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公共危机治理:阻滞与前景

2019-03-18 07:36王少泉
关键词:信任度共识危机

王少泉

一、导 言

20世纪末,英美等发达国家及中国先后进入数字治理时代,以帕却克·邓利维为代表的一批公共行政学者构建了数字治理理论,这一理论近年对我国的理论和实践产生一定影响:公共行政学界对这一理论展开介绍及研究,一些地方政府在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采用数字治理理论的一些观点。2010年前后,英美等发达国家及中国进入数字治理2.0时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及数字治理进程的推进有效地推动了这些国家诸多领域的发展,中西方学界展开相关研究并取得诸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从国内外学界现有研究成果来看,数字治理这一领域的研究成果较多,如:西方国家这一领域代表人物邓利维指出:数字治理1.0时代的最明显标志是借助数字技术供给公共服务,数字治理2.0时代则应对了社会网络、云计算、应用程序开发以及近期将先进工业社会进一步推向网络文明的现象。[1]1我国这一领域代表人物竺乾威认为:数字治理理论顺应的是新公共管理(而非新公共服务)理论的逻辑。[2]477除邓利维和竺乾威之外,国内外诸多学者在这一领域展开研究且取得一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但必须注意到极少有学者对数字时代公共危机治理展开深入研究。相关外文文献如:克雷斯维尔认为政府和社区在应对世界贸易中心袭击时面临的许多关键挑战涉及数字技术的使用, 多重危机催生了基于数字技术展开的公私合作。[3]帕提尔等人认为应该有效地运用数字技术展开危机治理以解决国土安全领域的问题。[4]道斯等人认为全球性问题的存在为数字治理领域研究人员提供了很多展开研究的机会。[5]阿切认为应该利用危机来刺激数字政府,以推进数字政府的发展。[6]国内相关文献如:石奎和磨玉峰认为建立城市弱势群体公共危机信息管理机制有助于跨越数字鸿沟。[7]吴涛和史志高认为媒体爆炸时代来临使媒体的作用日益凸显,在这一时代,公共危机的治理有赖于各方共同努力。[8]范晓东认为治理网络公共危机的过程中,网络尤其是网络舆论走向的作用十分明显。[9]这些研究大多基于实例对数字时代的公共危机治理展开分析,对本研究的展开具有借鉴意义,但必须注意到:这些研究并未对数字时代公共危机治理的属性、影响因素、阻滞及其成因、发展趋向及优化路径等展开分析。

数字时代来临已在世界诸多国家成为宏观态势,在这一情境之中,公共危机治理决不能依然停留于前数字时代,公共危机治理主体应该在治理公共危机的过程中积极运用数字技术,如: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等方法准确、全面地了解公共危机的情况并采取有效举措加以治理,使公共危机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治理,将公共危机的危害降至最低。数字时代公共危机治理的属性、影响因素及路径等等,已经成为公共危机治理主体必须认真展开研究的主题。

二、数字时代公共危机治理的属性

(一)数字时代公共危机治理的一般性

数字时代公共危机治理具有一般性。如:公共危机治理的展开均需要多方(如党组织、政府部门、公益部门、私营部门和公众等等)合力;党组织在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发挥领导作用但通常不直接实施治理措施;政府部门在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是治理措施的主要实施者;公共危机治理均由起始、推进和完成等阶段共同组成;不同治理主体之间信任、规范、沟通网络、权威、行动共识以及社会道德等存在于公共危机治理的现实空间之中。

基于对实例的分析能够具体展现数字时代公共危机治理的一般性。实例如:九寨沟于2017年8月8日21时19分发生地震,中国地震台网机器人在25秒后自动编写并发布了由文字和图片共同组成的新闻稿件,稿件内容由速报参数、震中地形及震中天气等8个部分组成。[10]其后在当地党委及政府领导下,与地震相关的真实信息不断发布,地震后出现的少量“谣言”并未广泛传播,各方在各级党委及政府的领导下有效抗震救灾,有效地减少了震区的各类损失。

九寨沟发生地震之后,“谣言”被及时消除、抗震救灾工作稳步、有效展开,对这些情况展开分析能够发现:抗震救灾工作基于多方(党组织、政府、公益部门、私营部门及公众等)合力快速、有效展开;在各级党委领导下,我国各级政府借助数字政府治理平台构建了高效能的辟谣机制;公共危机治理主体能够有效地借助数字政府治理平台展开沟通,这些治理主体相互之间的信任度得到维护甚至增强,规范和社会道德并未被破坏,党组织和政府的权威得到维护并在这一基础上与公共危机治理的各主体达成行动共识,为公共危机的有效治理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二)数字时代公共危机治理的特殊性

与前数字时代的公共危机治理相比,数字时代的公共危机治理具有特殊性:数字政府治理平台是公共危机治理的重要依托;公共危机治理不同参与主体的数字治理能力存在差异,导致不同主体在治理过程中的参与程度存在一些差异;公共危机治理的展开,不仅存在于现实空间之中,也存在于虚拟空间之中,而且虚拟空间的影响力远大于前数字时代;不同治理主体之间信任、规范、沟通网络、权威、行动共识以及社会道德等不仅存在于公共危机治理的现实空间之中,也存在于公共危机治理的虚拟空间之中,其在虚拟空间中的影响力明显大于前数字时代。

基于对实例的分析能够具体展现数字时代公共危机治理的特殊性。实例如:2016年8月初,连云港部分市民开始关注网络中流传的“中法合作核循环项目”相关信息,连云港市相关部门未能有效控制、引导这些消息的传播,受一些不实消息影响,6日深夜,上万连云港市民因反对(在连云港建设)中法合作核循环项目而上街游行,连云港市政府并未及时做出反应,这些情况经网络传播而出现显著负面影响。[11]

连云港市规划“中法合作核循环项目”的过程中,未能借助数字政府治理平台或社会网络等及时、有效地与公众展开沟通,即“中法合作核循环项目”相关各方之间的沟通网络未能有效发挥效能,导致一些公众不了解这一项目的真实情况,这一情况是部分公众在8月6日上街游行(破坏规范甚至社会道德)的重要原因。整个事件过程中,公益组织并未以某一种角色出现(至少未公开露面),这一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根源于当地的一些公益组织未能有效运用网络参与公共危机治理;公共危机酝酿及爆发过程中,连云港市委、市政府尚未充分重视存在于虚拟空间之中的公共危机,直到虚拟空间及现实空间中的公共危机全面爆发才展开全面治理。游行的公众在上街游行之前未能与连云港市相关部门达成共识,却借助网络达成行动共识(上街游行),他们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度在这一过程中明显下降,政府部门的权威也随之下降,这表明各主体在虚拟空间的活动已对公共危机治理产生显著影响。

三、数字时代公共危机治理的影响因素

(一)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与数字时代公共危机治理

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高意味着政府的权威较强,反之则意味着政府权威较弱。这两种情况会对数字时代的公共危机治理状况产生截然相反的影响。

1、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较高有助于数字时代公共危机治理进程的推进,数字时代公共危机治理的有效展开有助于提升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数字时代来临之后,政府能够借助数字政府治理平台、社会网络等有效提升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数字政府治理平台的构建或新媒体的运用有利于政府部门充分利用其传播特性,积极公开信息,使得公共危机治理信息更加透明化、动态化,从而保障政府公信力;数字政府治理平台的构建或新媒体的兴起使得信息发布更为容易,有利于公众在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政府部门能够通过微信、微博等媒介快速收集民意信息,这样就会让政府部门在公共危机治理时能够提前做好预防,一定程度上减轻或避免公共冲突所造成的严重后果。

当公众对政府信任度较高且政府与公众之间能够基于数字政府治理平台及时、有效地展开沟通之时,基于对政府的信任,公众在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破坏规范的可能性明显降低,这一情况如“九寨沟地震”案例所示:在抗震救灾领域,中国公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一直极高,九寨沟发生地震后,在党委领导下,政府部门迅速发布相关信息,并对地震的相关数据展开分析、研究,数字政府治理平台的存在及有效运行使政府与公众之间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沟通,公众从未在这一过程中破坏规范,而且基于数字技术形成的社会网络在抗震救灾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助推了抗震救灾的快速、有序展开。

2、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较低会对数字时代公共危机的治理产生阻滞,公共危机治理未能有效展开会降低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削减政府权威。在数字时代,新媒体、数字政府治理平台及社会网络等日益对公共危机治理产生重要影响,公共危机的信息传播模式被明显改变,不实信息广泛传播时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会下降,进而对公共危机的治理产生阻滞,反过来又进一步降低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削减政府权威。首先,信息化社会之中,信息传播的及时性和广泛性加快了公共危机的爆发速度,任何公众都可以通过很低的门槛利用新媒体发布信息,使得未加证实的信息经过广泛传播形成谣言,有可能导致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政府形象受损。其次,高度的交互性可能引发公共危机并削减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削弱政府权威。数字时代,信息传播更加便捷高效,公众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交流互动的方式方法更加多样,如手机短信、网络社区、微博、微信等。当某些情况所造成的影响给一定规模的社会公众的个人利益带来损害时,具备高度互动的新媒体空间就会为公共危机的爆发提供条件,提升了公共危机发生及公众对政府信任度下降的可能。再次,随着社交网络、微博等效能的强化,公众可以通过自我议程设置发布有关公共危机以及政府部门的负面信息,对于正面信息却加以回避,社会的阴暗面以及某些官员的不良作风成为公众热门话题,形成了对政府舆论引导的消解,严重损害了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政府部门及其他公共组织的正面形象。

从实例来看:2016年连云港市“中法合作核循环项目”事件中,不负责任的媒体、愤怒的公众、沉默的央企和反应滞后的政府先后亮相,上街游行的公众对连云港市政府的信任度在短时间内明显削减,阻滞了公共危机治理进程的推进。8月7日下午,连云港市政府终于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该项目尚未最终确定,尚处于前期调研和厂址选择阶段,”承诺及时、准确、全面地披露相关信息,呼吁公众不要相信和传播(尤其是通过网络传播)谣言。此举成为这一事件的转折点,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明显上升,助推了此次公共危机的有效治理——8月10日凌晨1点36分,连云港市政府在官网微博上宣布暂停核循环项目选址前期工作,该事件暂时告一段落。

(二)公众遵从或破坏规范、社会道德与数字时代公共危机治理

规范与社会道德在很大程度上有重合部分,普遍存在的社会道德上升至法律、法规及政府条文等层面之时,这些社会道德会变为规范。从近年国内出现的诸多公共危机案例中可以发现:政府借助数字政府治理平台及时发布公共危机的相关消息并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公共危机时,公共危机中公众遵从规范的可能性非常大。但极少数案例中可以发现公众借助新媒体制造或加剧公共危机的现象,阻滞了数字时代公共危机治理进程的推进,实例如:2017年7月23日9时,江苏省邳州市(县级市)铁富镇居民汤某某在微信朋友圈辱骂山东省郯城县人并被山东郯城网民转发(江苏省邳州市与山东省郯城县相邻)。当日下午,江苏邳州市铁富镇大约有数千名山东郯城人聚集,大量警察在现场维持秩序,参与现场处置的邳州警察存在殴打郯城人、打砸山东牌照汽车的行为。更有未经证实的言论“邳州某领导表示只要是鲁Q(郯城所属临沂市的车牌代码)的车辆全部都砸”在网络中广泛扩散。23日20时许,邳州市公安局的官方微博“@邳州公安”对该事件进行第一次通报,24日晚间,郯城县参与聚集的群众已陆续返回,事态得到控制。[12]

这一公共危机事件中,极少数公众破坏规范及社会道德催生了公共危机,公共危机出现之后,信息在数字网络中的传播及“变异”加剧了公共危机的负面影响。这一情况的成因主要有二:一是公众不良情绪被激发。邳州市铁富镇居民汤某某在微信朋友圈辱骂他人(破坏规范、违背社会道德),激发了山东郯城部分公众的不良情绪,数千名山东郯城人因而在江苏邳州市铁富镇聚集,公共危机由此出现。二是公共危机治理主体的不当举措借助新媒体迅速扩散,强化了公共危机的危害。邳州警方处理此次公共危机时的不当举措在网络中快速扩散,加剧了诸多公众的不良情绪,致使态势明显恶化,提升了公共危机中公众破坏规范及社会道德的可能性。

(三)沟通网络、权威、行动共识与数字时代公共危机治理

1、沟通网络与数字时代的公共危机治理。公众与政府之间沟通网络效能对共识的达成、数字时代公共危机治理状况具有重要影响。数字时代来临之前,公众与政府之间沟通网络在很大程度上类似“单中心涟漪网络”——政府是最重要的信息来源地,公众对政府发布的信息的信任度很高,“小道消息”的影响力较小。这种沟通网络的效能较低且与公共危机相关的信息的流动强度较弱。数字时代的到来使公众与政府之间沟通网络越来越类似“多中心涟漪网络”——政府是最主要的信息来源地,但其他信息来源地在公共危机治理中也扮演了重要角色,公众对政府发布的信息的信任度通常低于传统媒体时代,“小道消息”在某些情况下具有明显影响力。

在数字时代的中国,“多中心涟漪网络”主要存在于社会网络之中,这种网络是双刃剑,其发挥正面还是负面作用的关键在于政府是否能够借助这一沟通网络有效治理公共危机。在数字时代强大的时空开放性渠道中,公共危机的负面信息会在第一时间扩散,传播速度甚至超过了电脑终端的互联网媒体。如果冲突各方未能借助这一沟通网络达成共识,各方之间的冲突会进一步加剧,最终阻滞公共危机治理的快速解决。如2017年7月23日“邳州市居民汤某某不当言论引发苏鲁群众跨省约架”事件中,江苏省邳州市一方(包括公众和警方)和山东省郯城县一方(公众)之间的冲突缘起于网络之间的攻击,邳州市居民汤某某在网络中辱骂山东省郯城县时,政府部门未能及时展开监控(实际上极难迅速监控),山东省郯城县部分公众得知被辱骂之后在网络中相约(达成行动共识)前往汤某某所在地,警方得知数千名山东省郯城县公众在邳州市铁富镇聚集后前往该地处置,但未能与冲突双方达成行动共识,警方的不当处置举措在网络中传播之后加剧了公共危机态势,对公共危机治理进程的推进形成较强阻滞。

2、权威与数字时代的公共危机治理。权威在前数字时代的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具有重要地位,在数字时代的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也十分重要。前数字时代的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党委领导下的政府是否具有足备权威,关系到公共危机相关方在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是否会听从(至少是不违抗)政府命令,也就关系到公共危机治理能否顺利展开。数字时代的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党委领导下政府的权威不仅存在于现实空间之中,也广泛存在于数字政府治理平台等虚拟空间之中,这一情况的出现会使公共危机治理复杂化——某些不敢在现实空间中违抗政府命令的公共危机相关方有可能在虚拟空间违抗政府命令,导致政府的权威下降,从而阻滞公共危机治理进程的推进。政府如果在治理公共危机过程中出现不当举措且被媒体曝光、网络传播,将明显削减政府权威,进而导致政府治理公共危机之时面临诸多困难。如:“邳州市居民汤某某不当言论引发苏鲁群众跨省约架”事件中,对山东省郯城县公众而言,江苏省邳州市警方的权威不足——郯城县公众担心邳州市警方在处理公共危机过程中偏袒邳州市居民,令人失望的是邳州市警方在治理公共危机之时确实实施了不当举措,这些举措在网络中传播之后加剧了公共危机态势,严重损害了邳州市警方(甚至邳州市政府)的权威,加大了快速、有效解决这一事件的难度。

3、行动共识与数字时代的公共危机治理。公共危机出现后,相关方是否能够达成行动共识对公共危机治理能否顺利展开具有重要影响:相关方如果能够就公共危机治理方案等达成共识,将有助于公共危机治理进程的推进;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如果相关方各持己见(甚至形成数种完全相反的方案),将明显阻滞公共危机治理进程的推进。在前数字时代,公共危机相关方行动共识的达成主要存在于现实空间之中;进入数字时代之后,公共危机相关方行动共识的达成在很大程度上转入虚拟空间之中,致使公共危机治理领导主体(主要是党组织和政府)在治理公共危机的过程中面临更为复杂的情况。数字政府治理平台及社会网络等的存在,使公共危机相关方能够快速、便捷地就公共危机展开沟通,有助于行动共识的较快达成,但公共危机某些相关方极有可能各自为政,借助数字技术与同一类相关方达成对其他相关方不利的行动共识,而且在这种各自为政状态出现过程中,公共危机治理领导主体较难展开监控,这两种情况均加大了公共危机全部(至少是大部分)相关方达成行动共识的难度。如:“邳州市居民汤某某不当言论引发苏鲁群众跨省约架”事件中,江苏省邳州市各方与山东省郯城县公众未能基于虚拟及现实沟通网络达成行动共识,山东省郯城县公众则主要基于虚拟沟通网络达成行动共识(在汤某某所在地聚集),这一行动共识在现实中的实现导致公共危机从潜在变为现实,而且加大了公共危机治理的难度;连云港市“中法合作的核循环项目”事件中,市民上街游行之前已经通过网络达成行动共识,并在公共危机出现之后继续借助网络协调举措,这些情况出现过程中,连云港市未能有效进行监控,导致公共危机治理进程的推进速度较慢。

四、数字时代公共危机治理面临的阻滞及成因

(一)数字时代公共危机治理面临的阻滞

数字时代的到来给公共危机治理创造了诸多有利条件(如公共危机相关方能够借助数字政府治理平台更加便捷、快速地达成行动共识),但也在某些方面阻滞公共危机治理进程的推进,这些阻滞主要如下。

1、信息复杂化有可能损害相关方之间信任度及政府权威。数字时代来临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社会网络的进一步完善,公共危机各相关方能够在社会网络之中发布各种消息(信息来源因而多样化),并借助数字技术、基于社会网络展开沟通,信息在这一过程中变得复杂化。在前数字时代,“单中心涟漪网络”的存在使政府发布的信息在公共危机其他相关方心中具有极高可信度;进入数字时代之后,“多中心涟漪网络”逐渐成型,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出现的信息更加复杂化,政府发布的信息“沦为”“多中心涟漪网络”中最大、最强的涟漪中心,“一些相关方在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质疑政府发布的信息”这一情况的出现率显著增加,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相关方之间的信任度及政府权威因而受到挑战。简言之,与前数字时代政府发布的信息相比,数字时代政府发布的信息不再天然具有优势地位。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源于数字时代催生的信息复杂化,信息复杂化导致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一些相关方质疑政府发布的信息,相关方之间信任度及政府权威均受到损害。

2、数字时代来临提升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某些公众违规的可能性。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被误导或受防范心理影响的某些公众会在公共危机中破坏规范及社会道德,这种情况存在于数字时代来临之前,也存在于数字时代来临之后,但后者的情况更为复杂、对公共危机治理进程形成的阻力更大。首先,数字时代来临之前,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的信息复杂化程度较低,公共危机涉及的绝大部分公众选择相信政府发布的信息并遵从政府的命令;数字时代来临之后,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的信息明显复杂化,公众获得的、与公共危机相关的信息显著增多且个别信息可能完全相反,这种情况的出现导致部分公众在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不知道应该相信哪些信息,其中一些公众甚至选择相信与政府发布的信息完全相反的信息,这种选择的出现极大地加大了这些公众在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破坏规范及社会道德的可能性,阻滞了公共危机治理进程的推进。其次,数字时代来临之前,信息技术尚未深入私营部门及公众等的所有空间之中,这些主体并不太担心自己的信息泄露或处于被政府监控的境地,因而在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通常会选择相信政府公布的信息并遵从政府下达的命令,这意味着公共危机治理通常不会遇到太大阻力。数字时代来临之后,信息技术深入私营部门及公众等的空间之中,某些主体开始担心云计算、社会网络等的发展及完善会导致他们的私人信息泄露或导致他们处于被政府监控的境地,因而在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有可能选择不相信政府公布的某些信息,这意味着推进公共危机治理之时会遇到较多阻滞。

3、沟通网络复杂化会阻滞各方达成行动共识。数字时代来临之前,公共危机治理相关方之间的沟通主要存在于现实空间之中,这种情况下,相关方之间的沟通速度尽管较慢,但沟通程度相对较深,公共危机治理的领导主体能够在现实空间之中对沟通的各方进行领导,各方达成行动共识的难度相对较小。数字时代来临之后,诸多新型沟通方式陆续出现,社会网络日益完善,整个社会的沟通网络变得十分复杂,虚拟空间的沟通在公共危机治理相关方之间的沟通方式(另一种是现实空间的沟通)中所占比重日益加大,这种情况下,相关方之间的沟通速度变得极快,但虚拟空间的沟通(与现实空间的沟通相比)在某些情况下沟通程度相对较浅,公共危机治理各相关方常常难以获知其他主体的真实意图,公共危机治理的领导主体也较难对沟通的各方进行有效领导,这些情况的出现会阻滞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各方达成行动共识,从而阻滞公共危机治理进程的推进。

(二)数字时代公共危机治理面临阻滞的成因

1、数字时代公共危机治理的法制基础及监督机制不健全。国家公共危机治理能力的维持或提升有赖于法制基础及监督机制随着国家的发展不断完善。从整体上来看,我国公共危机治理的法制基础及监督机制完善速度稍慢于数字时代公共危机治理的发展速度,诸如与公共危机治理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尚呈现出“前数字时代”状态,即与数字时代公共危机治理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较少;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的网络监管机制效能有待提升。这些情况的存在对数字时代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政府权威的强化、各方遵从规范等具有负面影响。

2、数字政府治理平台未能在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充分发挥效能。目前,我国只有江西、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和宁夏等7个省区已经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务大厅全覆盖。这表明我国的数字政府治理平台尚未实现全面覆盖,在未能实现覆盖的地方,不可能奢望数字政府治理平台在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充分发挥效能。在已经构建数字政府治理平台的某些地方,一些平台并未在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充分发挥效能,如:未能及时发布、更新与公共危机治理相关的信息;未能基于公共危机治理正确、全面信息的发布及时消除小道消息甚至谣言。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较难强化政府权威,而且难以助力各方共识的达成。

3、“信息茧房”对公共危机治理的某些客体产生负面影响。“信息茧房”是指网络信息传播过程中,公众对信息的非全方位需求导致其仅关注自己选择的信息、处于自己选择的信息领域之中,使其在数字时代处于类似蚕茧的“茧房”之中。一些群体受到“信息茧房”的影响,接收与公共危机治理相关的庞杂信息且不加以甄别,难以助力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政府权威的维护、规范的遵守及各方共识的达成。更为严重的是某些群体固守于小道消息、谣言的“信息茧房”之中,不相信甚至不接收政府发布的公共危机治理信息,严重阻滞我国公共危机治理的展开。

4、新型“数字鸿沟”的存在导致公共危机治理的某些客体出现盲从行为。数字时代来临之初,“数字鸿沟”的出现主要归因于区域不同及职业差异等等。近年来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鸿沟”的主要成因开始出现变化,如年龄差异在催生“数字鸿沟”的诸多因素中日益凸显——年龄偏大的公民常常因为无法使用智能设备而与其他年龄段的公民之间存在“数字鸿沟”。新型“数字鸿沟”的存在导致公共危机治理的某些客体出现盲从行为,如:某些年龄偏大的公民无法使用智能设备(甚至不看电视),与周围人群交流成为他们获取公共危机治理信息的重要方式,但周围人群存在偏执之时,这些受新型“数字鸿沟”影响的公民也极有可能出现偏执,削减他们与公共危机治理各方之间的信任度、阻滞公共危机治理各方之间行动共识的达成、提升他们违规的可能性。

五、数字时代公共危机治理的前景及优化路径

(一)数字时代公共危机治理的前景

当前,中国已经完全进入数字时代,社会网络、云计算、应用程序开发、网络文明在数字治理以及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的作用日益凸显。社会网络日益发展、完善,能够有效强化公共危机相关方之间的沟通速度(但不一定产生正面效应),政府部门为了保障社会网络在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发挥正面效应而强化对社会网络的监管(如及时发现并消除谣言),为公共危机治理进程的顺利推进创造了有利条件。

云计算的广泛使用是数字时代完全来临的重要标志,这一技术在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的使用有助于公共危机治理主体准确预测公共危机发展趋向并采取正确应对举措,从而提升公共危机其他相关方对党委和政府的信任度、强化这两者的权威、助推公共危机各相关方行动共识的达成、降低公众及私营部门等在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破坏规范或违背社会道德的可能性,为公共危机治理进程的顺利推进创造条件。

应用程序开发、网络文明的出现及完善也是数字时代完全来临的重要标志。数字政府治理平台的构建及完善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应用程序开发,这一治理平台的出现有助于提升公共危机各相关方之间的沟通效能,并强化公共危机治理领导主体在网络文明中的主导地位,为公共危机治理进程的有效推进创造条件。

整体而言,数字时代来临之后,社会网络、云计算、应用程序开发和网络文明等发挥应有效用,能够保障信任、规范、网络、权威、行动共识以及社会道德在我国的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发挥正面效用,从而实现公共危机治理水平的提升。简言之,数字时代的来临催生诸多数字技术,这些数字技术的广泛采用将助推我国公共危机治理水平的显著提升。

(二)数字时代公共危机治理的优化路径

1、完善数字时代公共危机治理的法制基础及监督机制。首先,有必要尽快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政府依托数字政府治理平台展开公共危机治理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其次,强化对新闻媒体及各种新媒体的监管,降低小道消息及谣言阻滞公共危机治理进程的可能性——公共危机出现时,媒体(尤其是一些自媒体)中常常会出现一些谣言甚至极端言论,一些不明真相的公众极有可能在公共危机过程中破坏规范及社会道德,鉴于此,政府有必要采取实名制等举措强化对媒体的监管,降低公众因受到蛊惑而在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破坏规范及社会道德的可能性。再次,严惩造谣者以形成威慑。政府必须在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继续强化对造谣者(尤其是借助新媒体造谣的人员)的惩戒力度,为公共危机治理的成功实现创造有利环境。

2、强化数字政府治理平台在公共危机治理中的效能。首先,借助数字政府治理平台提升政府在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的应对速度,做到在第一时间发布公共危机治理信息。其次,政府必须依托数字政府治理平台与公共危机中的各方展开真诚沟通,以负责任的态度向公共危机各方提供相关事件的真实信息,消除网络谣言,实现公共危机信息的公开化和透明化,以获得公共危机中各方的理解和支持。再次,借助数字政府治理平台强化政府的权威性。政府部门应当主动及时在数字政府治理平台中发布官方信息,通过权威性信息的发布,引导社会舆论向着有利于政府部门治理公共危机的方向发展,从而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增强公众与政府之间的互信。

3、消除“信息茧房”对公共危机治理的负面影响。消除“信息茧房”有助于公共危机治理客体基于全方位信息的吸纳对公共危机治理产生正确见解,进而助推公共危机治理进程的有序、有效展开。首先,借助数字政府治理平台做好公共危机的预防、预警及沟通工作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面对公共危机时政府必须做到统一管理、分工合作、良好沟通、形成合力,尤其是必须与公共危机治理的各主客体展开有效沟通,构建公共危机治理的信息流,使公共危机治理主客体都能够准确认知这一治理的各方面情况。其次,政府必须充分重视新媒体的作用,招揽专业人才、建立专属部门,依托数字政府治理平台收集并整理网络消息,强化对微博和微信的监管及各方之间的沟通,防微杜渐,尽量在公共危机生成之前将其消除,并为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促成各方行动共识的达成及不实消息的及时消除创造条件。再次、公共危机爆发后政府必须依托数字政府治理平台快速、高效地展开危机公关,及时发布与公共危机相关的最新信息,突破公共危机治理领域的“信息茧房”,使固守于“信息茧房”中的公共危机治理客体能够全面地了解到公共危机治理的真实信息。

4、消除新型“数字鸿沟”对公共危机治理的负面影响。针对年龄偏大的群体难以借助智能设备及时、准确地获知与公共危机治理相关的信息的现实存在,有必要采取措施消除新型“数字鸿沟”对公共危机治理的负面影响。可以通过宣传、培训等方式提升年龄偏大群体使用智能设备的积极性及能力;借助传统方式及时、准确地向难以使用智能设备的群体提供公共危机治理的信息,使他们在全面、准确认知公共危机治理的基础上提升对政府的信任度、强化遵从规范的可能性、提高与各方达成共识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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