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冬君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文学院,山东 青岛,266580)
“艺考热”①艺术类高考,简称为“艺考”。另外以考生人数大省山东省为例,2018年有121087 人报考,比2017年增加11361 人。(http://www.ms315.com/html/20180224/201802241924271.htm)。成为社会的热点话题,其带来的潜在问题值得深层次思考,关于艺考制度的改进和如何构建新型制度框架也因此引起广泛关注。解决“艺考热”带来的问题,要从制度角度分析,并提出制度改进的路径。自高考恢复开始,艺考也随之恢复,把专业艺术才能作为人才选拔的首要标准。1984年艺考形成“专业课+文化课”的招考模式。2014年独立艺术院校“自划线政策”颁布,给了一些国家级重点艺术院校一定程度的招考自由。四十年来艺考制度改革相对缓慢,各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的改进也是在其原有的制度框架内,没有取得建设性的突破。学术界对艺考制度的研究虽不在少数,大多都是从政治制度强制改革方面分析艺考制度的改进策略,因政策执行阻力大,理论往往大而空,缺少必要的理论支持等因素,导致制度的改进,新制度的推行难度相当大,实用性不强。当我们把视线移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产生巨大影响的新制度主义时,不难发现其辩证的,综合多方面的制度变革视角为我们研究艺考制度改进提供了相当大的便利。基于此本文将试图结合新制度主义理论,根据我国艺考现状,为艺考制度的改进提供新思路、新方法。
为了提高升学率,艺考的需求市场迅速扩大,与此同时,艺考制度的改革却没有跟上步伐,存在明显的滞后性,严重阻碍专业型人才的选拔。这种制度发展的问题,据新制度主义视角分析,其原因主要在于制度惯性,特长针对性不足,培训机构课程制度的低效以及高中学生选择艺考的功利取向。
艺考制度在长期发展过程中,长期处于变革小,缺乏革新的状态。这种在一定时期产生的制度,在执行和操作的过程中极易产生制度惯性,形成制度路径依赖。也就是说,“文化在人生的每一个转变上,都在调整我们的生活,不论我们意识到与否,从生到死一直不断的压力,督促我们去遵循别人为我们定好的行为模式”②孙彤,李悦.管理心理学[M],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1993:55。。与此同时,由于长期处于对现有制度的延续,制度的缺陷也随之保留下来。难以纠正制度本身的不足,问题愈发严峻。在艺考制度推行的同时,社会自发形成对艺考制度的非制度理解,也就是说,社会习惯的传统对艺考制度造成了违背制度初衷的不良影响。换句话说,艺考制度是为了国家全面选拔人才而设立,而现在却成了一些文化课成绩较低学生进入大学的捷径,这违背了艺考制度设计的初衷,艺考制度因这些原因逐渐不适应发现迅速的现代社会,并最终成为与现实脱节的,阻碍人才选拔的僵化体制。“文化分不够,艺考分来凑”的思维模式,逐渐在学生及家长心里根深蒂固,艺考因此成了一种急功近利的工具。这种思想产生的根源就在于文化课与专业课成绩的比例设置不合理,艺考生文化课成绩在三百分以上,专业课成绩相对优秀都有希望被高校录取。文化课素质的偏低,对于专业素质的培养,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艺考专业毕业的学生素质堪忧,不仅对于学生本人的发展极为不利,对于学科的发展也是极为不利的。
新制度主义认为制度的某一方要实现利益最大化,将损害其他集团的利益。会打破制度原有的均衡,不利于制度的规范化发展。“艺考热”的背后暗藏很多漏洞,成为某些不法分子牟利的利器,因而严重损害遵循制度博弈规则的各方利益。为了获得艺考培训的高额利益,同时为了迎合考生心理,社会范围内大量投机分子通过开设艺术辅导机构,获得利益。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专业课考试是对学生专业水平的考察,包括美术,音乐,舞蹈等艺术种类,因其艺术特质,具有主观性很强的特点,加大了考核的随意性。不像自然科学类学科,有标准化、先验性的客观评价标准。因此很多辅导机构滥竽充数,无证经营,甚至自身缺乏艺术专业知识。学生病急乱投医,甄别能力有限,成为这些机构利益的牺牲品。艺考制度体系不完善,政府部门监管力度不够,制度各方利益此消彼长,恶性竞争,让投机分子有机可乘。
艺考一般需进行两次考试:专业水平测试和全国统一的高考。最初这种考试制度的制定是为了筛选具有一定文化基础的艺术特长生,实现个人价值的最大化。但是,随着高考升学压力的逐渐增大,艺考的这种对于文化课要求较低的考核形式,成为了文化课成绩相对薄弱的学生“投机取巧”,“曲线升学”的工具,学生及家长普遍认为艺考成绩可以弥补文化课成绩的不足。与此同时,市场经济迅速发展,明星光环在学生心中扎根,希望通过艺考走上演员明星道路的学生也不在少数。这些学生一般不具有良好的艺术基础,对艺术也没有浓厚的兴趣,对艺术的学习抱有极强的功利心。他们主要是在高中以后开始专业学习,力求在短时间内达到满足专业考试平均水平的效果。艺考生的学习模式是基于分数组合形成的,学生在高二期间会倾注大量时间学习专业课,受时间精力影响,基本上抛开文化课。在高三联考过后重新学习文化课,艺考生与普通学生在文化课上的差距被进一步拉大。这种分数组合方式严重影响到学生对文化课的重视,不利于学生文化底蕴的培养。
从目前艺考的制度惯性,培训机构课程设置的低效以及高中学生选择艺考的功利化倾向来看,目前关于艺考的制度设置问题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已经尤为突出。换句话说,我们应该试图寻找一种新的理论:这种理论不仅能够对人的行为进行分析,而且能够对人与人之间关系进行分析,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对其中必然发生的利益矛盾进行分析。因此,笔者试图从新制度主义的理论中探索其可能的方向。
马奇和奥尔森在1984 的《美国政治科学评论》上发表的《新制度主义:政治生活中的组织因素》一文,揭开了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研究的序幕。①朱德米.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兴起[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3):107-108。之所以叫新制度主义,主要是为了和旧制度主义进行区分。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目前新制度主义这一流派,或者说这样一种分析范式,已经超越了单一学科,遍及整个社会科学的分析范式。马奇和奥尔森认为,“制度是社会组织的规则,他包括惯例、程序、习俗、角色、信仰、文化和日常生活中的知识。制度不仅包括正式规则、程序和规范,还包括为人的行动提供‘意义框架’的象征系统、认知模式和道德模板”。②魏小梅,李宝庆.新高考进程中学校变革的困境与应对策略:新制度主义的视角[J].教育发展研究,2017(22):16。斯科特则从另外一个角度对制度进行定义,他认为,“制度包含三方面要素:规制的(regulative)、规范的(nomative)和文化-认知的(culture-cognitive)。它们构成了制度的三个主要成分,是三根支撑制度的‘柱子’(pillars of institutions)”。①柯政.学校变革困难的新制度主义解释[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7(1):45。
新制度主义突破了文化和制度的界限,强调文化-认知对制度的重要作用,以及对制度内部的组织和个体行为等产生影响。也就是说,“各方之所以会对行为和符号能有一个大致类似的解释,是因为在特定的场域中,交往各方共享一套特定的意义和符号系统,这套系统会以一种近乎标准化的运作方式对各种现象自动进行‘解码’,它是保证社会正常运行的‘软件系统’。在新制度主义看来,制度就是这样的意义系统”。②柯政.学校变革困难的新制度主义解释[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7(1):46。而一旦新制度系统内部的组织和个体的行为偏离了这套特定的意义和符号系统,就会带来“合法性”的问题。
新制度主义经济学以“制度变迁”为其研究的视角,其创始人诺思认为,“制度变迁是对构成制度的规则、准则和实施机制组合的边际调整”③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厉以平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225。,以求实现更高效率或者更高效益的新制度对原有制度的替代、更新和创新。制度变迁的理论假设是有限理性的“经济人”:立足自身,对周围环境的各种因素进行理性的分析,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选择能够使个体需求最大限度之满足的方案。其中,利益的最大化是行动者进行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行动者立足于成本-收益的计算路径,只有当预期的收益大于成本时,才会产生进行制度变迁的内在动力。
新制度主义认为,“制度分析的核心是在组织结构内部的效率和外部的制度环境之间建立联系”④约翰,丘伯.政治、市场和学校[M],蒋衡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4。,“制度分析实质上包括,对人的行为分析、利益矛盾分析、人与人关系(生产关系)三部分”⑤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117。。也就是说,制度所处的环境、组织或者个体之间的关系、行动者的有限“经济人”理性使我们分析制度变迁的核心。因此,本文试图以新制度主义来研究艺考制度的变迁,首先,用新制度主义社会学的合法性理论探究传统艺考制度培养人才的文化认知惯性;其次,以新制度主义社会学中的组织理论对艺考培训机构课程射程的低效进行探讨;最后,以新制度主义经济学中的有限“经济人”理性对艺考制度变迁学生主体的利益诉求进行探究。
1.传统艺考制度遭遇“合法性”危机。前已所述,文化-认知模式以一种特殊的机制来保护制度环境中的特定意义和符号系统,使个体认为我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我们应该这么做。正如斯科特所说,“服从在很多情况下是因为没有觉察到还有其它的行为形式;遵从常规做法是因为它们被理所当地地作为‘我们做事情的方式’”。⑥柯政.学校变革困难的新制度主义解释[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7(1):46。而传统的艺考制度在其变迁的过程中,无法突破原有文化-认知模式的束缚,陷入“合法性”危机,导致艺考制度变迁进展缓慢。首先,素质教育让位于升学率。作为学校,提高知名度的唯一途径或者说最为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升学率。虽然承认艺考制度的设置是为了具备一定特长技能的人才不至于因为文化课成绩过低而无法进入大学,但是目前不仅是学校,而且社会公众更重要的着眼点依然是升学。其次,社会对于艺考制度所具有的的价值观念的稳定性。前已所述,虽然都认可艺考制度设置的初衷,但是其目的首先依然是保证升学。
2.培训机构的利己性。布迪厄认为,“在高度分化的社会里,社会世界是由大量具有相对自主性的社会小世界构成的,这些社会小世界就是具有自身逻辑和必然性的客观关系的空间,而这些小世界自身特有的逻辑和必然性也不可化约成支配其他场域运作的那些逻辑和必然性”。⑦柯政.学校变革困难的新制度主义解释[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7(1):47。也就是说,培训机构作为一个组织,存在于社会这个特定的组织域中。为了维持其生存和发展,逐渐的形成了与社会进行交往的制度逻辑。艺考制度变迁的进程缓慢,既是培训机构利己性制度逻辑的必然结果,同时是培训机构自我保护制度逻辑的结果。首先,保证升学率。升学率是培训机构之间相互争夺生源的主要指标,学校或者公众对于培训机构的认可,主要在于升学率。其次,自我保护。由于培训是盈利性组织,自负盈亏,为了在最短的时间获得最大的效益,其只能在现有的条件下选择自我保护的制度逻辑。
3.艺考学生主体的利益诉求。前已所述,新制度主义经济学的有限理性的“经济人”理论,其最为根本的是行动者立足于成本-收益的计算路径,只有当预期的收益大于成本时,才会产生进行制度变迁的内在动力。艺考学生之所以选择“艺考”,是立足于自身有限理性“经济人”的角色。主要的源于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升学压力下的投入-产出。艺考学生之所以选择艺考,是希望在激烈的高考竞争中能够脱颖而出,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避开自己并不擅长的文化课或者说不与所有的考生在一个水平线上比拼,符合投入-产出的计算路径。其二,备考当中的效率-收益。目前艺考的培训可以简单概括为三个字:“短、平、快”,力求使考生在最短的时间内符合所报考学校或者专业的要求,不能达到对于学生深层次专业素质底蕴的培养。艺考考生立足于自身利益诉求的选择,与艺考制度变迁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产生矛盾,由此对艺考制度的变迁造成阻碍。
立足于新制度主义的视角分析,传统艺考制度遭遇“合法性”危机、培训机构的利己性、艺考学生主体的利益诉求。为此,我们试图提出以下路径:优化艺考制度变迁的内外部环境,化解合法性危机;综合培训机构课程的质量与创新,提升课程效率;立足于艺考考生自身,创新考评体制。
在人类行为的规则约束体系中,尽管正式制度构成了基本结构,但主导我们日常生活的行为规则很大一部分是由非正式制度而不是正式制度所决定的。①李光宇.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差异与链接[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9(3):149。因此,优化艺考制度变迁的内外部环境,实现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良性互动与融合,是艺考制度成功改进的必备要素。
要优化艺考制度变迁的内外部环境,应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第一,积极营造“艺术至上,重视知识”的艺考制度环境,这是实现艺考制度改进的社会心理基础。前已所述,文化-认知模式对既有的制度规则具有保护作用,即“社会知识一旦被制度化,就会作为一种事实而存在,成为客观实在的一部分,并在此基础上能够直接地传播开来”。②Lynne G.Zucker.The Role of Institutionalization in Cultural Persistence.America Sociological Review[J].1977(5):726-743。因此必须帮助学生及其家长扭转仅仅把艺考当做为升学工具的不良心理,正视艺考的价值,力图实现把对于艺术的热爱作为学生选择参加艺考的第一心理,让艺考真正成为筛选优秀艺术人才的手段。第二,宣传艺考制度及其核心价值观。通过细化宣传相应制度,帮助学生及家长了解艺考的产生背景,目的,适用人群,学生在对艺考全面了解的基础上,有利于学生及其家长扭转现有的心理,做出合理选择,同时也有利于避免以往在制度设定在国家层面上的空泛。
制度的变迁意味着利益的重组,当艺考的各相关利益集团共同享有其带来的收益时,艺考制度就处于均衡状态,制度化也就实现了。为实现艺考良性发展,必须实现艺考各方(包括学生,高校,教育领导部门及其他社会艺术相关团体)利益的协调。
艺考的培训机构必须能够树立这样一种观念:为了获取利益的最大化,必须与时俱进或者兼顾学生的综合全面平衡发展。其应该主要的遵循以下两点:第一,创新课程培训体系。不仅为了学生的发展,更加是培训机构自己生存所必须,引领培训机构向着育人的方向发展,而不仅仅是为了短平快的获得应试技巧。为了适应日新月异的社会变化实际,创新课程培训体系应该是推动艺考培训机构良性发展的引擎。第二,因材施教。在不断创新课程培训体系的前提下,培训机构应该利用其自身的优势,针对不同的学生开展不同的培训课程,制定不同的培训方案。充分利用现有的师资开设不同的培训方案,既能够使学生能够实现高考的目标或者说愿望,同时又能够使教师的自我价值得到最大程度的体现。
在艺考制度变迁的过程中,艺考考生作为最主要的利益相关者,立足于升学压力下的投入-产出以及备考当中的效率-收益等,获得较好的考评是其推动制度变迁的动力。在这样的前提下,为了改善学生的功利化倾向,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与培训机构合作引导学生兴趣。通过与培训机构开展合作,比如为培训机构在学校内部提供教室,专门制定艺考考生的文化课上课方案,与培训机构的专业课培训方案相互融合,使学生不必走出校门就可以同时兼顾文化课和专业课,这样能够尽量避免艺考考生选择艺考的功利化倾向,引导好艺考考生的长远发展。第二,创新专业课考评体制。目前的专业课考评体系是一次性的,要不是以省或者市为单位的联考,要不是学校自我组织、自我命题的校考,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学生的心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因此我们可以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从高一开始甚至从初一开始对学生的专业课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记录分析,定量评价注重学生的成绩,而定性评价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其次构建多元的考评主体。突破以前的只能由教师充当评委的限制,学生自己、家长以及社会活动的多方参与者等等,都可以作为艺考考生学习过程中的评价主体,试图构建多元的科学的考评指标。
艺考是我国发掘专业人才的重要渠道,良好有效的艺考机制是社会各方的共同追求。在艺考制度改进的瓶颈期,新制度主义的思维方式和研究范式为我们提供了有力的理论基础,有助于新路径的提出。实现艺考制度的合理化发展,回归对艺考地理性关注,促进合理的艺考政策得到更有效的贯彻和实施,坚定不移地以为国家输送人才为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