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继发
(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安徽 阜阳236600)
古树名木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来的珍贵遗产,有着丰富的文化底蕴内涵[1],同时也是森林资源中不可多得的瑰宝[2]。古树名木保存了弥足珍贵的物种资源,见证记录了大自然的历史沧桑变迁,传承了人类发展中的的历史文化,孕育了自然界绝美的生态奇观,承载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情思乡愁,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旅游、科研价值和较高的经济价值[3-4]。加大古树名木的科学管护力度,对弘扬先进生态文化,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类的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乡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古树是指树龄在100 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具有重要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或极具红色意义的树木,或者具有历史价值或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古树名木的分级为国家一、二、三级[5]。
太和县位于安徽省阜阳市北部,辖31 个乡镇、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总面积1 822 km2,总人口171.2万。太和县古树名木隶属10 科15 属17 种,总计71株;主要树种有银杏、皂荚、圆柏、榔榆、桑树、枣树、楸树等,其中一级古树7 株、二级古树12 株、三级古树52 株;主要分布在县城、城关、旧县、宫集、皮条孙、马集、坟台、肖口、桑营、倪邱等乡镇[6]。笔者根据大量的图鉴资料、历史文献整理出能够代表太和县深厚历史文化烙印的古树名木。
2.2.1 银杏
据民国十四年(1925 年)《太和县志》及太和县出土的《成郙保全白果古树碑记》记载,太和旧县镇有两株汉代的古银杏树,是安徽省年代最早的古树保护“禁碑”,记载了南北朝宋文帝元嘉二年(426年)太和县县令成郙“保全白果树”的史实。此树树高超过30 m,胸围13 m,枝繁叶茂,树冠呈龙头凤尾状,被当地群众称誉为“玉叶金枝”。可惜在1955 年遭雷击死亡。
2.2.2 圆柏
明代朱元璋在参加元末农民起义时,手下有一支回族人组成的队伍,为推翻元朝立下了汗马功劳。朱元璋登上皇帝以后,为感谢与其出生入死、战功卓越的回族兄弟,于洪武二年下旨,按回族人的生活习俗和信仰,在太和县建造了太和清真北寺,寺内两株高耸入云的圆柏,相传是首任阿訇袁锡山在寺院落成时亲手所植,人们习称“兄弟柏”,树龄约630 余年,高度约14 m,胸径149 cm。大殿后院亦有两株国家三级古树金丝楸与“兄弟柏”遥相呼应。
2.2.3 柘树
太和县宫集镇刘营村有一株饱经沧桑600 余年的古柘树,树高12 m,胸径207 cm。据《始祖刘迪墓碑文》记载,此树为元末明初,刘氏祖先于洪武年间从山东移民当地时所植。清道光《刘氏族谱》记载:“祖先墓在二郎庙前百步许,有柘树为记。”这株古柘树是刘氏家族在皖北土地上扎根、成长和壮大的历史见证,被誉为“山东移民”纪念树。
2.2.4 其他
还有太和县沙颍河国家湿地公园560 年的古皂荚树,相传是清朝乾隆年间,白莲教首领刘之协曾经躲避官兵追杀的藏身之处;皮条孙镇“桑树王”为宋仁宗年间,包拯开挖“万福沟”时保留下来的古桑树;三塔镇楼李村550 年树龄的古枣树、三塔镇团结村500 余年的古柿树、倪邱镇“倪公祠”明代的圆柏、马集乡西张常庄老井沿的古白蜡树等,无不见证了太和县的风云变化和深厚的文化历史底蕴,目睹了太和县发展的自强不息与不断壮大的沧桑巨变。
古树名木的历史价值非常高。古人有云:“名园易得,古树难求”。陕西黄陵的“黄帝柏”、安徽黄山的迎客松、河南登封的“将军柏”、山东莒县的银杏王、湖北神农架的千年古杉等古树,是历史变迁、社会进步的见证者,它们见证了中华民族文化生生不息发展的历史步伐,在历史文化轨迹的记录中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
古树名木作为一个城市建设的历史载体,在见证了历史发展长度的同时,与城市文化相辅相成,终成一体。不少古树名木是历代文人墨客吟诗作画的重要题材,在文化艺术发展史上有其独特的作用。古树名木同时也是无数人魂牵梦萦的乡愁化身,是鲜活怡人的精神家园,它记载着人们对过去岁月的情感,成为人们寄托乡愁的经典载体。文化使古树名木不仅限于“形”的层面,更将“精神”赋予其中。正如《中国古树》所言:“聆听一棵树,接收来自远古的生命密码;阅读一棵树,追寻难忘的绿色记忆;抚摸一棵树,感受年轮记录下的悠久历史文化。”古树名木背后的文化价值,能够凝聚人们对优秀传统文化的认识。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多人注重生态文化精神方面的需求,生态旅游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旅游业的发展不仅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还能让人们意识到古树名木的重要性,学习其坚韧不拔的品格和顽强奋发的精神。一方面,让人们深刻体会到古树名木的历史文化,提高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另一方面,古树名木保护好了,也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古树名木的生长与所经历生命周期中的自然条件,特别是与气候变化有极其密切的关系。古树年轮的宽窄和结构是这种变化的历史记载,在种苗生态学和生物气象学方面有很高的研究价值。同时,古树名木作为当地的建群树种,还为当地的林业及园林规划提供了借鉴,其树种适应当地气候与土壤等基本条件,可作为相关设计人员选择栽培树种的依据。
古树名木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与文化的象征,是绿色的活文物、活化石,是自然界留给我们的无价珍宝。加强古树名木宣传教育保护,对于弘扬民族精神,普及林业科学知识,增强人们绿化意识和环保意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宣传活动,弘扬了中华民族爱树、植树、护树的优良传统,提高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全社会的古树名木保护意识和自觉性,激发人们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绿化祖国大地做出贡献。
(1)坚持全面保护。古树名木是不可再生和复制的稀缺资源,必须做好全面普查,摸清资源状况,逐步将所有古树名木资源纳入保护范围。
(2)坚持依法保护。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立法,制定古树名木保护实施方案,依法管理,严格执法,着力提升法治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3)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当地政府和林业、城市建设部门的职能作用,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绿化委员会组织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古树保护管理机制。
(4)坚持属地管理。当地林业、城市建设部门要根据上级政府的规定,切实履行好本行政区域广大乡村和城市内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5)坚持原地保护。古树名木应原地保护,严禁违法砍伐或擅自移植。严格保护好古树名木的原生地生长环境,设立保护标志,完善保护设施。
(6)坚持科学管护。坚持抢救复壮与日常管护并重,大力推广先进养护技术,促进古树名木健康生长。
4.2.1 做好日常监测
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加强补充调查和日常监测,及时掌握资源变化情况,对新发现的古树名木资源,及时登记建档并给予保护管理。
4.2.2 加强古树名木的认定、登记、建档、公布和挂牌保护
根据资源普查结果,及时开展古树名木的认定、登记、建档、公布、挂牌等基础工作。在做好纸质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古树名木资源电子档案。
4.2.3 健全完善保护管理制度
明确古树名木管理部门,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划定古树名木保护红线,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办理古树名木移植审批手续,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制度建设。结合本地古树名木资源现状,制订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措施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4.2.4 全面落实管护责任
按照古树名木属地管理原则和权属情况,落实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与其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
4.2.5 加强日常养护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是一个长期、不间断的过程,日常养护尤为重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部门要根据日常养护方案,及时督促指导养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实施养护措施,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古树名木生长环境。
4.3.1 一树一档
对每一株古树名木均应建立档案,将其生长位置、立地条件、外部环境、长势、树体现状、人为活动情况、外部因素影响等详细记录在案。
4.3.2 一树一策
根据古树名木的个体档案,专家、技术人员逐株实地“把脉问诊”,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每一株古树名木必须有一个专门对应的保护对策。“一树一策”不是静止、一成不变的,它随着古树名木后期的生长、环境、人为活动等变化而变化,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4.3.3 一树一牌
每一株古树名木按照级别不同,分别由省、市、县进行挂牌保护,发挥告知、提示和警示作用。
4.3.4 一树一人
每一株古树名木按照权属明确一名养护责任人。权属是个人的,权属人即是养护责任人;权属是单位集体的,由单位集体推荐一名责任心强、有一定威望的人员作为养护责任人。林业主管部门或城市建设部门与养护责任人签订古树名木养护责任书,明确养护责任人的养护责任,并每年为养护责任人补助一定的养护费用。
4.3.5 一树一巡查
林业主管部门或城市建设部门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现状至少做到一季度巡查一次,记录古树名木的生长现状、立地条件、外部环境、人为活动情况及已实施的保护措施成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整立改。
“五个一”保护措施在古树名木保护中能够发挥提纲挈领、以点带面的作用。只要按照做到“五个一”保护措施管理,古树名木保护就能达到应有的保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