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丽娟,刘建荣
(湖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先进文化的凝练表达,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准则,也是引领人民思想的精神旗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体现了新时代的中国价值,包括国家价值目标、社会价值理念、个人价值规范[1]。古村落人文精神既是地方特色与文明发展相结合的历史产物,同时又是社会主义公民道德的伦理导向,而村落人文精神的高度提取和概括,则进一步凝练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和传承古村落人文精神,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蕴含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公民层面价值取向的普及与认同。因此,古村落人文精神是当下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可缺失的养料和载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离不开与村落精神的融通建构。
村落形成于农业时代,以村落精神为核心的村落文化是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的缩影,也是古代农耕文明的重要见证。村落人文精神则是一个村落的历史传统、观念意识、风俗习惯、道德规范和情感认同等要素的综合反映,是乡村文化“软实力”的体现,更是维系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精神纽带。以安徽歙县为例,村落人文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民价值导向高度契合,具有共同的价值指向。
中国传统伦理文化始终以家国一体为核心而发展,把人生的理想抱负与国家的富强和平联系在一起,心忧社稷、公忠体国、治国图强,是中国政治文化的核心内容与信念支撑[2]。中华民族历来提倡忠孝传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将个人修养与国家发展紧紧联系在一起,很多家风家训中也告诫子女要忠君爱国,孝顺父母。歙县各个家族的忠孝事迹相当丰富,《歙志》收录的《孝友》一卷就列举了27人的孝举,如棠樾鲍氏三人或遇贼愿代父死,或为母吮足毒,或背母深山躲避敌寇,如今,这些孝行事迹都被反复挖掘,作为教育资源被广为学习。对家庭的“孝”上升到国家便是“忠”,被周恩来誉为“后学楷模”的吴承仕,革命音乐家张曙,以及徽商这一全国闻名的商帮组织,他们都具有赴国急难的家国情怀。从明朝建立之初的漠北、蒙古时犯边境,到明中叶的抗倭斗争,再到近代的西方入侵等国难当头之时,他们或输粮于边境,巩固边防;或捐资筑城墙,抵御外侵;或出谋划策,领导抗倭;或弃商从戎,马革裹尸;或从事地下活动,积蓄革命力量;或创作歌曲,鼓舞士气。在民族危难之时,他们都将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涌现了一大批爱国名商与将领,体现了崇高的爱国精神。“忠孝传家”的理念激发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奋发图强的理想信念,也塑造了后人和亲睦邻、报国图强的当代情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3](P31)。自李克强总理将工匠精神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后,国人对其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工匠精神回归的呼唤也变得频繁和迫切。明万历年间编修的《歙志》,是歙县历史上第一部正式志书,其中专门设置了一卷《艺能》,里面分为“清艺”“绝艺”“巧艺”“奇艺”“精艺”和“幻艺”七部分,记载当时工匠们的成就和贡献。这一大批人格独立、读书明理、技艺精湛的良匠的出现,一是由于生存压力,就如《徽州府志》所载:“小民多执技艺,或贩负就食他郡者,常十九。”二是“耕读传家”教育风气的熏陶,徽州工匠相比于其他地方的工匠,有更好的学习环境,正是不负“东南邹鲁”这一称号。其三是阳明心学思潮的传播,王阳明认为“身为商贾也不害其为圣为贤”,这也影响到工匠们高尚职业素养的形成。正因为以上原因,歙县涌现了如奚超、胡开文和方氏父子这样的制墨巧匠,被称为“扇妖”的墩扇工匠,以及擅长“装池”技术,被称为“海内良工”的柳氏等。培育工匠精神是个人修养与社会影响的共同积淀,在新时代如何塑造和发扬工匠精神,古徽州工匠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可借鉴的视角。
中华传统文化一直强调为人做事诚信的重要性,认为诚信是中华传统伦理的基石,是立人、立国的根本[2]。徽商是我国十大商帮之一,明代前期就已经有徽州人外出经商,明中叶时徽商则迅速崛起,以“徽骆驼精神”为核心的徽商文化源远流长,影响力巨大。徽州人口多,土地少,且赋税重,歙县人不得不为了开拓生存空间而外出经商,也塑造出他们吃苦耐劳、坚韧不拔的人生态度。更难得的是,他们摒弃了传统商人重利轻义、奸诈圆滑和崇尚内斗等特征,信守的经营理念是“讲道义、重诚信”和“诚信为本、以义取利”,在市场上取得良好信誉。有资料显示,歙县清代的盐商江氏,在盐荒时期,仍然控制盐价、不以敛财为道;胡仁之大灾之年不为“斗米千钱”所动,平价售粮的举动,都使徽商“信义”的风格得以彰显,进而成为徽商集团的标识。徽商身上孕育着浓厚的人文情怀,从小受到儒家文化的熏陶,追求道德理性和修身养性,在经商中将以诚为利、以信为赢作为商业之道,因此历史上对徽商有“虽为贾者,咸近士风”的评价。徽商的“信义”之道,还推进了古徽州法制建设的发展。徽商依靠民间契约来维护权益,并逐渐形成了凡事“立字为据”的习惯,使得健讼之风愈演愈烈,为人所责难,但这正是他们构建法制社会的有益尝试。徽商遵守的从商法则不仅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层面“诚信”的体现,更体现着对“公正”“法治”社会的价值追求。
友善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既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也是对世界文明有益成果的借鉴和吸收,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4]。徽州文化是在儒家文化、程朱理学文化的双重影响下形成的,继承了儒家的“仁者爱人”和理学严格的家族宗法制度,这也就形成了互帮互助、以众帮众的和谐精神。传统儒学文化提倡“和”的思想,为处理宗族内部关系和邻里关系提供了准则;程朱理学倡导“忠、孝、悌、义”等观念,增强了村民对封建道德伦理的信仰。由于受儒家文化和理学文化影响颇深,徽州人教育子女在家庭和社会中都要做到兄友弟恭、以和为贵。如歙县许氏在论分家产时就说过:“兄弟间只可论情,不可论理。”又如歙县明清棠樾牌坊群中的“乐善好施坊”,是朝廷对当地人鲍淑芳大做善事的嘉奖,其余的每座石坊背后也都有一个动人的传奇故事。这种友爱精神也体现在分布全国各地的徽州商帮中,他们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坚持做到守望相助、同舟共济。遍布各地的徽州会馆、同业公所的建立,为异乡的徽州人提供了物质保障和精神依托,突出体现了这种古代的“友善”精神,从而大大加强了徽州商帮内部的凝聚力。家传孝悌、与人为善、推己及人,这些都是当今提高个人修养、调节人际关系、构建和谐社会所需的品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友善”具有内在一致性。
尽管古村落人文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作用范围上有所不同,但二者在思想来源、内容构成、表现功能和最终目的上却具有内在的一脉相承性。
从思想渊源看,古村落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是以中华民族传统优秀文化和中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作为来源的。村落是社会最基层的地缘空间和组织单位,古村落相比于一般村落,拥有更集中和更深厚的历史文化实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较完整地反映某一时期的风土人情和民俗习惯,在历史进程中形成的特有的村落人文精神,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表现和生动阐释。中华传统优秀文化是中华民族的“魂”与“根”,是几千年来人民大众智慧的结晶,蕴含着对于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根本性认识,具有引领思想、启迪人生的重要作用。如中华传统中儒家的“仁爱”“德治”,道家的“天人合一”,佛家的“度己度人得正果”等修身处事之道,经过几千年的融合,道、儒、佛三家以道行、儒礼、佛法为灵魂,影响着每一位华夏子孙。同时,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中,党领导人民在伟大的社会主义实践中,创造出革命文化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具有科学性、引领性、指导性、规范性的科学理论和基本道德准则,不仅是村落人文精神现代化的基本来源,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
从内容构成看,村落人文精神是蕴含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中的,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个性与共性的统一。作为地方群体精神的集中体现,村落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是社会成员在生产实践中共同创造并认同的价值追求,是坚定信念、实现理想的精神支撑,是塑造三观、规范言行的道德准则。村落精神侧重于从地区的历史传统、风俗习惯、人文精神等方面勾勒出不同村落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研究发现,各地传统村落遵循和追求的一些价值理念、行为准则是具有同一性的,如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耕读传家的农耕精神、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是党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高度概括的全社会共同遵守和追求的价值目标,是党为了凝聚全社会共识而倡导的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村落人文精神的价值体现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取向具有高度的统一性与契合性,这足以说明村落精神的特殊性是蕴含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普遍性之中的。古村落人文精神虽然更多地表现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层面的价值追求,但同时又都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总体要求的具体阐释和生动体现。
从实现功能上看,村落人文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是群体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都是社会发展的价值支撑和动力源泉,也是塑造个人情怀、提升人生境界的内在动力和道德规范。村落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群体精神文化系统都具有以下功能:从人自身出发体现出“成人”和“成才”两种本体功能,“成人”即一个自然人成为社会人的过程,“成才”则是个体达到外部要求,成为社会有用之才。群体价值能够对人形成一种能动的、自觉的推动力量,对人的发展形成强大的驱动力。从人与人的关系来看,体现为建立在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上而形成的特殊凝聚力,这是在共同文化底蕴下形成的情感基础,使个体自觉地认同和服从于群体共同利益和价值准则;从文化的社会功能来看,与当前社会相适应的群体文化系统,从观念、制度上规范群体言行和社会秩序,对社会的稳定、政治集团的团结,乃至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都起到了积极的推进或维护作用;从文化的生态功能来看,村落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提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以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维护着与周围环境之间的能量交换与物质获取的原有秩序。
从最终目的上看,村落人文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是以为个人塑情怀、为社会促和谐、为国家寻发展、为民族谋复兴作为直接目的,而这些又全部统一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宏伟目标之中。以伦理为本的中国传统文化决定了古村落文化的道德属性,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则体现了核心价值观的主流属性。古村落人文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方面为社会成员提供了一个评判是非的标准,倡导品行之美、智慧之美、理想之美与情操之美,促进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培育;另一方面,也为我们要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家、什么样的社会、做一个怎么样的人提供了指引方向,引导着人们正确地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如村落精神里包含的“耕读传家”培养人自立自强,“和亲睦邻”引导人以和为贵,“工匠精神”指引人爱岗敬业,“乡贤精神”教导人无私奉献,“信义至上”引领人以诚为本,“忠孝报国”启发人家传孝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是从个人和社会层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些都有利于弘扬社会正能量,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为推进“四个全面”和“两个一百年”目标夯实国家软实力根基。
当前的城镇化进程是伴随着工业化和市场经济逐渐兴起的,在市场经济逐利性的强大驱使下,人对物的占有、对金钱的追逐,掩盖了人对精神文化的追求,从而导致精神文化的匮乏以及“为了炫富而占有”“为了占有而占有”的空虚[5]。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指出:“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深入挖掘农耕文化中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朴民风中的重要作用。”[6]歙县古村落人文精神在当代重在传承,如何将之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融合建构,以达到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形成良好家风乡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的,需要探索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村落人文精神建设相得益彰的合理化路径。
传统村落是中华文明最原始的聚集地,也是村落人文精神的物质载体。通过法律法规保护古村落,是传承古村落人文精神的前提。有学者认为,目前的传统村落保护存在着法律定位不明、保护对象混乱、保护手段有限等问题。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应加强传统村落的人大立法和地方立法工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在推进法治化保护过程中,要注意以下问题:第一,一般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由于地域、文化、历史等因素,不同古村落形成了不同的特点。因此,在法治化保护中,要根据村落独有特点出台地方性法规,做到共性和个性的统一。第二,村落保护与村民利益之间的矛盾处理。古村落保护离不开有形的物质载体,多数表现为传统房屋建筑的保护。如政府在保护时按照有关法律不允许村民对房屋进行修缮和改建,但古建筑由于年代久远和失修,已经影响到村民的生活质量。“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求维护好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在法律法规中要处理好二者之间的矛盾,落实村民基本权利的保障。第三,建立完善监督和考核机制。监督机制是传统村落保护的防护网。应明确保护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让村民和村委会对地方政府保护过程和结果享有知情权和建议权,同时地方政府要积极主动公开有关信息。考核机制则是传统村落保护的检验石,应该将村落的保护和发展效果、村民幸福感作为更重要的评价标准。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是有其客观要求和历史使命的,主要是针对国内存在的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领域价值取向多元化提出的,要架构起村落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相通的桥梁,就必须要加强对村落精神与多种社会思潮、价值理念的引领与整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3](P42)。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与发展,在我国思想文化领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社会思潮。一方面,我们承认社会思潮的多元存在的客观性与合理性,但另一方面,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削弱或放弃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削弱或放弃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大力宣传村落精神中的优秀传统文化,有利于弘扬主流价值观,更加深刻理解优秀民族文化的内涵,实现农耕文明的价值回归。村落人文精神的弘扬和传承,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为人民群众提供正确价值导向,提供是非对错的价值标尺;要坚持用先进文化所要求的发展方向、所提倡的道德品质、所形成的社会规范、所制定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其他非主流价值观的发展,限制其影响;要坚持用先进文化兼收并蓄的包容性,吸收一切有益于人类文明的成果,形成一元主导、多元并存的文化发展新格局。
村落与乡村的形成发展是基本同步的,村落人文精神的现代化离不开乡村文化的发展。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引导村落精神的重要途径之一。我国现有的六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形成多年,但由于城乡的不平衡发展,农村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仍然存在许多短板。用村落精神来培育农民的思想道德,实现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性互动,就必须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应从供给内容、供给方式和人才建设三方面着手。一是实现多元化供给。利用古村落的人文精神丰富供给内容,如在送文化下乡中结合当地的历史人物故事,用电影、戏剧呈现出来,农村书屋中添置当地的历史文献和人物传记,丰富了村民的精神生活,让村民更了解本地文化,实现文化自知和自觉。二是创新供给方式。“互联网+”时代,要依托科技实现“传统村落+”模式。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都具有传播速度快、影响力广的特点,数字化博物馆也是重要、有效的传播载体,要充分利用村民手中的智能设备,激发农民兴趣,实现文化自爱。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当前很多传统村落中都出现“空心化”的情况,文化传承人的缺乏也是一个现实问题。政府要加大人才引进投入、制定激励政策、完善绩效评价体系,也要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唤醒当地居民的主体性保护意识,实现文化共建共享和文化自信。
古村落人文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践行,说到底是属于价值观和文化建设工程,它与经济的发展、政治的进步、社会的和谐、生态的文明程度密不可分。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虽然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但仍然有许多与人民利益密切相关的难题必须着力加以解决。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价值最大公约数”的认同,降低了人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面对新变化、新问题、新要求,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调协调性、系统性发展。经济发展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目标,以供给侧改革为主线,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文化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保障人民根本权益,加强制度保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在社会建设上要加强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应对解读,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贯彻绿色发展,使环保理念深入人心,建设美丽中国。只有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这“五位一体”的协调发展,才能真正有效促进村落人文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通共建,才能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巩固中华民族强大的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