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018年12月18日上午,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组织全体机关干部群众以及全省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分别集中观看了大会直播。
12月19日,省教育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传达广东省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精神。
会议指出,传达好、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全省教育系统上下的首要政治任务,必须抓紧抓实抓好。
会议强调,全省教育系统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从人民所想所盼中找准改革的着力点和突破口,积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教育对外开放服务我省对外开放大局,以更坚定的信心、更有力的措施把改革开放不断推向深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我省教育系统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会议要求,接下来还要召开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继续深入学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广东高校学习论坛等形式在全省教育系统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推进全省教育系统更好地凝聚深化改革开放的共识。
(省教育厅办公室供稿)
取消暂缓就业,广东将试行择业期政策
硕士、本科、专科生毕业两年内,博士毕业五年内在广东就业、升学时将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2018年12月20日,广东省教育厅公开举行听证会,就《关于实行廣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学生、家长以及来自高校、用人单位和相关省直机关等代表的意见建议。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邱克楠从听证事项的主要内容、依据、理由及相关背景情况等四方面进行陈述。他指出,现行的暂缓就业政策从2003年起实施,全省每年约5万名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手续。就业择业期政策出台后,将取消暂缓就业政策,简化毕业生就业工作流程。这一政策将惠及广大高校毕业生,让他们有更多时间和机会就业择业。
据悉,择业期政策适用对象为:在广东省内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广东省外就读的回粤就业广东省生源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粤就业的广东省户籍高校毕业生。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其中,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
在政策和待遇方面,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在广东省就业、升学方面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待遇,原仅限于应届毕业生就业、升学方面的政策放宽到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毕业生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按照政策回生源地派遣,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迁回生源地;毕业生离校后在择业期内落实或变更就业去向的,可办理调整改派,按照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迁移手续。
听证会设置了主持人介绍听证会基本情况、陈述人对听证事项进行陈述、参加人对听证事项发表意见建议及陈述人进行回应、主持人总结等环节。参会代表就听证事项提出意见建议,陈述人现场逐一进行回应和解释。
(韦英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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