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慧萍
1月30日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场气氛热烈,代表们对市人大立法、监督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继续加强立法和监督工作
代表们高度关注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监督工作,不少代表对立法、监督的方式和内容提出了意见建议。
钱耀忠代表建议,一是立法工作要进一步强调“少而精”;二是在立法过程中要始终抓住关键,尤其是要高度关注立法的社会效果;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力度,更多运用询问、专题询问等方式进行有效监督。
庄木弟代表认为要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的研究,尤其是农村“三块地”改革、乡村文化更新等。强化政策的“城乡一体化”,比如“老小旧远”的相关政策应向郊区倾斜,希望制定竞争性、开放性政策,加强“例外” “机会成本”研究,提升基层工作积极性。
林洁梅代表建议对高科技领域、自贸区建设等方面可能面临的立法问题,加强前瞻性研究。针对独生子女政策对养老问题可能带来的影响,开展专题研究,更好推动养老立法工作。
胡奕明代表认为,监督要重点关注比较重大的、和民生相关的问题,具有引领性和前瞻性。
陈峥代表建议,人大要进一步探索如何更好地有效发挥监督职能,将百姓呼声及时反馈政府,推进政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杨昕巍代表提出,加快推进优秀历史保护建筑和历史风貌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注重对历史文化资源的发掘、整理和宣扬,更好地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遗产。
陈斌代表建议,一是对家政服务业加强立法,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管理;二是督促政府切实做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
朱美文代表建议,在开展《上海市发展中医条例》执法检查时,要关注市区和郊区中医发展不平衡及中医人才队伍建设等问题。
许谋赛代表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市、区两级人大的上下联动。继续在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开展专项工作监督等方面加强联动,增强工作合力,推动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推进、同步发展。
许鸿蕨代表建议,加强《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规定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的监督,管好人民的“钱袋子”。
潘书鸿代表建议丰富监督工作方式,可采取飞行调研、飞行监督的方式,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对“一府两院”监督要根据数据、规划等具体细节指标,逐一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
潘敬芳代表建议对垃圾管理条例的执行要采取先试行再修改完善的方式,分阶段把条例落实到位。
杨军代表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刚性监督,提高监督实效。
加大发挥在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的作用
如何发挥人大在推进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的作用,代表们纷纷出谋划策。
黄建忠代表说:“建议人大将进博会纳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调研,上海要更加聚焦先进制造业等内容,共同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的动力。加强与在沪商会组织合作联动的调研,针对不同区域的产业特征、资源优势与社会需求,通过商会开展组团式招商、集群式入驻。”
张汪耀代表提出,聚焦“三项新的重大任务”、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建设过程中,加强三省一市立法工作协同。同时,给予各区人大更多的关心和工作指导,更好发挥各区人大在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的作用。
吴成铁代表建议,人大在推进政府加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建设中,政府要在科技领域方面鼓励探索自由合作项目,减少严苛的申报条件,增加上海与长三角各大城市的合作。
卞家骏代表提出,在立法、监督等工作中,真正落实好《关于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决定》,进一步细化、深化相关内容,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更加精细的法治保障。
王为松代表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方面要加强与周边省人大沟通对接,共同为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王振代表认为,在推进长三角立法工作协同中,市人大要主动作为、积极牵头,充分发挥上海龙头的带动作用,为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蒋林弟代表建议,结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发挥立法引领作用,在制定法规时注重融合协调,推动长三角区域法治环境更加统一。
洪冲代表建议,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与长三角地区人大常委会的合作,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整治的联合监督力度,为人民生活创造更好生态条件。
曹宇代表认为,长三角一体化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围绕长三角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建设以及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开展重点调研。
周梅代表建议,人大常委会要在长三角一体化合作方面进一步发挥作用,要主动听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框架编制的情况报告,包括长三角合作的体制机制、空间布局、重大项目等各项工作的情况,使人大相关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的预期目标能够更加精准对接。
刘信义代表认为,市人大除了要听取政府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报告,建议还应听取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实施情况和实际效果的报告。
吴坚代表建议,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中,关于体育产业的协同内容较少,建议从强化体育产业平台建设、完善赛事活动协同机制,加强体育人才交流培养等方面予以关注。
陈峰代表建议,在推进三省一市立法工作协同的同时,也要积极推动长三角司法一体化发展。
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一些代表对人大如何发挥好代表的主体作用,谈了自己的看法。
陈泉代表建议,要充分发挥好政务微信的作用,及时更新、发布相关调研报告,使代表第一时间了解专项调研工作开展情况。
徐存福代表认为,代表学习培训要增加实践、實训内容,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顾云豪代表建议,支持代表积极履职要在密切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上下功夫,加强培训和能力建设,做好代表履职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代表的履职水平。
田春华代表提出,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的联动作用,形成有效的制度性机制性安排,共同推动解决基层民生问题。
何红民代表建议,采取少明查、多暗访的监督方式,使更多基层专业代表深度参与监督调研活动,提升监督实效。
刘晓红代表提出,加强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提升代表履职能力。
王琦代表认为,对于代表视察工作,建议视察点的接待部门能够介绍得更专业、更详细。
马新华代表建议,进一步完善代表参与监督调研、专题审议时提出意见建议的反馈机制。
刘民钢代表提出,加强代表对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参与,在法规用语表述方面多征求代表、专家的意见。
胡晓丽代表建议,“市人大代表论坛”讲座要设计代表与主讲人互动环节,让感兴趣的代表能更深入地参与。
冯志刚代表建议,在开展的各项人大工作中,能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给代表主动参与的机会。
张建华代表认为,继续加强对新代表的履职培训,代表集中视察时间不要集中在年底,最好全年相对分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