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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民政部精心指导下,江西省积极稳步推进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做到“三个纳入”,融入全省工作大局。一是纳入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将殡葬改革纳入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乡风文明行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全域旅游等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加快补齐殡葬领域短板,努力实现“逝有所安”。二是纳入“一把手”工程。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出席现场推进会并作部署讲话,2018年15次对殡葬改革作出指示批示。市、县都召开了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出席的殡葬改革动员部署大会,形成了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共抓殡葬改革的良好局面。三是纳入重点工作考评。将“绿色殡葬”纳入高质量发展、乡风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考评,充分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
围绕“三个坚持”,加快殡葬设施建设。一是坚持规划先行。省政府出台了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制定了殡葬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省民政厅牵头编制了“十三五”殡葬设施建设项目库,制定了殡仪馆建设指南等指导性文件。市、县相应完善了殡葬设施规划,确保殡葬设施设备与殡葬改革推行相适应。二是坚持公平可及。严守殡葬事业公益属性,2018年,省级统筹各类资金9639万元,地方投入52.8亿元,全省建成殡仪馆86个、城乡公益性骨灰堂(公墓)1.1万个,7个县(市)城乡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实现全覆盖。三是坚持节地生态。设施建设坚持少砍树、少推山、少硬化,推广林地和墓地复合利用,做到节地生态、安全环保、保质保量。
江西省铅山县鹅湖镇公墓
健全“三项制度”,完善惠民殡葬政策。一是健全基本殡葬免费制度。建立遗体接运、暂存、火化、普通骨灰盒、骨灰寄存5项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制度,范围覆盖到全体城乡群众,每具遗体减免1000元左右。二是健全安葬奖补制度。各地根据工作基础和财力状况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和不保留骨灰奖补制度,完善主动迁移散埋乱葬坟墓奖补制度。三是健全殡葬服务收费制度。认真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加强殡仪馆、城乡公益性骨灰堂(公墓收费管理,规范经营性公墓墓位面积和价格。
推进“三项治理”,整治殡葬领域乱象。一是源头治理违规土葬。坚定不移推进遗体火化,全省遗体火化率较2017年底提升15.32%。全面建成基层殡葬信息员队伍,及时发现、报告死亡人员信息。依法关停棺木加工销售等土葬用品店4063家。二是稳妥治理散埋乱葬。依法拆除大墓、豪华墓、活人墓。采取能迁则迁能去坟头、降坟头、改卧碑则就地改造,再采取绿化遮挡等方式大力整治“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2018年治理42.1万穴。三是综合治理丧葬陋俗。完善文明节俭丧葬礼俗规范标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和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的约束作用。倡导乡镇村(居)干部主动参加丧属追思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