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化法学理论的发展

2019-03-19 13:24徐晓桐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9年16期
关键词:法学法治特色

□徐晓桐

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开始不断深化,并根据其发展不断扩充其思想领域的构建。从而通过马克思主义思想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思想路线,根据其经济建设的发展,逐步推动了法治化道路的深入探究。在法学理论的构建过程中,人民对法律知识的淡薄的问题也开始有所缓解。我国的法制建设是一个具有国情性的法律体系,这对于推进法治化社会的发展也有了更大的飞跃式进步。在社会的关注下,社会所存在的复杂案件,也都在社会的建设中不断得到加强,在法律的制约下,运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法治和核心价值观也有了密切的关联,以人民为中心,将公正放在首位,并依靠人民,尊重保障人权,这些都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

一、法学理论的研究内容

在我国漫长的封建历史时期,其实一直只单一存在“法律”,并没有确切地对“法学理论”具有详细的解释,而现代的法学理论,其实也是在工业文明之后逐步建立而成。中国的法学理论思想,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期,当变法图强等一系列改革不断扩大之后,知识分子开始编写法学理论思想,企图改变历史现状,然而这些思想并没有切实可行地将国家走向富强的道路,但是,他们为历史写下了一笔重要的篇章。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建设历程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有法必依”、“有法可依”等,都是增强了法律指导和管理方针的不断完善,在中国经济法治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根据不同时代的发展,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开始不断完善,从而在法学理论的过程中,需要随着社会各行业领域的发展而不断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新中国成立之初,就开始重视法治建设,制定大量的法律、政令、法条,法学研究得到了充分的发展,自21世纪以来,随着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在中国化道路的发展不断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根据我国国情,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的问题中,所呈现出的就是法学理论所涉及的有关于民法、刑法甚至是法学理论等一系列关于法学理论方面的知识与思想内容。根据时代的发展,可以延伸到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及十一届三中全会时期从对外开放到全方位改革,利用先进的思想来解决中国所面临的一系列困难与问题。就中国的国情而言,随着经济的增长和学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无论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甚至人文科学都应该深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思想的精髓,才能促进更为重要的中国民主法制建设。在时代的脚步中,当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也将不断得到完善。如果缺少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那所实施的法律必然是盲目的,也必然不会持久发展,当法治缺少目标,就无法立足,所以建立每个法治都需要有规范的理论作指导。

二、法学理论研究的问题及目标分析

根据新时期的法学研究在坚持法治理念的基础上,我国的法学理论并不是十分理想与完善,正因为如此,才需要从传统的法学理论思想中进一步加深法治化进程的发展,构建理想化的法治模式,减少法律漏洞。中国法学研究者在当今社会所面临的诸多问题中,提出了不同个体所面临的风险与利益共存的问题。现如今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在面临例如经济文化多元的发展历程以及社会领域的扩大与加强问题上,我国法学经过深思,将法律的发展整合为诸多范畴。当然,法律知识不仅是法律制度的规范,还有法律的运行,对法律的认知程度。因而法律体系需要做到内部的统一。例如在高层次的理论体系结构中,中国的法学理论体系是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念从而制度研究。在面对当前社会发展道路下,我国的法制建设在不断完善,在全新的道路进程下,需要确立好更加强劲的步伐和指导思想。在法学理论中呈现出三大目标:第一,在全方位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研究中需要明确法律所涉及的文化内涵,以及在历史资源下所阐述的思想渊源,其中更包括现实性国情和时代精神所囊括的发展与创新理念。在法学研究过程中,法学研究者不仅需要对当时的法学理论进行探讨,同时还需要构建和总结各个方面的政治思想理论探讨。最简单明了的就是根据自身需要去接受和融合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法治文明社会。第二,法学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较为重要的角色之一,但是从国际的角度分析,当前,我国正处于在与时代的发展、社会的变革以及经济改革深化紧密相连的时代,在经济全球化的道路中,势必会有资源、技术、资本、资金的全球化流动,也会出现法律的匮乏与不足。因此,对于强化法律建设的问题至关重要,各个部门的法学构建需要加强完善。第三,在全球化、信息化与知识社会的背景下,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越变越强,已经由最初的生产力水平的竞争转化为人才的竞争,在21世纪的社会发展状态下,从党和国家的层面思考,法律素养是党建设法律规范化、培养法律目标的基础,在推动法律问责中它作为重要依据,具有全局性的指导意义。

三、如何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要研究在法律形式上所存在的各类别的法律,根据其数量,无论是古代西汉时期的千篇律文,例如在汉成帝时期所作的法律条文,还是曹魏时期所创作的《泰始律》,甚至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和宋朝都有法律明文的编写。但是法律中的弊端也层出不绝,误判冤案各式各样,刑法苛刻过于严格,虽然不可否认古代法律条例所具有的形式种类齐全,体系较为完整,但是同时存在的“事例”也络绎不绝。因而,纵观中国法制史的发展脉络,只有跟随时代的脚步逐步发展,才会具有更适合国情的体系条例。当然,法律的发展离不开实践理论的指导,离不开历史经验的总结。在世界上没有唯一正确、普遍适用的法治模式。英美法系、大陆法系都有各自的法治模式。西方的制度是当地民众的选择,在他们的国土是有效的。不主张克隆西方模式,也不主张拿西方的标准贬低否定自己。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法制社会逐步得到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稳健提升,外资的融合与社会主义发展的进步,奠定了我国法律法学理论体系的逐步构成。不能忽视法学党系工作建设,法与民结合,法律维护人民的利益,法律维护国家的权益。在对外的法学法律交流过程中,我国的民间外交重要组成部分在多渠道、多领域、多层次中都具有深厚的交流权,因而能够保障国际间的对话具有宣传话语权。借鉴国外经验,同时有很多规定已经超越了国外做法,比如物有其主,是物权法重要的普遍规则,同时强调物尽其用;讲物权效率同时讲物权正义,都体现了我国物权法的先进性。如果不这样,我国与世界法治文明就会擦肩而过,甚至离开世界法治文明的大格局。

西方的法治文明不是唯一的,其法治模式也不是唯一普遍有效的。当借鉴西方法治经验时必须要甄别,把当代中国的法治智慧、经验和法治文明成果奉献给人类社会,仍然需要根据我国国情去建立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

猜你喜欢
法学法治特色
特色种植促增收
送法进企“典”亮法治之路
《南大法学》征稿启事
《南大法学》征稿启事
《南大法学》征稿启事
中医的特色
反家庭暴力必须厉行法治
完美的特色党建
以德促法 以法治国
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