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5000湖北省恩施市中心医院重症监护室1
湖北省恩施州恩施市屯堡卫生院2
心脏骤停后综合征(PCAS)是心脏骤停后经过有效的心肺复苏后能够自主恢复血压,但仍伴有多器官的功能障碍,最终导致患者死亡[1]。多数患者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若能够积极地进行脑复苏治疗,出院后恢复较好,近年来,我们采取重症监护病房优化治疗,取得了较好的临床效果,现报告如下。
2015年3月-2018年5月收治PCAS患者100例,所有患者均于心脏骤停后成功复苏。随机分成观察组和对照组,各50例。其中观察组男28例,女22例;年龄26~73岁,平均(45.7±5.5)岁;发病原因:低氧血症6例,肺栓塞7例,中毒7例,失血性休克10例,心源性心脏骤停20例(先天性心脏病4例,心力衰竭5例,心室肥厚3例,冠心病8例)。对照组男27例,女23例;年龄25~75岁,平均年龄(45.8±5.7)岁;发病原因:低氧血症7例,肺栓塞6例,中毒8例,失血性休克9例,心源性心脏骤停20例(先天性心脏病4例,心力衰竭4例,心室肥厚4例,冠心病8例)。
方法:对照组给予ICU常规治疗,监测患者血压、心率、呼吸频率、血氧饱和度等生命体征,对症治疗。观察组给予ICU优化治疗,具体措施为:①制定6 h血流动力学治疗目标,力争使患者在6 h内完成目标治疗。②患者入住ICU后进行亚低温治疗,温度控制在33~35℃,维持时间为12~24 h;在控制体温的同时,要预防抽搐或寒战的发生,可以酌情使用镇静药物,并辅以脱水剂与神经营养药;③缺氧或者血氧饱和度不达标者给予呼吸机进行辅助呼吸,吸气压力不超过30 cm H2O;高血糖患者要控制在6~8 mmol/L。
两组患者治疗后神经功能恢复情况比较:经过治疗,观察组神经功能达到1~2级 24例(48.0%), 3~5级 26例(52.0%);对照组神经功能达到1~2级12例(24.0%),3~5级38例(76.0%)。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治疗后神经功能恢复情况比较[n(%)]
表2 两组患者病死情况及并发症发生情况比较[n(%)]
两组患者病死情况及并发症发生情况比较:观察组死亡20例,死亡率40.0%。两组对照组死亡36例,死亡率72.0%。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在肾功能衰竭、癫痫、电解质紊乱、心律失常、脓毒血症、肺水肿、肺炎等并发症方面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PCAS是指患者发生心搏骤停后医护人员为患者采取了有效的心肺脑复苏处理,随后患者的血压自主恢复,但是患者仍有数小时的昏迷,并伴有数日的脏器功能障碍,而患者之所以发生脏器功能障碍,主要是因为心脏骤停后各脏器缺少血氧供应,无法正常发挥其功能,而昏迷与脏器功能障碍实际上便是脑部神经组织因心搏骤停、缺少血氧供应而发生的神经功能损伤所导致的[2]。因此,若要减轻PCAS带来的不利影响,恢复患者的意识,则必须要实现有效的脑复苏。本文观察组使用的ICU优化治疗可以通过亚低温、控制血糖等措施来减少大脑对氧的消耗,抑制脑细胞的凋亡,其6 h血流动力学治疗可以降低患者循环代谢,促进心功能的提高,再加上其他措施,可以减少并发症的发生,有效预防再灌注损伤,相较于ICU常规治疗在神经病学方面的不足,ICU优化治疗要更加完善[3]。
本组结果显示:经过治疗观察组神经功能达到1~2级24例(48.0%),3~5级26例(52.0%);对照组神经功能达到1~2级 12例 (24.0%),3~5级 38例(76.0%)。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死亡20例,死亡率40.0%;对照组死亡36例,死亡率72.0%。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在肾功能衰竭、癫痫、电解质紊乱、心律失常,脓毒血症、肺水肿、肺炎等并发症方面,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由此可见,重症监护病房优化治疗对心肺复苏患者脑复苏有着积极的作用,值得临床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