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供应链推动中小企业能效提升工作建议
——以珠三角电子电器行业为例

2019-03-04 19:23:11姚芷晨广东省南华节能和低碳发展研究院
节能与环保 2019年8期

文_姚芷晨 广东省南华节能和低碳发展研究院

本文基于行业龙头企业、供应商、节能主管部门、服务机构等多方调研,对珠三角区域电子电器行业供应链中小型供应商能效管理水平特征及品牌商绿色供应链能效管理意识进行摸底,通过分析本土龙头企业绿色供应链能效管理实践基础,提出推动绿色供应链能效提升具体工作建议,为绿色供应链管理模式优化予以借鉴。

1 供应链中小企业能效管理现状特征

1.1 节能政策敏感程度低,能效管理缺乏内生动力

目前政府节能监管对象多、范围广、任务重,中小类用能企业大多处于节能管理工作的边缘,政府监管难以涉足,区域节能减排的工作要求难以对中小企业形成推动力;另目前节能政策宣贯形式单一,推陈出新的节能新政难以及时传达中小企业端,导致该类企业对当前政策不敏感,对节能工作的意义及效益认识不足,中小型企业内在实践动力匮乏。

1.2 绿色管理缺乏专业统筹,管理节能空间巨大

中小企业能源管理专职人员配备不足,节能减排工作多综合部门或行政人员兼顾。由于人员专业知识匮乏、管理手段单一,仅依靠企业自身很难发现或挖掘日常生产过程中改善潜力点。同时,该类企业在节能管理方面制度欠缺、能源使用监管缺失现象普遍,许多原可通过有效管理即可提升能效的常规行为,因缺乏监督与及时纠正,能源白白浪费情况屡见不鲜。

1.3 通用设备节能潜力巨大,投入成本低效果明显

因缺乏节能管理意识,大部分中小企业均未对冷水机组、空压机等通用设备进行节能改造。通过增加变频控制、余热回收、合理设置参数等简易改造措施后,即可呈现出较为明显的节能效果。因此在初期,中小企业通过加强并有效管理节能,配合对耗能较高的通用设备进行改造,可实现在较低成本投入的情况下取得较好的能效提升效果。

1.4 积极性受激励政策主导,节能动力难持续

目前,政府针对节能工作推行资金补贴的形式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部分中小企业尝试节能改造工作。但这些企业进行节能改造的关注点是在补贴资金上,而非自身认识到节能工作给企业自身带来的降本增效,更非自我意识到企业与资源环境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一旦政府补贴行为结束,相关的节能改进工作也会随之停止,仅靠政府政策的鼓励将难以提升中小企业坚持绿色发展的内在动力。

2 国内品牌商绿色供应链能效管理现状特征

2.1 政策趋导特征明显,自动意识不强

目前国内家电行业龙头企业构建绿色供应链的主要积极性源于国家集成项目补贴以及关注可能带来的企业荣誉,对绿色供应链实际效益影响分析不完全、关注不全面。考究早期申报绿色集成的绿色供应链建设方案,其设计更多满足国家集成项目的政策要求,尤为关注资金项目的验收或指标考核方式,对实际建设内容的思考、完善并不充分。在供应链管理上虽强调绿色管理,但供应链各个环节活动的协调及实现对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体现不足,难以呈现出整体供应链伙伴企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趋势。

2.2 绿色供应链构建路径模糊,仍围绕自身绿色升级说话

部分品牌商虽然意识将绿色发展与自身企业规划结合推进,但在具体实践绿色供应链管理缺乏成熟的经验借鉴,设计内容略显单薄。本土企业在绿色供应链中更多仍是注重自身产品的设计、质量,因此设计相关内容上更多还是围绕自身产品、自有工厂的转型升级上。对于上下游供应链伙伴应该如何合作,如何从整体供应链出发实现整条链上资源整合最优、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等问题缺乏清晰的认识及实践路径。

2.3 供应链模式传统,尚未形成绿色采购体系

本土企业供应商管理仍更多关注在传统供应链管理模式,普遍尚未应用具体绿色采购要求。而对于部分已在开展绿色采购的龙头企业,尽管品牌商表示会关注供应商在绿色方面的表现与责任,适当增设绿色指标以在供应商筛选过程中适当衡量评估供应商的综合水平,但实则绿色指标所占分值份额较低,对供应商的筛选结果影响甚微。

2.4 实践形式单一,推动供应链能效提升参与意识未形成

作为行业龙头企业,品牌商普遍对供应商能效提升工作表示认可。但从品牌商角度出发,供应商在绿色环保的管理更多从合规性考究,环保违规层面主要参考政府的监督结果。而对各供应商主体的节能工作,由于节能与企业自身经济成本直接挂钩,不会作过多干预,只需没有违纪违规行为即可。个别品牌商了解个体供应商缺乏资金、技术支持的困难,若有较好的解决方式,会愿意分享给供应商,但尚不考虑投入资金、提供技术辅导等举措。

3 绿色供应链推动能效管理的实践基础分析

3.1 企业管理层需具有高度绿色发展意识

目前绿色供应链的实际价值难以转换为产品金钱价值的体现,绿色供应链对企业的影响更多从社会责任效益方面出发。在该条件下,要企业接纳并认可“绿色供应链”的管理思维及模式,则需要管理高层对绿色供应链管理的内涵有一定的认识及理解,深刻认识绿色发展与企业发展协调统一的实质。实践绿色供应链的企业,已不仅仅关注运营带来的经济效益,而是从全局观的角度关注社会、经济、环境等多方面的综合发展。通过将自觉融入到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中,企业将结合自身的发展特色作出模式的创新与改变。

3.2 现阶段仍需借力政策鼓励及激励措施

目前国内本土企业主要跟随国家绿色制造政策的指引与资金支持,陆续开展绿色供应链的相关工作,同时也造成了企业习惯以“政策为导向、验收为目标、补贴为动力”的绿色供应链模式。在该模式影响下,一旦后期国家鼓励政策退减,个别本土品牌商企业的绿色供应链实践工作或会夭折。笔者认为,目前依赖于国家政策推动的模式虽然对龙头企业发起绿色供应链管理有较大的推动作用,但对于企业后期绿色供应链的发展与实践存在较大的不利影响。

3.3 需绿色资金支持中小型企业开展节能工作

目前中小企业迎合绿色供应链要求,实施节能改造实现能效提升,很大程度受到资金的限制。部分品牌商虽然已关注到供应链中小型企业的节能环保问题,并希望通过绿色供应链的管理改善自身行业供应链的绿色水平,但涉及到相关项目投入及中小企业绿色升级的资金情况时,并不愿意在这方面买单。据了解,目前部分银行具有绿色贷款业务,主要解决大中型企业开展绿色工作时的资金问题。对于中小型企业的贷款项目,需要其大型采购方出具担保,贷款形式方能形成。现阶段可支撑中小企业参与绿色供应链项目的投融资渠道必须有相应的龙头企业参与其中。

对于国家大力推动绿色金融项目,尽管重点支持方向包括了企业节能与绿色化改造,但支持对象均为单位资产规模较高、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就目前绿色金融政策要求来看,国家出台的此类政策均难以惠及本项目所重点关注的行业供应链的中小型企业。

3.4 需要更多绿色供应链技术指导

对于国内企业提供绿色供应链的指导,首先应提高本土企业对绿色供应链概念的把握及认识水平,提高关注产品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的绿色管理的视野,从绿色供应链的内涵出发思考各环节具体工作的设计;其次,由国家政策指导,出具具有参考意义、可落到实地的绿色供应链指导意见,引导企业从自身企业水平及现状出发,把握绿色供应链实施过程中的重点及环节,同时应关注到国家政策的退出机制;由绿色供应链专业研究机构出具绿色供应链案例集或相关书籍资料,加强绿色供应链成功企业实践经验的分享,加强企业之间的经验交流。

4 绿色供应链能效提升建议

4.1 提高中小企业能效管理意识及水平

针对目前国内中小企业节能积极性差、能源管理专业水平低等问题,建议一是政府加大中小企业节能工作推动力度,相关政策应及时普及到中小企业当中,让企业及时了解并掌握国家节能环保的工作要求及发展动向;二是加大节能环保、绿色供应链理念宣传,绿色制造将是立足于未来竞争市场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让节能减排意识逐步进入到中小企业的管理层,从企业内部形成生产绿色管理意识,萌发节能环保的动力;三是定期提供中小企业免费节能服务活动,由政府定期组织中小企业能源管理培训、企业快速能源诊断等简单形式的能源管理服务,从专业人员培养、企业意识建设、节能潜力挖掘等多方面让中小企业切身感受节能降耗工作的所带来的效益及魅力,从而提高企业投入节能工作的积极性。

4.2 品牌商绿色供应链管理意识提升与能力建设

考虑国家政策对本土企业的导向作用,政府部门初期应加强在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引导,帮助企业充分认识到绿色供应链管理的核心内涵,掌握先进管理模式,从而借此反思目前供应链管理不足;通过政策鼓励企业带动供应链成员主动履行节能降耗的责任,但在运行过程中应考虑政府角色在其中环节的退出机制。在日益严苛的市场竞争中,绿色消费意识将对我国企业绿色化水平提出更高要求,需要本土企业将绿色理念深入贯彻到企业中远期持续发展战略当中。绿色供应链管理正是符合大环境市场的竞争需求下,进一步扩大了品牌企业对上下游供应商的正向影响。能力建设上,需要更多绿色公益组织、研究院等机构着重整合社会上绿色供应链的有关资源,通过搭建信息共享平台,组织各优秀企业家就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进行经验交流等,使得各行业企业在交流中互相学习借鉴,营造良好的绿色供应链氛围,从中提炼出具有中国本土企业特色的绿色供应链模式,提高绿色建设能力水平。

4.3 供应链伙伴利益共享提升内在主动性

以能效管理为例,节能从本质理解实为实施企业降低成本的工作,同时绿色生产可成为供应商鲜明的竞争优势;对品牌商而言,供应商降本增效反映为整体供应链能源资源的节约,是品牌商对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重要环节,反映在经济上采购成本或存在更多的优惠空间。此外,推动绿色供应链能效管理工作最直接的成果是整体供应链节能量增加,若在企业节能量考核中可考虑供应链能效提升所带来的节能成果,一定程度上推动品牌商主动履行绿色供应链管理的相关责任。

品牌商必须意识到,在市场行为中,供应商同样接受着国家节能环保相关绿色规定的约束,某一个供应商违规被迫关闭,整条供应链的运作也将受到巨大的影响与冲击。正因为利益捆绑,品牌商与供应商作为绿色供应链的战略合作伙伴,不仅是一种信息和利益共享关系,更是行业运营过程中对绿色标准执行与意识认同的同步发展。具体到不同企业,利益共享内容及形式会进一步细化与丰富,信息、利益等资源共享模式实现将为绿色供应链管理的运行源源不断提供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4.4 加强节能合规性建设提供能效管理抓手

与环保工作强硬、刚性特征不同,目前我国对于节能管理工作更多以鼓励性质的柔性手段推动,即便品牌商希望对供应商的能耗管理提出要求,也缺乏相关的参考依据,节能合规性约束力不足导致绿色供应链对供应商能效管理缺乏有力的抓手。因此,应尽快完善能源管理法律法规,强对节能合规性要求的建设与细化;梳理行业能耗限额现状,结合国家节能工作形势更新已不满足发展需要的限额标准,合理提高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要求及门槛;加强节能工作宣传及监督力度,推动中小型企业节能管理意识的重视,撬动节能潜力的挖掘工作;加大节能违法违规处罚力度,提高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违法成本,以扭转目前“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局面,树立供应链企业绿色形象,营造良好的绿色供应链市场氛围。

4.5 积极探寻惠及中小企业绿色金融渠道,降低绿色融资成本

国家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就目前重点支持方向上看,仍未敢迈出实力宏厚大型企业圈界。建议考虑为中小企业搭建绿色金融平台,开通绿色融资渠道,进一步发挥绿色金融在绿色供应链能效提升管理的正向激励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建设平台提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借鉴中国银行“信贷工厂新模式”,定制差异化绿色金融产品,为中小企业开展绿色工作提供金融支撑;同时鼓励当地龙头企业推行绿色供应链,以“小项目捆绑为大项目”的联合形式申请绿色资金支持,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绿色产业。

4.6 鼓励企业模式创新,优化供应链管理流程

在模式改变过程中,龙头企业不能将目光局限自身内部,应当重视供应链节点上的各个企业的优势识别及资源重组,从而最大限度提高所打造的绿色供应链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同时在优化过程中,品牌商应充分考虑到现实情况,对于现状较差、绿色程度较低的供应商不应直接排除。绿色水平薄弱的供应商作为整体供应链绿色潜力提升的重要组成部分,品牌商可对该部分供应商其提供相应的帮助,通过技术引进、知识传递、资源共享等形式,帮助其通过节能改造提升自身绿色制造水平,将其劣势有效转为企业竞争优势,与整体供应链的绿色匹配从而建立起新的战略合作关系,成为资源共享、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有机集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