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毅强 韦家钦
(钦州市农机技术推广站 535000)
近年来,钦州市农机质量管理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加大检查和监管力度,扎实开展质量投诉的调解和处置工作,农机质量管理取得实效,助推全市农机化事业发展。
钦州市根据乡镇农机站保留比较完整、队伍比较整齐的特点,加强基层农机体系的建设,提高基层站的服务功能,把农机质量管理工作延伸到基层站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钦州市有60个乡镇农机站(办),其中30个站有独立的站房,30个站由当地政府提供或租用办公场所。近年来,该市依托自治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除了完成对市、县(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的基础设施建设外,还对30个有独立站房的镇农机站,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设置了农机质量投诉受理窗口,配置了办公设备,改善了办公条件,增挂了农机质量管理制度、规定和流程图。
二是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农机质量管理人员队伍是由农机技术推广人员队伍组成,市农机技术推广人才十分缺乏,尤其是农机质量管理的专门人才更为突出,影响了农机质量管理工作的创新和开展。另外,有的单位人员空编缺编比较严重,有时找不到人干活,影响工作开展。近年来,钦州市加强农机技术推广人员的培训,每年都举办1~2期的培训班,培训到镇站的人员,在培训中安排农机化质量管理的相关课程;我们注重在工作实践中培养人才,做到层层传导压力,要求老技术员做好传、帮,带,适当安排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实行系统内人员岗位交流学习锻炼;加强人员队伍的管理和教育,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补充人才队伍,2018年,全市共招录了6个农机技术人员。
三是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市县(区)两级农机技术推广站都争取到编办增挂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牌子,增加农机质量投诉管理职能,财政部门根据职能安排了专项资金。比如:市推广站每年都安排5万元工作经费,市局机关也安排8万元工作经费,各县(区)也相应安排了一些工作经费,为基层镇站增加了资金投入,进行了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基层站办公条件,提高了基层站农机质量投诉窗口服务功能。
一是利用“3.15”开展宣传。市农机质量管理机构每年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开展宣传活动,向社会群众宣传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申请办理购机程序等;向农机用户宣传农机识假辨假知识、依法维权知识、农机质量投诉程序等;向农机经销商宣传依法经营、按要求张贴经营补贴农机具的相关信息和销售农机产品“三包”责任等。今年,“3.15”活动期间,各县(区)分别在乡镇街道设2~3个点开展宣传活动,共发放资料、杂志5000多份,悬挂宣传条幅40多条,制作宣传展板20多块,接受群众咨询3000多人次。
二是利用多种媒介宣传。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多种媒体,通过热线电话、短信、微信、QQ等多种交流平台,利用农机化信息网、农机化质量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农机质量与监督》《广西农业机械化》杂志等发布信息,及时宣传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信息、亮点和经验,曝光扰乱农机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违法违规行为,营造社会关注、支持农机质量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2018年,市在自治区和市农机化信息网刊登相关信息55条,各种杂志刊登信息9篇。
三是利用新机具新技术推广演示会宣传。结合春耕春播、双抢、秋冬种现场会和新机具新技术推广演示会开展宣传活动;结合受理农机质量投诉、农机质量调查、农机质量集中整治和专项检查以及办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时机开展宣传活动。2018年,全市利用各种现场会和新机具新技术推广演示活动时机,开展22场次农机质量管理宣传活动。在农机销售企业、农机合作社、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购机补贴办理窗口、镇农机站、乡村政务公开栏等多个地点,公开农机消费警示、消费提醒、情况通告、结果公布、典型案例分析等信息120多条。
加强与农业、工商和质监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机质量检查监督活动,建立市级和各县(区)农机经销商和农机维修网点名录库,建立各级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随机抽查农机经销商和农机维修网点,随机抽出参加执法检查人员,公开检查结果。2018年,市各级农机质量投诉站(窗口),积极开展常规性检查,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开展集中整治和专项检查活动。在农机质量集中整治及专项检查工作中共出动工作人员260人次,检查农机销售企业53家,农机产品8种(类),1170台(套),价值约656万元,共查出涉嫌不合格产品9件,发放整改通知书9份,并在《钦州市农机化信息网》公开产品的名称、型号和生产厂家,9家均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有22个农机产品标识或铭牌不符合要求,责成经销商进行整改;检查农机维修点49家,核查结果其中合格有效23家,到期需要换证6家,需要申请核发证20家。有效制止农机经销商和维修企业的不法行为,初步建立经销商和维修企业诚信评价记录,引导经销商和维修企业自觉依法依规经营,较好地维护农机销售市场秩序。
近年来,农机用户反映和咨询农机质量问题逐渐增加,有的进行了维权投诉,我们对不同的情况采用相应的办法进行处置。一是认真登记受理。基层农机质量投诉窗口收到农机用户投诉时,进行了认真登记,查看和核实相关资料凭证,并按要求分门别类存档,对资料不全的进行了补充完善,及时将情况报告上级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对一些不愿意投诉只是反映问题的群众也要登记有关情况。二是做好调解工作。基层农机质量投诉窗口受理登记有关资料后,要到现场查看核实机具(械)的质量问题,搞清楚是操作问题还是质量问题,需要请专家鉴定的,报告上级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需要经销商或者厂家到场的,做好协调工作。对一般的质量问题协调经销商按照售后“三包”服务原则处理,既要维护农机用户的合法权益,打击农机生产厂家和经销商的不法行为,同时要求农机用户的诉求也要合情、合理、合法。三是联合有关部门处理。对因质量问题造成农机用户经济损失严重或人员伤亡事故的,上级农机质量投诉站要第一时间介入,协调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联合处理,力争把农机用户的损失降至最低限度。2018年,我市共收到反映农机质量问题20人次,受理农机质量投诉6人次,通过县(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调解处理,基本做到双方满意,为农机用户挽回损失5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