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探讨
——以宁县为例

2019-03-19 12:00刘海江
财会研究 2019年8期
关键词:宁县财政补贴惠农

杨 杰 刘海江

十八大以来,我国把扶贫工作摆上更加突出位置,从中央到地方惠民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各地均有大量财政补贴资金向基层群众发放,对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等突出问题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但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反财经法纪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惠民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降低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达到“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便利群众、防治腐败”的目标,打赢脱贫攻坚战,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财监[2019]11 号),要求整治政出多门、卡出多行、人卡分离等管理问题,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拿出治理规范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甘肃省安排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宁县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迅速启动,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广泛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

(一)面向社会开展舆论宣传

宁县廉政网开设“一卡通”专项治理专栏,宁县人民政府网、宁县电视台、广播电台、《豳风宁州》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长期刊播《关于限期主动说清问题的公告》,督促引导有违规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主动说清问题,自觉纠正错误;深入乡镇和部门开展集中采访报道,广泛挖掘乡镇、资金主管部门专项治理工作的特色亮点、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提高宣传报道的深度、广度和力度。县纪委监委设立举报电话、邮箱,鼓励群众检举反映惠民惠农领域问题线索,全面打通群众监督渠道,让各种问题无处遁形、无处容身。乡镇政府、资金主管部门通过标语、公示栏、入户核查等方式,广泛开展“无盲点”“一对一”宣传宣讲,教育引导群众明白政策规定,扩大提升惠民惠农政策知晓率,推动专项治理宣传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面向群众开展政策宣传

县纪委监委开展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宣传周”活动,在县城、乡镇、学校、企业和农村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一卡通”专项治理的政策要求,鼓励引导干部群众依法有序监督举报;针对群众对惠民惠农政策知晓率低、维权意识差,让村组干部套取、挪用、截留惠民惠农资金有可乘之机的问题,给全县12.4 万农户发放《宁县农户维权提醒卡》,从“不将‘一卡通’和个人私章交由乡村组干部保管、不将‘一卡通’密码向外人透露、不将‘一卡通’交由乡村组干部代取资金、不将户内各项财政补贴资金交给乡村组干部或他人、不能在与本户无关的表册和其他材料上签名或盖章、不将家庭成员身份及其他信息提供给与本户无关的人和事项”6 个方面提醒农户增强维权意识,推动实现“小卡片”堵塞“大漏洞”。清理期间,全县有1名村党支部书记主动说清问题,上缴违纪资金1694元。

(三)面向职工开展纪律宣传

各乡镇通过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乡村组三级干部会议,部门通过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职工会议,认真学习传达《关于限期主动说清问题的公告》,各资金主管部门还对重点岗位干部进行了“一对一”提醒,做到了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建立自查机制

(一)县财政局按部门和资金性质开展“两清查一核对”,做到“两对口”

一是清查补贴指标。按资金主管部门清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指标来源、使用及结转结余等情况,看部门是否按要求落实了相关惠民惠农政策,有无改变用途现象及截留、挪用等问题;二是清查拨付使用。按资金性质清查申报、分配、审核、下达、支付等情况,看部门申报资金时是否有资金分配文件,申报手续是否完备合规,程序是否合规,财政局相关股室是否严格履行了审核把关职责等;三是核对支付金额。经过全面清理,准确掌握各部门各类别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情况,资金主管部门据此编制清查工作底表,提供给乡镇政府,为乡镇政府入户核查提供基础数据。通过做好上述工作,做到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主管部门、县财政局“两对口”。

(二)资金主管部门按资金流向开展“三清理一筛查”,做到“三对口”

一是清理政策依据。清理资金发放政策文件依据,明确享受对象、范围、条件、补贴标准及资金发放时限和程序,理清政策调整变化情况;二是清理资金使用。清理中央、省、市、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下达、使用、结转结余及滞留闲置情况,并与县财政局归口股室进行核对;三是清理档案资料。重点清理会计核算、凭证装订是否规范,档案资料是否归档、保存是否完整等;四是筛查补贴信息。乡镇政府作为入户核查的责任主体,逐项、逐户、逐人、逐卡筛选比对,查是否存在重复享受,同项资金同一农户是否多名成员领取,同一农户享受多项补贴政策是否信息一致,是否存在一户多卡、多折、财政供养人员违规领取等问题。通过做好上述工作,确保惠民惠农信息资金主管部门、县财政局、乡镇财政所“三对口”。

(三)乡镇政府逐户开展“三核查一梳理”,做到“四对口”

一是核查农户信息。严格从户口本、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采集农户信息,核查是否存在一户多卡、一人多卡、一人多户,是否存在非农户持卡,是否存在他人“代管代取”,借用他人名义办卡,是否存在私存、扣留农户折卡等现象;二是核查政策执行。一方面,核查享受对象是否严格按照“两级评议”“三级审定”程序进行认定,认定对象是否准确,是否有平均分配、二次分配、优亲厚友、厚此薄彼等现象。另一方面,核查是否进行了“三榜公示”,公示内容是否完整,期限是否合规等;三是核查申报管理。核查申报、审批、公示、发放程序是否规范,补贴资金发放表签批、盖章是否齐全等。四是梳理审核数据。乡镇政府按照《宁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分村梳理农户信息,并与财政所惠农信息档案进行比对,进一步完善农户基本信息。通过做好上述工作,确保惠民惠农信息乡镇政府、资金主管部门、乡镇财政所、农户“四对口”。

(四)乡镇财政所对惠农信息库开展“六核对一完善”,做到“五对口”

乡镇财政所以建立的惠农信息档案为基础,根据乡镇政府提供的农户信息,逐户核对惠农信息库中的农户编号、户主姓名、身份证号、折卡号、家庭住址、人口等6 项基本信息,查看是否存在缺项、漏项,是否存在缺户、漏户、重户等现象。通过做好上述工作,确保惠民惠农信息资金主管部门、县财政局、乡镇财政所、乡镇政府、农户“五对口”。

目前,全县共清理“一折统”存折12.4 万个,发现问题3869 个,已整改2710个,县纪委监委收到问题线索38 件,办结9 件,纪律处分7 人,组织处理7人,整改2017 年以来财政、审计部门发现的惠民惠农资金问题6 个,追回违纪资金45.77 万元,返还群众51.54万元,调整账务12.9万元。

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检查

(一)周密安排部署

按照庆阳市纪委监委、庆阳市财政局要求,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检查工作的通知》。从各职能部门抽调22名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组成3 个联合检查组,对乡镇、部门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整治自查自纠不扎实、反映问题不全面、整改工作不到位等问题,确保专项治理走深走实。

(二)明确检查范围

全面检查覆盖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主管部门、各乡镇政府、财政所、农合行网点,检查对象延伸到村组和兑现资金的农户。每个乡镇延伸检查不少于30%的村(至少检查一个重点贫困村),每个村延伸检查不少于30%的组,每组至少走访调查8户农户。

(三)创新检查方式

在座谈了解、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调查问卷查找问题的基础上,由县财政局负责,对专项治理中各乡镇上报的各项惠农补贴信息自查电子数据进行归纳、整理和分类,利用专用系统进行筛查,并借用大数据横联手段开展比对,从数据逻辑性、关联性角度核查自查自纠过程中没有发现的深层次问题。

(四)严明检查纪律

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随机入户检查,不打招呼,不搞陪同,实事求是全面查找问题,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严格遵守廉政规定,确保了全面检查工作实效。目前已检查资金主管部门14个,检查乡镇政府、财政所、农合行网点各12 个,抽查农户845户,发放调查问卷845份,延伸检查916人。

四、完善多系统共同施策,建立长效机制

(一)推广应用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系统

按照《甘肃省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县纪委监委同步推动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系统推广应用工作亲自安排部署,确定1 名副书记(副主任)专抓专管平台推广使用,2 名业务人员专门管理运行监督系统;全县18 个乡镇、20 个职能部门均根据工作实际,确定了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目前,录入该系统的党员信息20751条、公职人员信息87802 条、村干部信息7486 条、社区干部信息560 条、残疾人口信息12144 条、死亡人口信息5531 条、车辆登记信息7181 条、房产购置信息7099条、项目信息132 条、工商注册信息14575 条、驻村情况信息276 条、驻村和结对帮扶信息29305 条、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115919 条、政策公示42 条,公示资金30.1亿元。

(二)建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系统

依托“金财工程”,筹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系统,对资金申报、审核、支付实行“一站式”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直达农户。推进管理平台与工商、车管、房管、公安等部门信息系统对接,实现资源共享。在县、乡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一站查询”终端,开发“一卡通”手机查询客户端APP,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做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即时查询、动态监管。

(三)健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制度体系

针对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宁县财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办法》《宁县扶贫保障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支付管理的通知》等基础性管理制度。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管理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制定了《宁县村集体扶贫资金入股合作社管理办法》《宁县到户产业扶持资金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办法》等资金管理办法,基本做到了一项资金一个管理办法,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有章可循。

下一步,宁县将突出抓好问题整改,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充分发挥机制在规范惠民惠农资金发放管理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全力保障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安全规范、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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