严重失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列入“黑名单”的房地产市场经营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现场检查、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限制其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取消其参加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评先评优资格。《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1年。
《办法》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或者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或者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受到行政处罚;未按约定配建保障性住房,违规出售配建保障性住房,受到行政处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等情形之一,由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物业服务企业存在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挪用、骗取、套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受到行政处罚;因民事纠纷擅自采取强制措施给业主断水、断电或限制业主出入、乘坐电梯,经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协调后仍不改正,被主管部门通报等情形之一,由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或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受到行政处罚;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订金,受到行政处罚;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提(贷)住房公积金或规避限贷,被有关部门通报等情形之一,由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江西省将实行市、区、街道、社区齐抓共管,以城市社区为基本单元,以老旧小区改造等为工作载体,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城乡人居环境。
据了解,江西省将在全省设区市中心城区选择52个社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同时,要求各县市至少选择1个城市社区进行试点。此项活动将以人居环境整治等为载体,以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改善小区绿化和道路环境为重点,完善修复小区电动车充电、公共照明、智能快件箱、二次供水、排污管网、绿化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拆除小区违章搭建改建,整治楼院、楼栋、楼道破败杂乱面貌,加装住宅电梯试点、增加停车设施和进行建筑节能改造等,着力改善小区内部环境、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完善配套设施。
此项活动将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基层协商,了解群众需求,共谋人居环境突出问题解决方案。同时,通过商议拟定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并监督执行,共营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成果,建立“共同缔造”活动评价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听取群众意见反馈,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共享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成果。
7月15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媒体通报会。山东省将通过立法增强垃圾分类的强制性,于今年年底前向省人大提交《山东省城乡垃圾处理条例》立法计划。
截至5月底,山东全省垃圾处理场(厂)投产运行129座,设计处理规模约6.89万吨/日;在建49座,设计处理规模约3.98万吨/日,预计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已建成运行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18座,设计处理能力约2902吨/日。截至目前,住房城乡建设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信息系统内的146个点位已整治完成134个。
下一步,山东省将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建立全程分类体系;强化政策支持,在设施用地、资金支持、制度管理和激励约束政策上做好保障;强化立法推进和标准体系建设,加快研究制订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处理规范等法规标准和技术导则。2019年,选择淄博市博山区、邹城市、荣成市、郓城县、单县5个县(市、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近日获悉,截至6月30日,安徽省在建污水处理厂项目20个,其中,新开工项目11个,基本建成6个,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25.5万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累计有15个开工建设,其中已基本完成5个。
据了解,安徽省2019年计划新建扩建生活污水处理厂24座,建成8座,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40万吨;计划实施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22个,改造城市污水管网800公里。截至6月底,城市污水管网改造开工建设668.26公里,占年度计划的83.5%;已完成改造管网434.75公里,占年度计划的54.3%。5月,联合多部门印发了《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启动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全省每年改造修复市政污水管网800公里以上,到2021年,全省设区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完成市政雨污错接混接点治理及破旧管网修复改造,明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效能。
据了解,安徽省将加快推进城市市政雨污错接混接点治理、破旧管网修复改造和雨污分流改造,确保今年800公里管网改造任务完成;跟踪监测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浓度和削减污染负荷,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效能;建立完善城市污水管网定期检测评估报告制度,健全污水管网建设质量管控、专业运行维护管理等机制。
近日,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湖北省“擦亮小城镇”行动实施方案》,黄陂区木兰乡等50个镇入选第一批试点镇名单,每镇将获得50万元引导性奖补资金支持。
从下半年开始,湖北省将以乡镇建成区为主要范围,突出加强统筹谋划、整治乡容镇貌、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城镇秩序、提升设施功能、提升风貌特色、提升管理水平等主要任务,重点整治乡容镇貌,包括拆违治非,规范沿街防盗窗、遮阳檐篷、广告牌匾等,清除“牛皮癣”,消除杂乱无章的“空中蜘蛛网”,治理交通秩序和经营秩序等内容。力争用5年时间,全省小城镇普遍做到“街面净、线理顺,招牌靓、马路平,货入店、车停正,垃圾治、污水清,花草鲜、环境美,设施全、人文润”,打造一批舒适宜居、各具特色的美丽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