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约记者 王玉华 薛学轩 安士龙
为打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仗,扎实抓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打造幸福美丽新村升级版,日前,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办公厅印发《“美丽四川·宜居乡村”推进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方案》明确加强规划引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实施村容村貌提升“六化”工程、实施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六网一中心”工程、实施发展美丽经济“五变”行动、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6项重点任务,其中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牵头的有3项。《方案》提出,到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大幅提升,历史文化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古民居得到有效保护,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基本消除,美丽经济蓬勃发展。力争实现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5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5%以上,全省建成“美丽四川·宜居乡村“达标村2.5万个。
各县(市、区)在编制乡村振兴规划时,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衔接,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科学论证并分类确定县域乡村布局,明确做大、保留、整治、撤并的具体村庄范围,形成功能清晰、布局合理的村庄建设格局,防止资源错配、造成浪费。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乡村振兴规划的核心内容,编制专项规划或纳入相关专项规划。推动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规模、发展目标、建设标准、实施项目和资金来源。在编制规划时要突出村民的主体作用,建立村民广泛参与机制,确保规划内容落地落实;并注意优化村庄功能布局,突出实用性,符合农村实际、满足村民需要;要注重体现村落特色,体现村落形态,保持乡土风情,留住当地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依山傍水、错落有致、前庭后院、瓜果飘香,不简单模仿城市社区,不整齐划一、千村一面,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有项目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布局。强化规划实施,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确需调整修改的,必须依照规定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加强规划管理,将规划的主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查处机制,加大规划实施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划的行为,按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推进农村“垃圾革命”,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牵头部门。《方案》要求,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能力。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优先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流域等区域存量生活垃圾。加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水平,持续推进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力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有完备的设施设备、完善的治理体系和成熟的治理技术、稳定的保洁队伍、完善的监管制度、长效的资金保障。到2020年,实现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40%以上行政村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积极推动家园美化、加快实施道路硬化、大力开展村庄绿化、分批实施照明亮化、集中开展环境净化、保护利用乡土文化。在具体实施中,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推动家园美化和保护利用乡土文化。要突出川西林盘、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巴山新居、乌蒙新村等不同区域的乡土特色和民族地域特点,继续推广“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建设模式,延续山水田园与村落相融相合的肌理形态。进一步优化村落布局,宜聚则聚、宜散则散,不断挖掘乡村建筑特色,加强乡村建筑风貌管控力度,大力提升乡村建筑和庭院的外观设计水平和环境品质,高质量展现具有鲜明四川特色的美丽乡村风貌。要保护利用乡村历史建筑,对古镇、古村落和古民居进行针对性保护与合理利用,优选100个左右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实施“四川最美古村落”创建行动。加强农业农村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利用,扶持培育群众文艺及乡土文化本土人才。
一是全面摸底调查。各县(市、区)对照“美丽四川·宜居乡村”达标村标准,全面摸清本地乡村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农村垃圾污水厕所、村容村貌、农业面源污染、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达标的问题,以及农村住房功能不完善和特色不鲜明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方案、项目清单和资金预算。要推进乡村振兴统计指标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全省所有行政村的基础信息数据库。
二是开展规划编制。以全面摸底调查的结果为依据,以县为主体,编制专项规划,科学论证并分类确定县域乡村布局,确定发展目标、建设标准和实施项目。编制2019年年度实施方案,明确2019年实施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资金预算和竣工时间。
三是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主体,细化工作分工,明确奖惩措施,统筹抓好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要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工作,完成问题清单中的问题整改。
四是开展考核验收。2019~2020年,在充分考虑不同区域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和代表性的基础上,采用第三方评估、交叉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底对各地年度实施方案完成情况进行考评验收,评定一批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和示范村,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奖励,对完成情况差、考评结果差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确保在2020年底前完成“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的阶段性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