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辉
(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北京 100094)
“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一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都是展示各民族人民时代风貌、凝聚各民族人民智慧和力量,推动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和谐发展的伟大实践过程。新时代要求我们进一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价值,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尊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历史逻辑,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遵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实践逻辑,始终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张扬人民群众的主体性,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持续深入发展,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始终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推动者的观点,并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始终依靠人民群众创造辉煌。各族人民群众始终与中国共产党一起携手奋进,共同开展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各族人民群众始终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伟大实践中发挥主体作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时代“全党要牢记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基本国情,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把各族人民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凝聚起来……而奋斗。”[1]新时代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使人民群众回归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伟大实践中,成为主导者,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价值的实现者和创造者。
一是从党员干部向人民群众回归。一直以来我们一方面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主体局限于党员和少数民族干部,认为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每个党员干部应尽的职责;另一方面又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对象限定于党员干部。如20世纪80年代的全国民族政策宣传工作座谈会,强调“要克服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其教育的对象包括干部和群众,主要是领导干部。”[2](P104)尽管后来提出要把民族团结教育延伸到学校范围内的学生群体,但仍局限于“党内、少数民族干部和群众”。“各民族的团结和民族内部的团结,关键在于各民族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之间的团结”[2](P105)。党员干部和少数民族群众不仅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主体也是客体。
一直以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基本上是由党员干部主导,并在国家相关行政部门和职能部门等机构组织下由所谓的体制内的人承担。各级党委政府的党员干部发挥宏观管理、监管的作用,承担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政策的制定、实施、监督和评价等功能。但是党员干部不能离开人民群众,民族团结进步是人民群众的期盼,没有人民群众的参与并发挥其主动性,民族团结进步将失去其应有的意义价值。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只有为人民群众认可,并积极参与其中,成为其主体才能实现其价值,因此我们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不仅要教育群众,更要教育干部:不仅要教育少数民族干部,更要教育汉族干部;不仅要教育一般干部,更要教育领导干部”,要求全社会参与,让“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扎根在各民族人民群众的心中,使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密团结在一起,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为新时代各族群众的小康社会筑牢基础。
二是从少数民族群众向社会全体公众回归。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过程中,有些地方或有些人长期以来存在另外一种错误的认识,仅仅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看成是少数民族群众或少数民族地区的群众的事,并把他们看成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被动的客体,而忽视社会全体公众参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此,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过程中,把宣传教育的对象局限于少数民族群众,在民族地区的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而在散杂居地区的各级党委政府则认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只是“点缀”,形式主义,应付任务的情况很严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并没有成为全社会的行动。
当前,民族关系属于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少数民族群众与汉族群众由于生产生活的环境条件以及历史文化传统的差异,两者在民族交往交流过程中会因此产生矛盾,汉族群众会无意识地做出触犯民族团结的行为,从而在局部地区会造成民族关系紧张,因此带动汉族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具有重要性和必要性。民族团结问题不仅仅指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问题,也包括少数民族与汉族,少数民族与国家之间的关系问题。因此不仅要突出少数民族群众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的作用,更要提高社会全体公众的民族团结意识。人民群众应该回归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主体,让全社会都能认识到民族团结进步带来的好处,为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价值积极参与,塑造良好社会氛围,贡献自己的力量。
价值来自需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始终依靠人民群众,被人民群众认可,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才有价值。人民群众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价值的实现者和创造者,人民群众需要的内容和形式直接决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价值形态。
一是人民群众的物质需要创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物质价值形态。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璀璨、地域辽阔、富强民主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大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族人民群众共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是各族人民群众共同的奋斗目标。毛泽东曾强调指出“我们必须搞好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巩固各民族的团结,来共同努力于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3]民族团结为人民群众的物质需求实现提供了重要条件。只有各民族团结一心,互帮互助,共同奋斗,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推动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才能使各族人民群众共同步入小康社会。新时代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了转变,但矛盾的解决必须仍然是要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民族群众生活条件和水平的改善和提高离不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供的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因此,人民群众的物质需要创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物质价值。
二是人民群众的精神需要创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精神价值形态。历史上,少数民族的优秀文化不断汇聚成为中华文化,绚烂多彩的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民族特质和中华民族精神的代表和体现。“民族的就是世界的”,各民族都充满了对其他民族优秀文化的向往,并相互学习。各民族在相互交往交流的和谐氛围中,共同创造出多种多样的文化产品,共享文化发展的成果。可以说,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赋予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精神价值形态。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过程中,各民族的优秀文化成果为各民族的交流交往注入了新鲜内容,各民族在共享其他民族的文化成果时,实现了了解和认同,创造出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价值形态。
三是人民群众的安全需要创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安全价值形态。当前,民族工作面临“五个并存”,政治、经济、现实、历史、国内、国际、宗教等因素交织在一起,民族关系往往面临诸多考验。各族人民群众期盼有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安居乐业。少数民族的发展,民族地区的全面建成小康,必须以各民族团结和谐,社会和谐稳定为前提和基础。民族关系的紧张、社会的动乱不安只能使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更滞后。因此,人民群众对社会和谐稳定需要创造民族团结进步的安全价值。
民族团结是一个历史范畴,是各民族之间通过互动、整合最终实现和谐的过程。人民群众是历史的推动者和创造者,历史发展表明:民族群众的政治解放、生活富裕和自身的发展构成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历史逻辑的起点、中介和终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历史发展形态决定于人民群众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和实现。
追求政治解放是各民族群众和中坚力量为之奋斗的目标。中国共产党自创立以来始终坚持把实现各民族群众的政治解放,实现各民族平等作为重要的历史使命,也是我们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历史起点和逻辑起点。中国共产党的早期革命者在接受和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实践中,对民族问题进行了关注,提出了源于“共同的革命利益,使中国劳动民众与一切少数民族的劳动民众真诚地结合起来了”[4]的目标,提出实现民族自由联合代替民族压迫。中国共产党把实现各民族的政治解放,作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重要内容;把实现民族群众政治解放,坚持民族平等原则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基础和前提。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始于为实现民族群众的政治解放。中国共产党是各民族政治利益的代表,共同的政治利益诉求使各民族群众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并在其领导下克难攻坚,共同奋斗。这也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有了坚固的根基,也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赋予了共同的目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目的、内容和形式都可以在民族群众的政治解放的初心中找到起点。
生活富裕是民族群众政治解放的目标,也是中国共产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初心。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的解放保证了经济的发展。历史一再证明,经济发展是实现政治发展的前提。只有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得到长足的进步,才能解决因历史地理因素遗留下来的各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才能真正实现各民族的平等,各民族的政治解放才能彻底实现,才能具有意义。中国共产党带领民族群众发展生产,实现生活富裕是对以政治解放为起点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辩证否定。
一直以来,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革命战争年代就把帮助民族群众发展生产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要方式。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特别是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更是明确发展经济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关键,提出“切实把经济工作放在民族工作的首位”,实现了长期以“政治”为基本内容的中国民族关系向以“经济”为民族关系的的转变。发展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成为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要抓手。
新时代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五大发展理念,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大幅度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深入,使各民族群众一个也不能少地共同步入小康社会。只有民族群众生活的富裕才能巩固政治解放的成果,才能巩固民族团结,同时也为民族群众自身的发展奠定基础。
各民族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社会主义革命和改革获得政治解放,取得了平等发展的权利,各民族群众的创造热情得以激发,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民族群众的生活日益富裕,极大地提振了民族的自信心和自尊心,民族群众对自我存在和自身能力素质的发展更加关注,这是民族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最终目标。
民族群众自身的发展包含民族的政治发展、经济发展和文化发展,三者是统一体。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时期,民族自身发展是以政治解放为前提的,以经济发展为手段,只有实现了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族平等才能真正实现,民族的政治发展才会更加进步,各民族群众才能真正地实现解放。
民族自身的发展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民族团结进步的实践促进了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各民族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总体上得到了高度发展,民族共同因素日益增长,为共产主义社会各民族真正实现自身发展和解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走向其逻辑终点奠定坚实基础。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人民群众的期盼,也需要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发挥自我的能动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自始至终都在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性。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要始终依靠人民群众作为自己的实践逻辑。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从根本意义上来说,是主体自身的发展,是广大人民群众自身事业的发展,因此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践行,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性,使其获得深厚的群众基础。
一是要获得人民群众的真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也是人心工程,“民族团结就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船的力量在帆上,人的力量在心上。做民族团结重在交心,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各民族同胞要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5]。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必须在知心、贴心、交心、暖心、顺心、得心、聚心方面多下功夫。只有民族群众与共产党一条心,与国家一条心才能真正地拥护党的领导,维护国家的安全统一,真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贡献自身的力量。
二是要调动人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中国共产党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主导核心,是民族团结进步的坚强保证。但也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呈现出政令化、任务化、刻板化的弊端。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目标和使命是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精神需要和维护国家的和谐稳定,因此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要求民族团结进步的实践不仅要坚持党的领导,还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鼓励和调动人民群众的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形成“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
三是要形成各族群众互动的良好局面。通常我们很多人认为,中华民族由汉族和少数民族共同构成,即汉族和少数民族二元并立。这种思维方式严重地影响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如“三个离不开”中虽然专门强调了“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但在实践中更偏向于强调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而忽视了各少数民族之间的差异。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1]要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应真正地走向各族群众多元互动。
民族团结进步离不开物质基础的支撑。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帮助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提升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自身的历史使命,通过制定各种有利的民族优惠政策来推动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帮助为少数民族群众谋取实实在在的利益,摆脱贫困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践,获得了少数民族群众的认同,使各族群众真心实意地拥护中国共产党。
一是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要强调中华民族的共同利益。习近平同志指出,“增强团结的核心问题,就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6]。新时代的历史方位“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7]少数民族地区自然地理条件恶劣,生产生活条件困难,人民群众普遍发展滞后。少数民族多居住在边疆地区,一直以来为捍卫国家主权,维护国家的统一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只有全社会意识到少数民族群众的贡献,认识到中华各民族相互离不开,共同发展,才能自觉地维护中华民族的共同利益,在民族团结问题上形成广泛而持久的共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实践才能获得更多的支持。
二是让人民群众过上好日子是实现民族团结的坚实基础。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因此,必须切实加快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步伐,努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更多的优惠政策向民族地区倾斜,打好民族地区扶贫攻坚战,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新时代,民族地区要充分利用“一带一路”与“西部大开发”战略机遇期,发挥自身的优势,推动民族地区经济转型,保护好自然生态,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物质生活条件,让少数民族群众通过自身的努力过上好日子,与全国人民一起步入小康,让少数民族群众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十八大以来,各地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载体和方式不断创新,通过广泛的社会动员和正面引导,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成效不断凸显。
一是充分利用媒介传播宣传民族团结。新时代人民群众获得信息的渠道呈现多元化,各种媒体对人民群众的影响也越来越显著。因此,要对不同性质的媒体构成进行调整与优化,扩大各种媒体的覆盖率,宣传民族文化、民族团结的主旋律;同时要加强掌控与占据引导社会舆论方向,使人民群众能够及时掌握党的民族理论政策,了解民族文化信息,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发展奠定基础。
二是充分发挥民族传媒意见领袖的引领作用。加强对少数民族意见领袖的引导和培养,着力培养一批深受本地民族群众爱戴,能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传播民族文化,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舆论领袖和先进分子。同时培养各行各业具有杰出成就的人物、传媒精英和具有威望的专家学者,发挥他们影响与感染民族群众的专长,尤其是发挥其在处理民族矛盾、改善民族关系、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上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是充分发挥群众宣讲员深入群众的优势。在群众中挖掘和培养民族团结宣讲员,他们身处基层一线,与群众有着天然的亲近感,深得各族群众的信任。他们利用语言优势,对民族政策的了解,通过具有创新意识的文艺表演、诗词创作编写等方式,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更为接地气,更为人民群众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