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企业家精神与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研究

2019-03-03 09:35刘树升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9年4期
关键词:政商弘扬企业家

刘树升

(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山东 济南 250399)

企业家精神与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十八大以来党的大政方针中经常出现的词汇,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在系列重要讲话中提及。十九大报告提出,“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31页。,“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2)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第40页。。两个议题同时在十九大报告中出现,更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作为事关政治、社会尤其是经济领域的重要议题,企业家精神与亲清政商关系具有十分密切的联系。

一、概念解读

(一)企业家精神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而企业家精神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是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驱动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全面深化改革,就要激发市场蕴藏的活力。市场活力来自人,特别是来自企业家,来自企业家精神。激发市场活力,就是要把该放的权放到位,该营造的环境营造好,该制定的规则制定好,让企业家有用武之地。”(3)《习近平出席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人民日报》2014年11月10日,第1版。

一般来说,创新、冒险、拼搏、追求卓越等是企业家精神内涵的基本要素,2017年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弘扬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精神,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精神,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的精神。《意见》全面权威地概括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秀企业家精神,在拼搏、创新、争先等中外企业家精神共同特质的基础上,增加了爱国守法、服务社会等内容,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是新时代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基本遵循。

(二) 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政商关系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议题,涉及政治与市场、政府与企业、官员与商人,“它反映的不只是政与商的关系,更折射出权力与资本、政治运行机制与经济运行方式之间的联系和博弈”(4)邓凌:《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症结与出路》,《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6年第4期,第67页。。2016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六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时首次提出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何谓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领导干部而言,“亲”就是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清”就是清白纯洁,不搞权钱交易。对民营企业家来说,就是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5)《习近平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讨论》,2016年3月4日,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6lh/2016-03/04/c_1118236318.htm,2019年10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我们要求领导干部同民营企业家打交道要守住底线、把好分寸,并不意味着领导干部可以对民营企业家的正当要求置若罔闻,对他们的合法权益不予保护,而是要积极主动为民营企业服务。各相关部门和地方的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听取民营企业反映和诉求,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6)习近平:《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8年11月2日,第02版。

《意见》进一步从政、商两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要坦荡真诚同企业家交往,树立服务意识,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同企业家建立真诚互信、清白纯洁、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鼓励企业家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交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解决问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讲真话、谈实情、建诤言。引导更多民营企业家成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模范,更多国有企业家成为奉公守法守纪、清正廉洁自律的模范。”(7)《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2017年9月25日,http://www.xinhuanet.com//2017-09/25/c_1121722103.htm,2019年10月28日。山东、广东、河南等省及众多地市也出台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办法等,对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作了进一步解读。

二、 弘扬企业家精神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有机契合

作为市场经济领域的两个重要议题,弘扬企业家精神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

(一)弘扬企业家精神,有助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企业家作为政商关系的一方主体,是否具有优秀的企业家精神,对政商交往的规范与否、政商关系的亲清与否有重大影响。对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最重要的企业家精神有以下几点。

1. 遵纪守法精神

这是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最为重要的企业家精神。企业家如果能够依法合规生产经营,依法维权,讲求诚信,主动抵制逃税漏税、走私贩私、制假贩假、污染环境、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不做偷工减料、缺斤短两、以次充好等亏心事,身正不怕影子斜,就会避免大多数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等破坏政商关系的行为出现。否则,企业家没有守法观念,一味追求经济效益,无视社会效益,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自然无所顾忌,一旦违法,为了逃脱惩罚,就会想尽办法求得公权力庇护,采取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污染政商关系。

2. 艰苦奋斗精神

艰苦奋斗精神要求企业家自强不息、勤俭节约,反对享乐主义,力戒奢靡之风,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这也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保证。梳理近年来查处的众多官商勾结的大案,商人不将精力用于生产经营,不思创新争优,反而投机取巧,依附公权力,习惯依靠寻求关系、建立关系、维护关系、利用关系、发展关系来绕开法律和正当的行政管理,获取企业发展特权,其手段包括向政府高官及亲友输送金钱、股权等不正当利益,用美色、赌博等低级生活趣味腐蚀等。如房地产商赵晋,通过行贿、提供性服务等方式,勾结高官,获取非法利益,前后有江苏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原书记杨卫泽,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等多名省部级高官因之落马,严重污染了政商关系和政治、经济、社会生态。改革开放已四十余年,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背景下,老一辈企业家筚路蓝缕、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尤其需要在年青一代企业家中传承并弘扬。

3. 履行责任精神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家身上体现着荣誉感和使命感,他们勇于干事担当,乐于服务社会,具有致富思源的情怀。这种具有高尚人格境界的企业家,在政商交往中会秉持做人做事原则,自尊自重,不会沦为公权私用的帮凶,不会为了一己私利不择手段。他们能发挥优秀企业家的示范带动作用,为构建新时代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作出表率。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公益慈善事业和“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的无私奉献者——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永好(8)《“改革开放40年百名杰出民营企业家”名单发布》,《人民日报》2018年10月25日,第6版。,便是优秀代表。

(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企业家精神得以弘扬的重要前提

如果政商关系不亲,政府与企业之间存在隔膜甚至猜疑,政府不会主动服务企业,企业家在干事创业时就会充满顾虑,在发展遇到困难时缺少信心,在发现机遇时不敢冒险,企业家精神就会萎靡不振。“十八大之后,要求越来越严,作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配套’,有些地方还出台了不少政商交往‘十不要’清单,譬如‘绝对不要与商人去娱乐场所’‘不要与商人打业务牌’等等……高压之下,即便是本应主动和企业打交道的工商联干部,也渐渐有了心理包袱……政府官员的‘避嫌之举’,无形之中在企业和官员之间铸造了一扇看不见的‘玻璃门’。”(9)杜茂林:《什么车可以坐?那些饭可以吃?政商交往的尺度》,《南方周末》2019年5月30日,第A1版。政商关系不亲造成的企业发展受阻、企业家精神萎靡,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原因之一。

如果政商关系不清,政商交往充满各种潜规则和利益交换,就会严重危及市场公平,损伤企业家精神。在这种经济社会环境中,企业家不用诚信经营,不用公平竞争,不用创新争先,只需将精力用于打通关系,甚至采取不法手段,就能获取发展特权和资源倾斜。长此以往,既滋生腐败,严重危及政府形象和党的执政基础,又会在企业家圈子里产生恶劣影响,又何谈公平竞争、诚信经营、艰苦奋斗等企业家精神的保护和弘扬。

反之,政商关系既亲又清,企业家就会卸下包袱,轻装上阵,诚信守法经营,一心追求卓越,不断开拓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政府致力于优化服务,简政放权,加大帮扶力度,企业家获得政府配套的资金、政策、信息、技术等支持,将更加敢于创新,抓住发展机遇,不断做大做强。企业家致富思源,心怀感恩,会主动回报社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先富带动后富,创造更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既亲又清的新型政商关系中,在尊重和鼓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中,企业家精神将得到彻底激发。

三、 弘扬企业家精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意见》指出,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弘扬企业家精神和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并从党委政府和企业家两个层面来做。

(一)党委政府担当作为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弘扬企业家精神和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十九大报告、《意见》等以中央最高文件的名义专门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民营企业座谈会、致全国个体劳动者第五次代表大会贺信、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六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等,在多个重要场合、以不同形式反复强调。党的方针政策需要毫不动摇地贯彻执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落到实处,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花更多时间和精力关心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家成长,不能成为挂在嘴边的口号。”(10)习近平:《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8年11月2日,第2版。

1. 加强法治建设

人治高于法治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映射到封建社会的政商关系中,就是商人巴结官僚,资本依附权力,“红顶商人”们往往无视规则制度。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护、激发和弘扬企业家精神,最根本的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加强法治建设。一是依法保护企业家权益。需要保护的企业家权益包括人身权、财产权、创新权、自主经营权等,要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方面各环节,建立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长效机制,使企业家有安全感,不必以不正当手段寻求保护,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扰,一心一意谋发展。二是依法惩治违法犯罪。对企业逃税漏税、制假贩假、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惩治,尤其是以行贿等手段取得权力荫蔽,影响公平竞争,腐蚀政商关系,损伤企业家精神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官员随意插手干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为自己及亲友向企业索取不正当利益,甚至主动寻求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违法违纪行为,严格按照党纪国法追究责任。三是制定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弘扬企业家精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关键是如何把握政商交往的尺度,这十分考验政府治理能力和智慧。“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是各地进行的有益探索,对政商交往的事由、时间、地点、陪同人员、开支明细事项、记录备案、报批程序、信息公开等细节作出明确规定,使得政商交往有规可循、有理可依,保证交而有法、交而有方、交而有界,有效保护和激发了企业家精神,是依法治国战略的生动实践。2019年,山东省纪委省监委印发《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推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工作意见(试行)》,明确列出政商交往的9项“正面清单”和9项“负面清单”,济南、青岛等市也印发了相关意见、办法,明确列出公职人员和企业打交道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事实上,“2016年之后,一些省市就已开始探索建立政商之间正面交往机制,目前已有河南、广东、云南、浙江、江苏等地出台了相关文件,明确了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11)杜茂林:《什么车可以坐?那些饭可以吃?政商交往的尺度》。。

2.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可靠保障。一是提高监管审查水平。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反对地方保护,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2019年7月26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就在第十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市场准入、产业发展、经营运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还要建立企业家个人信用记录和诚信档案,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二是营造积极舆论氛围。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对保护和激发企业家精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具有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突出贡献、优秀精神和政商交往原则的宣传报道,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和宣传。2018年由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共同推荐宣传的“改革开放40年百名杰出民营企业家”名单,就产生了极大的正面宣传激励效应。对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的错误言论,如“民营经济离场论”“新公私合营论”“党建控制论”等,要及时澄清,让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12)习近平:《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

3. 提高服务水平

要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政府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减少对市场运行的行政干预,加强对企业家的行政服务,使得政商关系清上加亲,并以服务保护、激发企业家精神。一是以优质高效务实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优化面向企业和企业家服务项目的办事流程,推进窗口单位精准服务。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充分尊重企业家利益和意愿。完善涉企政策和信息公开机制,保证企业家公平、高效地获得信息数据,助推企业发展。“对支持和引导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克服困难、创新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要纳入干部考核考察范围。”(13)习近平:《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二是发挥统一战线作用,加大帮扶力度。非公有制经济是统战工作的重要领域,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是重要的统战工作对象,统一战线有责任也有能力为弘扬企业家精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作出贡献。建立健全由统战部、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等单位、组织帮扶企业家的工作联动机制,定期组织企业家座谈和走访,了解并帮助解决企业家实际困难和发展所需,支持企业家改革创新。更好发挥社会主义学院作用,开展针对企业家的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并就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政商交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内容,弘扬企业家精神等,与统战部、工商联联合开展调查研究,提出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切实发挥智库作用。

4. 做好教育引导和政治吸纳

对企业家规范参与政商交往、以自身健康成长培育企业家精神,既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又要加强教育引导,做好政治吸纳。一是做好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加强对企业家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企业家的国家使命感和民族自豪感,引导企业家正确处理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员工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把个人理想融入民族复兴的伟大实践,以优秀的企业家精神规范政商交往。发挥党员企业家先锋模范作用,以点带面,感染、带动党外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创新发展、履行责任,共同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做好政治吸纳工作,提升企业家发展信心和政治觉悟。政治吸纳是通过长期、制度化的方式将广大民营企业家吸纳到党和国家体制之内,使他们不再是游离于体制外的群体。第十三次中国私营企业调查数据显示,“被吸纳的党员企业家中有36.7%认为未来5年我国经济不可能陷入低迷,明显高于没有参加任何政党的民营企业家(29.8%)。这说明被政治吸纳的民营企业家对党和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更加认同,对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信心更足”(14)孙明:《新时代民营企业家的社会态度——基于第十三次中国私营企业调查数据的描述性统计分析》,《统一战线学研究》2019年第2期,第63页。。把有政治觉悟、有入党意愿、有能力水平的优秀企业家发展为党员,能进一步提升他们发展信心和政治觉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发挥统一战线作用。统战部门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通过联谊交友、组织企业家在社会主义学院接受教育培训等方式,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弘扬担当服务精神。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渠道,做好政治安排工作。第十三次中国私营企业调查数据显示,“政治吸纳中的行政吸纳对提振民营企业家的经济信心产生了积极的效果。36.9%担任或者曾经担任人大代表的民营企业家认为未来5年我国经济不可能陷入低迷,其比例明显高于没有担任人大代表的民营企业家(30.5%)”(15)孙明:《新时代民营企业家的社会态度——基于第十三次中国私营企业调查数据的描述性统计分析》,《统一战线学研究》,第64页。。统战部门通过做好综合评价工作,推荐思想政治强、行为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民营企业家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高在政商交往方面既亲又清的企业家的政治和社会地位,增强他们发展信心,不断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二)企业家同心同行

在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努力保护和激发企业家精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同时,企业家也要从自身做起,深刻学习领会中共中央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升发展信心和定力,不断培育优秀企业家精神,并与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一起构建、维护既亲又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1. 培育企业家精神

企业家精神是企业家能够带领一个企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在市场竞争中始终屹立潮头的根本内因。要按照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的企业家精神要求,充分利用党委、政府提供的教育培训等平台资源,勤练内功,不断增强领导力、创造力、工匠精神等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国家使命感、民族自豪感、遵纪守法意识、服务社会意识等思想政治觉悟,培育和弘扬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企业家精神,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企业家要学会将企业的发展目标、定位同党的大政方针保持一致,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在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军民融合、“一带一路”建设等诸多国家重大战略、决策领域,有抱负、有担当的企业家都大有可为。在企业发展目标与国家战略高度一致的基础上,企业发展动力会更强劲,发展环境会更优化,企业家精神会更昂扬,企业家将在投身国家重大战略的奋斗中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

2. 规范政商交往

企业家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主体,要在培育自身优秀企业家精神的基础上,在政商交往中进一步以实际行动推动政商关系实现既亲又清。例如,山东省纪委省监委印发的《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推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工作意见(试行)》中明确指出:企业及其负责人做到,“亲”就是主动同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沟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积极支持地方发展,争做“厚道鲁商”;“清”就是保持洁身自好,讲诚信、守商规、走正道,遵纪守法。(16)魏然:《厘清政商交往定位 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山东出台〈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工作意见(试行)〉》,《大众日报》2019年4月22日,第1版。

具体来说,在企业发展遇到困难和瓶颈时,企业家应主动向党委、政府反映和寻求帮助。在遇到机关工作人员故意刁难、不作为、索贿等违法违纪行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用法治规则打破潜规则。在企业获得党委、政府的服务、帮扶后事业蒸蒸日上时,企业家应致富思源,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方针,营造积极向上舆论氛围,促进政商关系清上加亲。在有政治参与需求和热情时,要通过加入中国共产党或民主党派、参加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工商联等政治参与渠道,合法有序地议政建言、表达政治意愿,而不能以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等非法手段,向公职人员拉关系、找门路、寻求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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