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青 曹明华 孙 永 张思华 程孝连
埃博拉出血热是由埃博拉病毒(EBOV)引起,主要通过接触患者或感染动物的血液、体液、分泌物和排泄物等而感染[1]。自2014 年3 月以来,该病主要在乌干达、尼日利亚、几内亚、利比里亚、刚果和塞拉利昂等非洲国家流行。8 月8 日,WHO宣布西非埃博拉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认定疫情具备国际传播的风险。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中国与非洲各国合作领域广泛,出国务工人员频次大大增加,中国存在输入埃博拉出血热的潜在风险,一旦埃博拉病毒输入我国,将会对中国的经济、社会等都造成无法估量的影响,因此中国对本次疫情提高了警戒,采取严密措施,严防病毒输入。2014 年9 月6 日,淮北市报告1 例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经过安徽省、淮北市和蚌埠市等卫生计生部门共同努力,本次留观病例得到了规范并成功的处置。
1.1 一般资料 2014 年9 月6 日,淮北市报告1例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现收集此次留观病例处置的病例流行病学调查资料、进程报告、实验室检测结果。
1.2 调查方法 根据国卫发明电[2014]44 号《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诊断和处置路径》的要求开展相应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以及实验室检测工作并落实预防控制措施。
1.3 留观病例判定 来自疫区或21 天内有疫区旅行史;21天内接触过来自或曾到过疫区的发热者;21天内接触过患者及其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或尸体等;接触过被感染的动物。具备上述流行病学史中任何一项的发热(体温>37.3 ℃)患者。
2.1 病 例 发 现 与 报 告 2014 年9 月6 日16 时,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电话称:淮北市疾控中心报告该市有1 例从尼日利亚回国务工人员,出现发热症状,最高体温39.4 ℃,不能排除为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现在转诊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安徽省埃博拉出血热定点医院)的路上,要求专业人员前去调查处置。接到电话后,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出由流行病学和检验人员组成的调查组,携带个人防护用品、样品采集和运送设备,于当日18:00 赶赴蚌埠市进行调查。20:30 省级专家、蚌埠市专家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以及《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诊断和处置路径》要求进行综合会诊,专家组一致认为该病例符合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标准。
2.2 调查与处置措施
2.2.1 基本情况 患者,陈某某,男,27 岁,本科学历,2010 年毕业于淮北市师范大学数学系,现为国外务工人员,家住淮北市濉溪县某镇,现家中与其同住的家庭成员有:父亲陈某、母亲张某以及弟弟陈某。根据患者自述,患者于2014 年3 月7 日受聘于澳美制药公司,后期根据澳美制药公司安排到尼日利亚拉各斯进行为期1 个月的培训。接着根据澳美制药公司安排又前往尼日利亚首都阿布贾分公司从事财务工作,阿布贾分公司现有中方工作人员3 名,分别为陈某及其他2 名同事。经过调查组回访,目前仍留在阿布贾分公司的其他2 名中方工作人员,身体状况良好,无异常表现。2014 年9月1 日患者陈某自动离职后开始回国,9 月2 日其从埃塞俄比亚乘坐ET682 航班于9 月3 日凌晨0 时到达上海浦东机场。在上海浦东机场因患者陈某出现体温间断性升高,被留观2 h后放行;9 月3日6:30 乘地铁2 号线,到江苏路转11 号线到曹杨路朝阳大厦办事处交离职等相关材料,完毕后自己购买了一个包子和一瓶绿茶,然后按照原路线返回到上海虹桥高铁站,乘坐G132 车次于9 月3日14:44 到达宿州市宿州东站;下高铁后乘坐一辆宿州牌照黑色的黑头别克车(患者陈某自述驾驶员穿红色的褂头,年轻人),30 min后转到河南省永城市的一辆出租车返回淮北家中,当时同车共6人,包括1 名儿童,9 月3 日17:10 到达淮北家中。
2.2.2 流行病学调查 患者陈某某自述发病前21 天内未接触过类似症状患者,未去过医院,未接触过蝙蝠、大猩猩等灵长类以及跳羚(小羚羊)等动物。返乡后并无外出史,也无接触外来人员,主要接触人员为其父亲陈某、母亲张某和弟弟陈某。9 月4 日患者出现发热症状,当时自测体温最高体温39.4 ℃,自述头痛、鼻塞、咳嗽和呕吐,无皮疹以及出血其他不适症状。9 月6 日8:00,患者陈某从新闻报道获得相关埃博拉疫情信息,自己感到恐惧,于是就借用其弟弟陈某的手机先后两次拨打了上海市110 电话,举报自己是从疫区返回发热的人员,要求隔离治疗。上海市公安局立即把相关信息转交给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公安厅立即把相关信息转交给淮北市公安局以及相关部门。9 月6 日12:46 经淮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调人员现场测体温为38.4 ℃。淮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调人员现场测量患者陈某的父亲陈某、母亲张某、弟弟陈某,现场测量三者体温均为正常,目前也无不适症状。9 月6 日20:30,淮北市急救中心用负压救护车将患者陈某某送至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目前患者陈某出现发热、头痛、咳嗽,神志清楚且病情稳定。
2.2.3 处置措施 ①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务人员于9 月6 日开始每日一次采集患者全血4 mL,连续3 日,采集病例的血液标本由蚌埠市卫生计生部门按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临床检验设备清单和标本采集、运输、处理、监测操作规程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经取得样品转运许可证后,用A级样品转运箱,安排专人专车送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规定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②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按照定点收治医院收治标准,完备后续的备用病房,做好收治后期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的准备,同时要采购足量和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③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采购了个人防护装备用于医护人员防护,并在病房中放置了消毒用品,同时加强了院内感染防控工作,以防止发生医务人员和院内感染。④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加强了医院的安保工作特别是对“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的隔离留观场所加强巡查力度。⑤淮北市濉溪县卫生计生部门以及濉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患者陈某某的家庭及周围环境采用过氧乙酸消毒;同时对患者家属以及密接者开展了埃博拉出血热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宣传,并要求定期测试体温,一旦出现不适立即上报。⑥开展公众宣传教育,做好风险沟通和媒体应对。蚌埠市卫生计生部门要积极宣传埃博拉出血热的防治知识,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媒体炒作。
2.3 病例排除 9 月12 日,淮北市濉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集留观病例陈某的血片、滤纸血以及抗凝血经过实时荧光定量PCR,显微镜检测分析结果为:镜检以及PCR结果均为恶性疟原虫,经过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与寄生虫病防治科的实验室确认该病人为恶性疟疾。根据患者临床表现、实验室结果,安徽省级专家组建议解除陈某埃博拉出血热留观,按照输入性恶性疟疾处置,解除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监测管理。
虽然目前中国尚无感染埃博拉出血热病例的报道,但是由于该病毒致死率在50%~90%[3],埃博拉病毒是当前已知致死率最高的病毒之一,当前全球尚没有特效的治疗手段[4],所有治疗主要在阻止或缓解疾病造成的损害,促进健康,因此埃博拉疫情发生后立即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5]。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全球化进程,中国与非洲各国的合作领域广泛,人员往来密切,一旦埃博拉病毒等新发传染病输入我国,对中国的经济、社会等造成的影响都将无法估量,因此中国对本次疫情提高了警戒,采取严密措施,严防病毒输入。本次埃博拉留观病例成功应对是对卫生计生、出入境、机场、旅游和公安等部门间科学、及时、规范处置埃博拉出血热的一次真实检验,同时也为今后有效处置类似输入性新发传染病提供了参考示范。
3.1 加强公众宣传教育 患者陈某能主动地向公安和卫生计生部门通报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出国经历,是得益于我国对本次埃博拉疫情极端重视和广泛宣传分不开。
3.2 留观病例的有序规范处置 淮北市公安局接到疑似留观病例情况后,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和同级卫生计生部门通报,卫生计生部门能立即组织专家对留观病例家庭及周围环境消毒;卫生计生部门对患者家属以及密接者开展了埃博拉出血热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宣传;医疗部门通过负压救护车及时把病例转运到本省埃博拉指定救治医院。这与领导高度重视,部门职责明确,防控工作措施落实,分工协调分不开。
3.3 做好风险沟通和媒体应对,确保社会稳定 蚌埠市和淮北市卫生计生部门积极宣传埃博拉出血热的防治知识,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防止了媒体炒作,一旦造成舆情误导极易导致社会恐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本次留观病例处置中,按照“内紧外松”的原则加强舆情引导,适时组织专家正面回应社会关切。
3.4 留观病例处置过程也暴露出部门联防联控有待完善 该留观病例9月2日从埃塞俄比亚乘坐ET682 航 班 于9 月3 日 凌 晨0 时 到 达 上 海 浦 东 机场,在上海浦东机场因患者陈某出现体温间断性升高,被留观2 h后放行。回淮北市后,由于出入境信息滞后原因导致未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通报相关情况,完全是由该留观病例从新闻报道获得相关埃博拉疫情信息后自己感到恐惧,主动求医发现。这提醒旅游、机场和出入境等部门,在应对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工作中,需要严密掌控疫区入境人员动态[6],并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通报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