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瑜
(广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当前,文学年选的编辑出版已成为图书市场追捧的热门选题,就种类来说有“随笔年选”“散文年选”“杂文年选”“散文诗年选”“诗歌年选”“报告文学年选”“校园小说年选”“奇幻小说年选”“微型小说年选”“儿童文学年选”“短篇小说年选”“中篇小说年选”“青春文学年选”等不一而足。有的选本虽没有冠以“年选”字样,但以“年度最佳”“年度选粹”“年度排行榜”“年度佳作”等命名,实质上属于年选范畴。数千种文学年选充斥着当前的图书市场,其间,真正具有留存或写史参考价值的又有多少呢?以下,笔者试以2012、2017年“中篇小说年选”为例加以探析。
所谓“文学年选”,顾名思义指将一年之中引起了较大关注的文学作品挑选出来,为当年文学发展作总结,有潜在经典塑造的追求。文学年选的分类可以是多样的,比如上文列举的按体裁分,也可以是按题材分,按读者类型分等。年选意在总结,只有在当时产生了较大影响的作品才有资格入选。就年选的编辑而言,它的编选者应该非常熟悉所编选的领域,对所选内容有直接的掌握,能够从全局发展的角度对之做出客观的评价与评判。综观2012、2017年“中篇小说年选”系列选本却未能做到这一点。
2012年中篇小说的年度选本主要有人民文学出版社编的《2012中篇小说》、中国作协创研部编的《2012年中国中篇小说精选》、中国作协《小说选刊》编的《2012中国年度中篇小说(上下)》、林建法编的《2012中国最佳中篇小说》、段守新编的《2012年中篇小说选粹》、谢有顺编的《2012中国中篇小说年选》、孟繁华编的《2012最佳中篇小说》、李敬泽编的《2012年中国中篇小说排行榜》、贺绍俊编的《中国中篇小说年度佳作2012》等十数种。为便于分析,笔者择取其间几部,罗列其收录篇目如表1。
表1 2012年选本及收录篇目
就所列举的六个选本而言,有三种是较为权威的文学机构编选的,另外三种是由当前文坛知名评论家编选。略作比较,可以发现,人民文学出版社、中国作协创研部、《小说选刊》三家机构编选的2012年度中篇小说选本相互间收文的重复度是很低的,同时收入年选的作品只有《北京邻居》一篇。年选是对文坛某一类型文学创作的总结,对优秀作品的认定应该有一定共识,就2012年中篇小说年选而言,三家权威编选机构在作品是否优秀的判定上似乎分歧颇大。权威机构的评选既已如此,知名学者的看法又是怎样的呢?对比林建法和孟繁华的选本,发现二者共同入选的中篇小说只有《北京邻居》。被孟繁华和贺绍俊共同确认为佳作的也仅有《你可以让百合生长》一篇。林建法和贺绍俊在面对2012年的中篇小说创作时并没有找到共同认可的优秀之作。2012年的中篇小说创作在三位编选者的选本中没有一篇是同时入选的,较之于人民文学出版社、中国作协创研部、中国作协《小说选刊》三家编选机构重复度为“1”的选本,他们选本的重复度为“0”。这种现象的出现与三个选本的名称——《2012最佳中篇小说》和《中国中篇小说年度佳作2012》相比产生了荒诞的“反讽”,既然都已经是“最佳”了,何以最佳的毫不相干呢?果真如书名所标示,各有各的最佳,那“最佳”二字也只能是一个文字游戏了。此种现象的出现意味着编选者在收入作品时有太多的“主观性”和“随意性”,缺少客观的能为众多选者共同认可的“标准”。2012年中篇小说选本如此,经过几年的发展此种现象是否发生了改变呢?在目力所及的范畴内,笔者找到2017年的6种中篇小说选本,如表2。
表2 2017年选本及收录篇目
表2 2017年选本及收录篇目(续)
在2017年中篇小说年度选本中,林建法、林源编选的《2017中国最佳中篇小说》与王干的编选收录仅有一篇《大乔小乔》重复,与贺绍俊亦仅有《红豆生南国》一篇重复,与谢有顺的编选相比较无一重复。同样,以谢有顺的编选和中国作协创研部的编选相比较,二者共收入22篇中篇小说,无一重复。将谢有顺的编选同中国作协《小说选刊》的编选相比较,在二者收录的30篇中篇小说中,也仅有《猫王乔丹》《雄鸡一唱》和《双十一》三篇受到两个选本的共同青睐。结合中篇小说年选系列考察,众多的选本中存在着各说各话,相互不搭话的现象。笔者此处关注的是2012年和2017年的中篇小说年度选本,事实上,其它类型的文学选本较之于中篇小说的选本有过之而无不及。以散文为例,2012年到2017年的年度选本远多于中篇小说的选本,其间有人民文学出版社、《散文》编辑部、中国作协创研部、中国散文学会等文学机构编选的,也有知名学者如周明、王宗仁、葛一敏、叶乔、李晓红、王兆胜、蒋建伟、王剑冰、王必胜、潘凯雄、耿立等编选的选本。对比这些选本,发现其间所选的散文更是千差万别,情形较之中篇小说年度选本有过之而无不及。何以选本选出了一锅大杂烩?难道不同选者共同认可的优秀作品是无法发掘的吗?我认为,此问题能否解决与选家史学视野的有无紧密相关。
从当前中国文学的发展看,它超越了建国以来的任何时期,进入到了繁荣阶段。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文化艺术事业的大发展,这对文学而言是好事,但也推动文学走向了“困境”。以前的文学活动是一个神圣的存在,所谓“经国之盛事,不朽之大业”,与当前人人皆可为之的现状形成鲜明对比。这种认识的转变表明文学的神圣性渐渐被商业化侵蚀。此种现象的出现有助于促使文学回到自身,摆脱强加在它身上的种种“负累”,但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此种转变不应是回避文学自身优劣的评价理由,更不应是漠视价值判断的藉口。如果我们认为文学人人皆可为,进而认为各文学作品间的价值差异不大,都可以成为“年度最佳”,无疑是非常荒谬的。此种理念,普通读者应该注意,文学选家更要警醒。如果“最佳”成了相互吹捧的语词,不附加任何价值判断的取向,那么,还要选本干什么?就此而言,文学年选的选家要有责任感与使命感,而不是意气用事和感情化编选。
在《鲁迅对选本的评价及其史学诉求》一文中,笔者已经谈及选本与评判的关系,文学年选也不例外。[1]既然是要选出一年中较有代表性的文章,必然要牵涉到取舍,而且这种取舍应该是在批评的视角下进行的。好的文学批评是文学发展的总结,不仅仅指向某一部(篇)具体作品,还能通过对具体作品的品评让人们看到当时时代文学的特征或通过具体作品的评价略知其在时代作品中的位置等。“选刊选本的意义不仅仅局限在选什么,如何选,更在于选的过程中甚至在选之前都包含着为什么选以及选的结果如何这样的前摄性考量,它经常意味着一种倡导,一种理念和价值的推行,一种文化前瞻的实施。”[2]当前文学年选热的出现带来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为什么选”?应该说年选可以有多个服务目的,比如经济效益,这可能是大多数出版社和编选者主要考虑的;同样,也可以是具有工作总结性质的,比如《人民日报2010年散文精选》《人民日报2012年散文精选》等。从学术的角度看,年选最主要的功能应该有两个——文学批评的和文学史的。两个功能之间并不矛盾和冲突,好的批评的选本应具有史学视野;同样,出于文学史撰写目的编选的选本也要能经得起批评角度衡量的。“从文学批评出发的,是一个好坏问题,从文学史出发的,是一个代表客观的现象重要不重要的问题,全不全的问题。”[3]事实上,好坏的问题是一个主观问题,编选者并不一定认可大众所认可的,也可能相反,但“全不全的问题”显然具有更多的客观性。就当前上千种中国文学作品的年选选本而言,大都是属于批评性质的,正是因为其所具有的批评性质使编选者受客观约束较少,主观性占了更大的比重,才导致各说各的话、各唱各的调互不搭理的情形出现。
好的文学批评要考虑到文学史的书写或应具有历史的眼光,要潜在地为书写文学史做准备。事实上,文学史编写的材料也是更多地受文学批评的影响。如果没有文学批评,文学史家评判作家作品的入史地位等必然会有较大的困扰,因为文学史的编写者不可能完整熟知各个作家的创作。以中国现代文学史的编写为例,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和《中国新文学大系(1917-1927)》是它的两大支撑系统,前者的影响主要盛行于建国后,是指导思想层面的,后者的影响要持续更长的时间,因为它已经通过批评的形式凝固了许多的史实,尽管是文学选本却已具有史学的性质。对照当前的文学选本,我们可以发现,编选机构或编选者在选文时缺少评判的稳定性和客观性,缺乏史学视野。“在文学史的意义上,选本作为一种文学传承活动,作为一种特定的经典化活动,其体现出特定的文学观念以及时代性文学思潮的动向,故而成为文学史与文学理论批评史的研究对象。”[4]从文学研究的角度看,文学年选的编选者如果没有意识到自己编选的选本若干年后是要用于文学史编写的,那么这个选本的存在价值就有“商榷”提升的空间。面对当前浩如烟海的文学作品,后来的文学史编写者很难有精力详细阅读,即便他们殚精竭虑地试图复活已逝去的文学场,也一定体会不到同时代人能感受到的“鲜活”。在这种情形下,文学年选如果不能提供有效的参考,后人对我们时代文学活动的认知必然会更加模糊。十余本或数十本文学年选,所选出来的文章竟然千差万别,如果不是选者能力的问题,就是受主观左右太多。如上文所言,主观因素的过多介入说明编选者更关注自我的喜好,缺少对当年文学创作的全面感知,缺乏为后世留存当前时代文学面貌的追求。在当前阅读快速化,快节奏的社会中,文学年选的出现是一种很好的编辑出版形式,它最符合人们追求的“效益”原则,即花最少的时间读到最好的作品。各种不同文学年选书籍的热销甚或脱销的主要原因在于读者对选家的信任,他们相信经过文化名人的筛选留下的是经得起考验的精品,但翻阅十数本或数十本同一类型的文学年选,发现其间的选文有如此大差异,势必会影响到后续年选的编选。鉴于此,年选的史学性质颇值得编选者关注。
年选书籍是当前出版市场中最为盛行的文学类图书,各大出版社争相出版此类书籍的主要出发点恐怕还是效益层面的考量。仔细分析,会发现效益不仅仅是经济物质层面的,还有其它诸多层面的体现,如社会效益等。事实上,即便是单纯经济效益的追求,也有长期效益和短期效益的区分。从眼前的发展看,年选系列书籍的热销带来的短期效益是可以直观感受的,但如果缺少发现问题和审视问题的眼界,没有更长远的规划,势必丧失一个好选题长期发展的空间。
应该说编辑和出版社对经济效益的追求是其得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立足点,但这种追求绝不应是短期和短视的。在我们国家,出版占有特殊的地位,是宣传导向的重要构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很多时会发生矛盾,产生冲突时以社会效益为重是当前的时代要求。[注]“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的关系,当两个效益、两种价值发生矛盾时,经济效益服从社会效益、市场价值服从社会价值,越是深化改革、创新发展,越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人民出版社2015年9月。)“推出传世之作绝不是容易的事,但是这个目标却是应该大讲特讲、大树特树的。它不仅应当是编辑个体的追求,更应该是出版单位群体的追求。对于那些社长总编来说,是不是也应该把此作为一个目标、一项施政纲领呢?”[5]就当前文学年选的编选看,传世之作的追求显然不是编辑和编选者的主要追求,但社长总编有无此想法,笔者无法断言。正如孙琇所言,编辑出版应该有一些形而上的较为宏大的追求,而不是仅仅满足于一本书带来的短期的经济效益。在这个层面上,如果文学年选不能走出编选者主观好恶的影响,从史学视角拓展出更大的编写空间,注定将会是阅读市场的肥皂泡。“我们编辑做的是诡异的行当,亦即将人的精神活动转化为商品。正因为如此,若不能为此赌上全部生命,并将这种热情化为语言,传达到创作者的心里,便不是称职的编辑。”[6]见城彻针对的是自己和作家打交道的经验而言,强调编辑要有参与的热情。尽管文学年选与作家直接打交道不似见城彻所言的那么迫切,但编辑的热情一样是不可少的。只有在编辑活动中投入主体热情,才会深入思考文学年选长期发展的可行性问题,也才会关注到数十种选本各自独语、互不相干的不良倾向,才更有利于文学年选和图书市场的良好发展。
在中国,“史”是一个崇高和近于神性的论题,与民族大义、国家建构、精神传承等息息相关。以文学的视角看,众多文学史著作的存在多是“教科书”的形式,最终指向一代代人的培养和意识“规塑”。文学具有“娱乐”的功用,在当前消费主义的时代氛围下,娱乐的作用被更加凸显和强化,人们的精神追求越来越与“快感”“物质”等牵连,漠视了价值的存在,但文学审美意识形态的属性不应被忽略,尤其是时代语境重视精神塑型的时期。文学年选是以“精品”的形式展现优秀的文学成果,在此背景下,编选者以史学、精神塑型视角的定位进行考察是必须坚守的要义之一。需要指出的是,强调文学年选的“史学”意识不是要将选本变成文学史的模样。文学史有众多的门类,专门史、体裁史、阶段史、思潮史、作品史、作家史等都是构成之一,年选更多是提供编写的材料,尤其是作品史书写时的史料等。此种情形下,文学年选的编选者除关注社会效益、精神塑型等层面外,需关注作品对于同时期同类型作品的价值,是否是同类型创作中的优秀作品?在不同类型作品的选择中是否是不同创作方法多样性的呈现?入选作品在作家本人的创作中处于何种样态?是作家创作的突破还是机械重复?在关注这些问题的基础上,编选者就能更加全面地注意到作品的价值存在,而不单单是经济效益。从另一个层面看,在此种理念的引导下,会发掘出更多的时代精品,超越猎奇、猎丑甚至是“打擦边球”式写作带来的耀人眼球式的迷幻。选学是中华文化中影响较大一直颇受关注的编辑出版形式,笔者结合鲁迅对选本“苛刻”评价背后的史学追求,意在指出当前众多文学选本和年选缺乏史学视野的问题。由于此论题尚未引起较大的关注,本探索的不足处恳请方家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