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之初到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我国的能源领域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保障供给——保障供给的重点是国家大型企业、发电企业、大中城市以及涉及国计民生、军事国防等重点领域。能源供应的主体,煤炭是擎天柱,石油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新中国开启改革开放新征程。“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安全稳定的能源供应和快速增长的能源消费总量,有力地支撑了国民经济高速增长;能源成为历次经济社会改革先行领域,能源领域每次改革都推动着我国社会的快速进步”,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经济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肖新建于《改革开放40年能源发展:从跟随到引领》(2018年8月发表在《能源情报研究》)文章如是说。“这种表述是完全正确的。纵观人类发展史,人类每次巨大进步都伴随着能源的改进与更新,也就是说能源推动了人类历史进步和文明的发展。”长期在能源领域工作、原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局长徐锭明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徐锭明告诉记者,到2008年左右,我国终于基本摆脱了能源供给短缺困扰经济发展的瓶颈。随着煤炭、石油生产消费的快速增长,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中央早就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开始着手布局可再生能源发展。2005年11月,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的世界第二次可再生能源大会上发来书面致辞强调,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是应对日益严重的能源和环境问题的必由之路,也是人类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中国高度重视开发利用可再生资源,把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从那时起,可再生能源走上了快速发展之路,整个能源领域走上了结构转型之路。”徐锭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