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 鹏 张荣华 陶 磊
(中国石油大学,山东·青岛 266580)
文化作为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其战略意义日益突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文化意义有了更高层次的概括,对文化建设有了更高标准的要求。随着人们对文化的理解和认识不断加深,对我们党所倡导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也愈发认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特别强调了文化及文化自信的重要意义,他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1]在中国数千年的历史进程中,各民族大多创造了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在语言、文字、艺术、医药、建筑、宗教等领域均有建树,为中华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彝族火文化就是其中之一。彝族是我国西南地区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等地。虽然各地彝族人的生活方式大为不同,但他们对火文化的认知与传承却是一致的。火是彝族人生产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彝族文化传承的核心要素,更是彝族社会持续发展的具体象征。火文化不仅影响着个体的彝族人,还关系着彝族地区的社会和谐稳定,历经千百年的相互磨合逐步形成了火文化与彝族社会和谐发展的大格局。这种格局的形成是彝族人坚持火文化自信的结果,不但有利于彝族地区的繁荣发展,更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树立了良好榜样,有利于以点带面,让文化自信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彝族人有两个公认的与“火”相关的传说。一个是:彝族先人木邓用钻木取火结束了彝族民众蒙昧、黑暗的生活,被尊为“火神”,人们为了纪念他,世世代代举行祭火活动。另一个是:彝族英雄俄体拉巴在农历六月二十四日这天,率领妻子尼扎阿芝和村民在山头的三十三个地方点燃了九十九支火把,奋战三天三夜,最终把魔王恩梯古兹变出的所有蝗虫烧死,不但救活了村民,还打败了魔王,从此每年农历六月二十四日村民都要点燃火把以示纪念,经过千百年的传承和发展,如今彝族各地在每年农历六月二十四日举行的彝族人视之为“过小年”的火把节正是据此而来。形而上的神学色彩催生了彝族人与火的情愫,从那以后,火不再是简简单单的生产生活工具,它已成为彝族人的精神象征,成为彝族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在彝族人的观念中,如同“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那般,火亦有这种二元性:火可以烧灼食物饱腹,或用作武器御敌,但也可以夺走人类的生命。因此彝族人将火视作自身具有喜怒哀乐的生命物,人类对未知事物的畏惧使得彝族人将火视为更高生命层次的存在,彝族人对于火的崇拜即始于此。渐渐地,自然之火无可替代地升华为一种彝族文化,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一代又一代彝族人,并以其独特的精神地位永续传承着这一文化,持续丰富着彝族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维护着彝族地区的和谐稳定。
简单的文字记载与口口相传的神话故事让彝族人世代受“火”身影的熏陶,不自觉地从日常生产生活、精神境界追求等视角对“火”加以格外关注,进行主动地、有意识地观察,进而促使“火”逐步演变为彝族人精神寄托的具体化身,形成全民图腾崇拜于“火”的因然统一。随着时间的推移,“火”与彝族人结下良缘,完美交织在一起,慢慢渗透和影响彝族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使得两者的关系更加紧密。“火”在展示独特魅力的同时也固化为具有彝族特色的、形式多样的火文化。彝族火文化大致可以分为火塘文化、火葬文化、火把节文化、火舞文化、火服饰文化、生产生活用火文化等六大部分,但再多样的火文化具体表现形式都最终统一于对火的崇拜和价值认同。统一性与多样性根植于彝族火文化的形成与发展是当今彝族火文化具有深厚历史渊源、独特文化价值的哲学意义所在,即使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也依旧如此。譬如,今天走进彝区,仍旧可以清晰地看到:“火”烙印在彝族社会各个环节的痕迹,从小孩到老人、从房前到屋后、从山林到坝区,可谓无处不见其所在,正如彝族谚语所述“生于火塘边,死于火堆上”那样,彝族人从出生到死亡都离不开火。彝语中的“火”字用汉文可解释为“点燃天”的意思,彝族人把火奉为极致等同于天[2]。火塘更是家庭活动的中心,大到祭祀、议事,小到吃饭、待客都在火塘边进行,彝族人把火种看作人类赖以生存的万能之神加以崇拜[3]。彝族兄弟长大后分家,其中一个重要的仪式就是分火种,族内德高望重者会在火塘里点燃火把郑重地交付给迁居新家者,寓意为家可以分,但血脉不能分。这种代代相传的、原始的、朴素的多样性与统一性结合的哲学思维正与彝族火文化形成与发展过程相印证,是高速发展的社会现代化也无法抹去的内生品质。
结合民族发展历史来看,“适应性、依附性和个性化”是民族传统文化生存发展的三大特点,也是中华文化生生不息的生命力所在[4]。纵观彝族的发展历史,火文化与彝族人已形成互惠共生、和谐发展、扯不断、拆不散的命运共同体关系。“火”的存在与发现以及彝族人千百年来所享受到的火的馈赠,促使彝族人掀起了创造和传播火文化的热潮,火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又助推彝族人建设美丽家园,自信地融入中华民族大家庭。在漫长的变迁与磨合中,火文化与彝族人逐步稳定、有序地连接在一起形成统一整体,达到系统平衡的和谐状态。这种外显互惠共生和谐发展的关系,具体可以表现为火文化离开彝族人会变得色彩黯淡、活力锐减,甚至是“生命”消逝等情况。彝族人离开火文化会精神崩塌、一蹶不振,甚至是族群解体。因而火文化与彝族人是互惠共生和谐发展的关系。其一,火文化与彝族人都是与“火”有关联的实际前提,火文化是由“火”的本源发展出来的一种表现形式。彝族人不仅视“火”为物质财富,更上升到精神层面加以重视。两者与“火”有共同的交点,结为关联且成为必然。其二,火文化的传承源于“火”,虽然自身发展处于依附于人类文明进步的被动状态,但早已形成了具有附加意义的火文化却是已然事实。彝族人的文化发展根源在“火”,且是主动改造自然的本体行为,两者主被动关系的客观实际成为共同发展的一致动因。其三,火文化的结构抽象但“火”却是具体的,彝族人是具体的,但彝族文化又必然是抽象的。具体的“火”与彝族人、抽象的火文化与彝族文化可以分别一一对应,相互融合变为一个完整的全新的结构,使得火文化与彝族人具有不同结构的层次相似性,在共同的发展内容上显现为“同宗同源”。其三,火文化与彝族人无论是外在形象上还是思想上,其终极目标都可以归属为传播“火”的精神和力量,使得传承火文化具有传播“火”价值的功能。彝族人的生存与发展更是把传播“火”的价值与功能化为了具体的实践活动。
彝族人与“火”的相处之道体现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而彝族人与火文化的关系则反映着人与社会的相容度,特别是人社会化进程的深度和广度。火文化与彝族人还存在一个赋予信仰与增加价值相互统一的关系。一方面,“火”点燃了彝族人灵魂深处的灯塔,带来了信仰,火文化让彝族人变得更为独特,社会活动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有了信仰,彝族人精神世界不再空虚、不再迷茫;有了信仰,彝族人日常生活不再暴躁、不再混乱;有了信仰,彝族人日常生产不再懒惰、不再无序。火文化的形成让彝族人更加相信“火”的力量,逐步形成豪迈、炙热、干净、利索的性格;火文化的发展让彝族人更加信任“火”的价值,渐渐发展成一个勤劳、勇敢、朴实、团结的民族;火文化的创新让彝族人更加迷恋“火”的情怀,在整个国家、整个社会中不断展示积极主动、激情豪迈、信心满满的姿态。彝族人将以上种种视为“火”的馈赠,在畏惧的基础上交织了感激,使得彝族人对“火”的崇拜更加虔诚。另一方面,彝族人的生存与发展给“火”带来了生机与活力,提升“火”的地位、增加“火”的用途、扩展“火”的力量、传播“火”的精神,使得“火”自身价值倍增,没有彝族人,“火”可能永远只是一种自然工具,人们对“火”的理解也只会限制于物质层面,中华传统文化中关于“火”的部分也会黯然失色。火文化的兴起与流行更增添了“火”的人文色彩、塑造了“火”的神话形象、赋予了“火”的鲜活思想,使得崇敬“火”不再是彝族人的专利,让更多的人、更多的国家、更多的社会了解“火”所具有的精神实质。“火”、火文化与彝族人正是在寻求信仰与价值提升的过程中共同实现发展进步。
以拜“火”敬“火”为具体表征,用“火”惜“火”为具体实践的火文化传播,从一开始就蕴含了强大的稳定彝族社会的功能。火文化的形成让彝族人有了精神寄托,赋予了彝族人内心安定的强大力量;拓宽了彝族人的心胸和格局,不再会为了小事而起内部纷争;培养了彝族人自己的兴趣爱好,减少了因外界摩擦而大动干戈的可能性。火文化的发展让彝族人懂得勤于劳作,不断积累物质财富,欢欢喜喜地融入国家经济建设行列;直观地让彝族人感受到和谐社会带来的幸福与快乐,高高兴兴地自愿加入构建和谐社会的队伍;同时陶冶了彝族人的政治情操,增加了他们对党的领导的信任与依赖。火文化的创新更让彝族人认识到教育、科技、卫生等在民族发展进程中所起到的至关重要的作用,使得彝族人不再故步自封,学会借鉴和吸收外界优秀成果,为族群安定有序发展积蓄力量。伴随火文化不断升温,外来人口逐渐增多,这让彝族人开始意识到生态环境的重要,为自己的美丽家乡、独特文化感到自豪的同时,开始思考发展与环保共处之道。火文化犹如一根线,将彝族人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等接起来、串起来,形成一个稳定的整体,使得整个彝族地区更为和谐稳定。与之相比,这是其他任何一种文化都难以做到的,因为彝族人对火文化的情感认同已经深深地烙印在他们的思想中,影响着他们的行为,火文化已牢固地成为彝族社会和谐发展的稳定器。
火文化是一种民族文化,也是一种区域文化,更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和弘扬火文化不但是一个民族的责任,一个地区的使命,也是实现中华民族文化大繁荣的必经之路,而彝族社会和谐发展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前提。彝族社会和谐发展可以助推火文化传播,反之将会严重减缓火文化传播的步伐,甚至是停滞不前。此外,“火”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可以使人民安居乐业,民族安定团结,用不好则会使一个地区,甚至是一个国家生灵涂炭。“火”潜藏的精神实质也是如此,一面是热情,一面是灾情,由此诞生的火文化也具有同样的色彩。正面“取火”,传播积极的火文化同样需要彝族社会和谐发展作为前提条件。首先,需要在尊重民族习惯、民族文化的基础上,加强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意识形态宣传教育,建立各民族命运共同体机制;进一步让彝族人体会到社会和谐稳定带来的好处,形成不想乱、不愿乱的思想。其次,在火文化的具体传播过程中,需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去伪存真、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原则,谨防暴力文化、邪教文化等趁虚而入。可见,彝族社会和谐发展的程度与火文化传播的广度成显著正相关关系,由是,才让火文化拨乱反正的刚性力量得以被世人所知,因而彝族社会的和谐发展已经成为传播火文化的助推器。
文化能折射出一个民族最根本的气质,是一个民族最主要的特征。一个民族的文化得以延续和传承,核心在于能够坚持文化自信。有了自信,并能一如既往地坚持,那么文化即可永葆生机与活力。反之,这种文化将被入侵,进而被改造、被取代,甚至是消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5]火文化发展至今能经久不衰,且越来越受人们的关注和喜欢,根本原因在于彝族人毫不动摇地坚持文化自信。其一,彝族人的文化自信已融入到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无论是红白喜事还是吃穿住行,彝族人都将火文化融入其中。家中长者去世,家人会点亮长明灯,以示对逝者的哀思;彝族青年结婚,新郎需要背着新娘跨过炽热的火盆才能进入洞房,以示婚后生活红红火火;每年举行的火把节更是把火文化推向了年度高潮。彝族人自小就会生火做饭,并坚信柴火烧出的菜肴才是正宗彝菜;彝族人喜欢在民族服装上绣上各式各样的火图;老式彝族民居里一定有一堆显眼的火塘。其二,彝族人的文化自信已渗透到日常工作中。在彝族自治县、自治州,各级工作人员都会围绕火文化展开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考和实践,建设火文化广场、打造彝族小镇、举办火把节狂欢之夜等等……彝族干部和工作人员也会在日常工作中显露出热情、直率、激情的火的工作作风。其三,彝族人的文化自信已固化为一种思想认识。彝族人从诞生当天开始就由家人持续传授着火文化的知识,“火”的礼仪、“火”的故事、“火”的性格贯穿在整个家庭教育中,使得孩子从小就有“敬火”“信火”的思想认识。长大分家之后又会继承传统,把思想认识中的火文化彰显在每一个领域,并把这种对火文化自信的思想认识传给下一代。可见,以火文化为代表,彝族人的文化自信已彰显在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彝族人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与向往为火文化永葆生机与活力提供了强大动力。
火文化对彝族人的感召力和影响力不仅独一无二,而且意义深远。看似简单质朴的火文化,却为彝族人提供了丰富的思想文化资源,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通过一代又一代彝族人对火文化的认识和反思,加之不断批判与认同的社会实践,火文化已成为彝族人的一种价值观念和心理依托。在坚持文化自信的作用下,火文化已成为彝族人的精神支柱,而且伴随文化自信的不断坚持和强化,这一精神支柱会得到不间断的夯实,进而教育和影响着一批又一批的彝族人。越深入基层,越能感受到坚持文化自信对于夯实彝族人精神支柱所起的巨大作用。其一,坚持文化自信源于历史根基。火文化是历史留给彝族人的宝贵财富,也为其提供了文化自信的历史源泉。正因为有千百年的“火”历史给坚持火文化自信注入动力,才逐步造就了火文化的形成与传播,也才得以让坚持文化自信充分发挥持续夯实彝族人精神支柱的作用。其二,坚持文化自信源于社会根基。彝族社会虽然分布在不同的区域,但是每个区域的彝族社会对火文化的认同和传承都是一致的,都是以整个社会全民信仰“火”来展示彝族人的精神追求。这种强大的社会基础,为坚持火文化自信提供了最有力的支持,也使得坚持文化自信反过来夯实彝族人的精神支柱成为可能。其三,坚持文化自信源于国家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优越发展战略。文化建设是实现国家全面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也是国家提高综合实力的重点领域。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对少数民族文化更加重视,培育和践行文化自信的方法为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指明了方向。火文化作为彝族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要将其进一步发展好,就必须在彝族社会里形成坚持火文化自信的局面。在一系列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的指引下,彝族人更加坚定了坚持火文化自信的理想信念,在促进火文化发展的同时也进一步夯实了彝族人的精神支柱。
任何国家、任何社会、任何地方持续发展和进步的基本前提是社会稳定。邓小平曾说:“没有安定团结的政治环境,没有稳定的社会秩序,什么事也干不成,稳定压倒一切。”[6]因此,彝族地区要实现快速发展,与全国其他地区一同建成小康社会就必须有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坚持文化自信的重要功能之一在于引领社会思潮,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不同地区的彝族社会基本持续呈现了和谐稳定的大局。究其原因,长期坚持文化自信是关键因素,因为坚持文化自信确保了彝族地区意识形态安全,从而确保当地社会和谐稳定。彝族地区基本位于高寒山区、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信息闭塞、经济落后,容易受到西化、敌化、非法宗教文化的攻击,成为敌对势力渗透的突破口[7]。近年来,为破坏我国健康发展、削弱我国综合国力、分裂我国各民族,西化、敌对势力等经常选取经济落后、信息闭塞的民族地区进行意识形态渗透活动。很多彝族地区,特别是边疆彝族地区被列入了他们的进攻阵地。他们在周边国家建立了分类别的据点,有组织、有计划地派人到边境村寨向不明真相的群众,特别是未成年儿童,送钱送物、送儿童玩具等,趁机拉拢并宣扬西方普世价值;借助对华交流项目,以公开活动为掩护,趁机深入我国边境一线,选拔、培植代理人,炒作我国人权、环保等话题,挑拨彝族群众对抗政府重点项目决策,向政府施压。一些非法宗教以到中国旅游、探亲访友为名,越过边境,趁机与境内宗教的不法分子勾结,利用开展慈善活动、免费医疗诊治、项目资金扶持、设立家庭聚会点等隐蔽方式到彝族地区非法开展宗教活动,渗透非法宗教思想。但是,火文化以其独特的魅力,让彝族人在坚持文化自信的同时保持着对“火”的执着追求,一次次有效地防止了西方意识形态和非法宗教入侵,保持了彝族人应有的精神追求和价值追求。可以说,坚持文化自信,让彝族人个个穿上了“防弹衣”,在抵制西方意识形态和非法宗教入侵的同时,不断筑牢彝族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
外在而言,经过千百年的演变和传承,“火”始终是彝族人的精神支柱、灵魂根基,是不可动摇的,更是不可替代的,由此衍生出的火文化也是因“火”而形成与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火文化的具体表现形式、传承方式、创新模式等都有可能发生改变,但彝族人对火文化的核心要素“火”的崇拜和敬仰是不会发生变化的,因为“火”及火文化已成为了彝族人的一个标志,一个区别于其他民族的重要标志。内在而言,一般人看到“火”或者与火文化有关的表现形式可能不会有太大兴趣。但是对于彝族人而言,与生俱来的亲切感与归属感会让他们格外兴奋,对展示火文化的人会格外尊敬,内心主动将其划为朋友,第一直觉会认为此人一定崇敬“火”及火文化,或许就是同族,共同的心理认同和价值追求拉近了彼此的关系,增进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于当代价值而言,火文化让彝族人外在有了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显著而唯一的标识,同时内在树立了彝族人的身份认同与价值归属。有了内外的相互呼应,彝族人的文化自信体现得更加淋漓尽致。这种文化自信是千百年文化沉淀的必然结果,是一种本能的外化于行的行为表露,更是一种油然而生的内化于心的精神追求,彝族人深以为然并以此为傲。
“火”及火文化不仅让彝族人有了共同的信仰和价值追求,还有了同样的文化背景和文化延续,使得彝族人因“火”而聚,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和感召力,奠定了形成族内合力的信念基础。古有族长上山点燃火把召集会议的传统,今有长者点燃篝火众人围火起舞的壮观场面,无论时间怎么改变,“火”及火文化始终是彝族社会凝心聚力的一面高高飘扬的旗帜。此外,随着火文化的不断传播,越来越多的外族人开始喜欢和认同火文化,常见于对“火把节”和“火服饰”的喜爱,由此拉开了彝族人与其他民族交融的大幕,彝族社会不再是一个封闭而狭小的圈子,更多的人开始了解彝族,更多的彝族人开始走向其他社会,接受和吸收外族的文明成果。在频繁的交流与交往中,火文化逐渐成为了彝族人与其他民族相互交流学习的桥梁和纽带,被彝族人公认为促进民族团结的“火影使者”。火文化的形成、发展与传播不仅让彝族人自身凝聚在一起,而且推动了彝族人与其他民族团结交融、和平共处局面的形成。族内凝心聚力、族外和平团结,不仅有利于彝族社会的健康发展,更有利于多元民族文化的融合。比如:澜沧江流域的彝族人与周围民族的文化交融已成为常态,每年佤族的新米节、傣族的泼水节、拉祜族的葫芦节以及其他民族的重要节庆日子,各民族都会相互邀约、彼此交流,共同庆祝本民族的节日。繁复多样的民族传统节日既是人性和个性的,又是乡土和民族的,同时也体现了各民族同胞对人类世界的理解和心灵境界的追求,蕴含着人的智慧与劳动[8]。
火文化的发展与创新,与彝族社会和谐发展不是两条平行的直线,而是交织在一起的,呈现出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犹如盐和水,只有盐,没有水,任何人都难以下咽;只有水,没有盐,水将变得平淡无味,虽能喝下却味道平平。火文化就是盐,彝族社会和谐发展就是水,只有两者相互交融才能更好地发挥各自的优势,展示各自的魅力,达到相辅相成、共同进步的目的。火文化发展创新得好,会使得“火”不再仅仅是彝族人的一种精神寄托。与“火”的正面形象相结合,可以上升为积极的理想信念,将这种理想信念放到彝族社会中必将起到“牛鼻绳”的作用,牵着整个彝族社会朝着健康、稳定而不失特色、活力的方向和谐发展。彝族社会真正实现了和谐发展,会自发形成一股团结协作、维护正义、反对邪恶、真爱和平的风气,引导火文化朝着正能量的方向发展变得水到渠成。以火文化为龙头,在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中,彝族的其他文化也能得到充分的发育和成长,最终实现整个彝族文化的大繁荣。显然,彝族人对火文化的自信以及火文化与彝族社会相互交织的历史进程,为全社会树立了文化自信的良好榜样,为中华民族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奠定了坚实基础。
彝族由分布在祖国不同地域的各个支系组成,因地而异,自称繁多。新中国成立后始以“彝”作为各个支系统一的民族名称。不同地域的彝族长久以来形成了各自的“小文化”。例如:广西彝族和贵州彝族在语言和房屋结构上大不相同,由此形成的语言文化和建筑文化自然不同;四川凉山彝族和云南楚雄彝族的服饰有款式的区别,由此展示的服饰文化也就不同。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9]欲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充分发挥火文化凝心聚力的作用,把不同支系和不同区域的彝族人组织起来构建“彝族共同体”,才能让彝族人与其他各民族协同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这其中的关键在于以火文化为纽带,构建彝族人共有的精神家园。虽然彝族内部有不同的“小文化”,但是对火的敬仰是一致的。不管“小文化”如何发展,彝族人对火文化的认同和追求始终不变。火文化已扎根于每一个彝族人的心中,同时确立了全体彝族同胞的共有精神家园。“彝族共同体”已然形成,彝族人在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定的一步。由此可见,只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彝族与其他各民族找到并建设好共有的精神家园,那么建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才不再仅是一种理论构想。
坚持文化自信,实质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脱胎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56个民族的特色文化共同铸就了中华文化之大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锚链,正是由各个民族对自身民族文化充分认同所凝聚的锁扣串联而成。火文化集彝族文化之大成,影响着一代又一代彝族人的思想和行为。彝族人因火文化而自信,火文化也因彝族人愈加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