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会仙,白敬辉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地图技术审查中心,北京 100830)
我国是世界上陆地边界最长的国家,且与我国接壤或隔海相望的邻国数目也最多,因此相应的边界情况也最复杂。众所周知,公开地图上国界线的表示代表着一个国家的政治观点与外交立场,具有严格的法定性和严肃的政治性。沿我国国界线周边分布着很多地名,主要包括行政地名和自然地名(岛屿、山峰、水系等)两种。不同于口口相传的地名,在我国公开出版的地图上,地名注记肩负着“地图语言”[1]的任务,即把相应的地图内容介绍给读者;同时其归属性又宣示着领土主权,具有政治意义。不管是行政地名还是自然地名,其文字标记和地图符号的表示是否合理,同样关系到民族的尊严、国家的领土和主权,因此研究我国公开地图上国界线附近地名注记的表示方法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一向重视地图管理,2016年施行的《地图管理条例》[2]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地名等符合国家有关地图内容表示的规定。除此之外,对于国界线的画法及其附近地名注记的表示更是有严格的规定。笔者通过研究《公开地图上我国国界线画法说明图》,总结了以下几个方面。
(1) 国界线上的河流(即以河为界时)名称应标注于国内,如松阿察湖、乌苏里江、黑龙江(如图1所示)、额尔古纳河等。
(2) 国界线跨河流穿过时,一般河名跨界注,如额敏河、伊犁河、额尔齐斯河,如图2所示。
(3) 界湖名称一般注国内,如兴凯湖、长白山天池(如图3所示)、贝尔湖、班公错等。
(1) 国界线上的山峰、山口等名称注在国内,高程注在国外。如汗腾格里峰(中吉界峰)、托木尔峰(中吉界峰)(如图4所示)、友谊峰(中蒙界峰)、珠穆朗玛峰(中尼界峰)、尖高山(中缅界峰)等均应标注于我国境内。
(2) 以山脉的分水岭为界时,其山脉名称应顺山脉走向跨国界两侧注出,如阿尔泰山(如图5所示)、喀喇昆仑山、喜马拉雅山、天山等,参见表1。
选注某些国外地名时,须括注历史上我国管辖时的曾用名,参见表2和图6。
序号山脉名称标注方式1阿尔泰山跨中国、俄罗斯和蒙古三国标注2喀喇昆仑山跨中国和克什米尔地区标注3喜马拉雅山跨中国和尼泊尔两国标注
南海诸岛的岛礁名称详见《我国国界线画法说明图》,统一按1983年国务院批准公布的标准名称选注。
地图上的地名注记将文字与地理位置相结合,是展示地名最直观的载体,因此地图是大量、集中、系统地呈现地名的场所,文献[3]认为地名表示的正确与否是地图的科学水平及其使用价值的指标之一。除以上现有规定之外,笔者从尊重国家主权、尊重历史地名叫法等方面阐述了公开地图上国界线附近地名标注应该注意的事项。
地图传播的实质是在传播一种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地图是各种强权表述话语的一种手段[4]。地名不但反映了一个国家的国土语言,而且象征着国家主权。研究地名的变化,可以揭示背后更深层的权利博弈,如民族国家的认同、历史再书写及政治话语的合法性等[5]。
据相关报道,在印度出版的地图上,不但将“麦线”表示为“已定国界线”,而且藏南地区表示了诸多以印度叫法命名的地名。此举不但危害了我国对藏南地区拥有的主权地位,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危害了我国藏南地区少数民族的民族尊严。公开地图上藏南地区的地名表示必须符合“名从主人”的原则,尊重我国的外交立场[6],使用我国官方部门主张的叫法来命名。
除了行政地名,一些位于国界线附近的自然地名也同样体现着国家主权。如位于我国西藏阿里地区的马甲藏布河,源于境内西南部,东南流出国界入尼泊尔境,改名为格尔纳利河,汇入恒河,最后注入印度洋。因此,在地图上可以清晰地看到,同一河源流经3个国家,分别被标注为马甲藏布(中国)、格尔纳利河(尼泊尔)和恒河(印度)。又如大盈江为中缅界河,但在国外部分,此河被称之为“太平江”。我国云南省的龙川江,流经缅甸境内,则被标注为“瑞丽江”。
尊重历史地名叫法更多地体现在历史地图上。纵观我国标准历史地图,如谭其骧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7],可以发现诸多国界线附近的岛屿在不同的朝代有着不同的叫法,且不能随意标注。如表3所示为台湾岛在历史不同时期的叫法。
表3 台湾岛在我国历史不同时期的叫法
即便是现代地图,若能从我国历史文献中找到此地名已有固定叫法,则尽量沿用历史上的惯用词,而无须重译。重译的过程容易造成一地多名或一名两写的混乱现象。地名是特定历史文化的产物,若地图上的地名与当地群众口口相传的习惯叫法一致,则符合当地人的内心需求。同时,尊重历史地名的叫法也是尊重少数民族的体现之一。
我国是多民族国家,尤其是边疆地区,方言多样。地名是由音、形、义三要素组成,音是首要因素。方言地名的译音不准确就会造成听不懂或不便查找。因此,用汉字译写方言地名,首先要坚持以方言正字读音为准的原则。这是方言地名汉字译写必须遵守的一条基本原则,否则,将不是方言地名的汉字译写而成为重新命名[8]。
良好的地名注记配置,有助于读者快速掌握图上信息,发挥地图的实用功效。参考张桂英的《地图上地名注记的质量控制研究》[9]一文,结合我国边疆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注意事项。
(1) 重镇原则。首要标注的行政地名应是级别较高、影响较为重要的乡镇。
(2) 分布合理。应考虑地名注记的分布密度,在不同比例尺地图上,尽量不要出现地名注记分布过于密集和过于稀疏的情况。由1991年国家测绘局发布的《公开地图上我国国界线画法说明图》中,藏南地区仅标注了15个地名。藏南地名的表示与周围密集的地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被国内学者称之为“中国地图上的空白”[10],并针对藏南地区作了诸多研究[11]。
2017年4月13日,民政部发布《关于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一批)的公告》中发布了6个新增地名,目前藏南地区的地名表示由原来的可以公开表示15个增加到了21个。在地图的显示上,藏南地名标注的分布密度更加合理。
(3) 行政地名与自然地名搭配合理。如行政地名较为聚集的地方,适当减少自然地名;行政地名分布较为稀疏且实地无村落驻扎的区域可适当填补一些自然地名。
联合国地名专家组提出的标准化主要是指地名拼写和转译的标准统一,地名标准化工作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开展时,则要求书写形式规范通行、含义健康、读音正确、类别清楚一致[12]。对于边疆地区地名的标准化研究包含汉译和汉语拼写两部分。
(1) 汉译的标准化。“一地一名、一名一写和一名一译”都是地名规范化的基本要求。《地名管理条例》[13]第五条中明确规定“一名多写的,应当确定一个统一的名称和用字”。如吐尔尕特口岸是我国与吉尔吉斯斯坦通商的口岸,据《旅游百科》记载曾有“图噜噶尔特”“吐尔戈特”和“托云”口岸等名,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名为“吐尔尕特”口岸。在公开地图上,作为国界线上的吐尔尕特山口,我国明确规定不能称“图噜噶尔特山口”。
(2) 英文拼写的标准化。1958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汉语拼音方案》[14],这是在充分吸收过去许多罗马化拼音设计的宝贵经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且是在慎重探讨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从此,《汉语拼音方案》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拼写和注音工具,在我国的文化、教育等领域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普及和广泛应用,中国地名有了统一标准的罗马字母拼写。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测绘总局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于1965年5月12日发布、1976年6月修订的《少数民族语地名汉语拼音字母音译转写法》也适用于少数民族语人名的音译转写。对于边疆地区地名的拼写更是应该从最初的制定环节就遵循《汉语拼音方案》和《少数民族语地名汉语拼音字母音译转写法》。
地图中的地名涉及行政地名、自然地名、历史地名、国外地名、少数民族地名等,其标注形式五花八门、多种多样,尤其是国界线附近的地名标注,因其特殊性和敏感性,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层出不穷。本文考虑到地图的科学性、法定性和严肃性,认为公开地图上边界线附近地名的标注不仅应考虑政治导向、法律依据,同时也要深究地名的历史由来、少数民族语言翻译标准等多方面因素,不仅现有的地名需要统一化、标准化,增补的地名更应考虑以上因素,以为地图管理、地图编制和地名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