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8日上午,人民银行发布第30号公告,明确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有关事宜。
公告称,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开始进行存量贷款合同的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替代,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其中,存量贷款LPR替代的转换原则是,借款人可与银行协商确定将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或转换为固定利率。
对此,部分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自LPR改革以来,各银行已有90%新发生贷款参考LPR定价,推动存量改革时机已经成熟。
建设银行资产负债部总经理刘方根表示,为推动存量贷款定价基准平稳转换,建设银行将按照“充分协商、保障客户权益、简便易行”的原则,做好转换计划制定、合同条款变更、系统配套改造、客户公告和答疑、舆情处理等工作,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表稳妥推进。招商银行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彭家文表示,招商银行将加快推进各项工作。民生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民生银行将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公告要求,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尽可能以简便易行的方式变更原合同条款,充分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切实推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2019年12月29日,北京市住建委官方微信号“安居北京”发布消息称,北京市住建委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简化保障性住房申请手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0年1月20日起,北京市申请保障房可实现“零证明”。
从《通知》来看,主要从取消全部纸质证明、大力简化申请表格和进一步压缩受理时限等3方面进一步简化保障房资格申请手续。
《通知》明确,取消保障房申请家庭需提交的收入和住房证明,以及取消申请人提供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实现“零证明”申请保障房资格。所有申请家庭成员只需填写“收入、住房、财产”等情况,并书面承诺符合相应条件,相关信息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核对审核。
在受理时限方面,《通知》明确,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收到申请家庭提交的住房保障申请材料后,将原5日内受理的期限规定压缩调整至1个工作日。
值得注意的是,简化保障房的申请流程、取消纸质证明并不代表可以“虚报”。《通知》明确,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所填报的信息主要通过部门间数据联网方式进行核对。网上比对信息与申请人填报信息不一致且影响其审核结果的,各区和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要求申请家庭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通知》指出,申请家庭须如实申报,发现申请家庭弄虚作假,隐瞒家庭人口、收入、住房和资产状况及伪造相关证明行为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5年内不允许该家庭申请各类保障性住房。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
2019年4月8日,国家发改委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也曾提到上述内容。规划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加大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推进力度,实现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市的需求有多大呢?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到2018年末,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9.58%、户籍人口城镇化率43.37%,两个城镇化率分别较上一年上升了1.06、1.02个百分点,相差16.21个百分点。
2000年,我国人户分离人口1.44亿、流动人口1.21亿,而到2018年两项分别增加到2.86亿和2.41亿。
流动人口增加,让两个城镇化率的数值差距也在扩大,从2001年的10.96个百分点逐渐上升到2018年的16.21个百分点,从2015年到2018年,两个城镇化率间的数值差距一直在16个百分点左右,人户分离现象严重。
有研究表示,松绑落户政策,将有利于缩小两个城镇化率间的数值差距,更好地让城镇“常住”非户籍人口享受到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一系列城镇化带来的福利,提高我国城镇化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