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久
澳大利亚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联邦、州、地方(市议会或县、郡议会)三级政府管理,三级政府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履行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每级政府相对独立。
澳大利亚政府公务员又称为雇员,其范围比较宽泛,从政府职能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公立学校的职员和教师,到环卫工人,基本上由政府财政供养的公共服务部门的员工均属公务员范畴。
澳大利亚政府公务员管理和公务员培训工作,随着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公共服务模式的改变而调整。80年代后期,为了解决经济衰退、财政赤字问题,在管理主义、合理主义的推动下,政府开始放松管制,精简机构、人员,控制和缩减经费开支,在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引入市场机制及私有化。在公务员培训方面,政府下放权力,不再设立公务员培训的统一管理机构,由各个部门自己决定雇员的培训;政府给予各部门更多的培训预算支持;在公务员培训领域引入商业化管理机制;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体现出更大的灵活性,鼓励公务员适当流动,部门负责人(经理)也有了更大的培训决策权。通过学习考察,我们认为澳大利亚目前的公务员培训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公务员培训以法律为依据,以职业教育为依托
《公共服务法》是澳大利亚公务员管理的基础法,其第10条规定了公共服务的15条价值理念,第13条规定了公务员必须遵守的13项行为准则。该法明确了公共服务部门雇员的权利义务,规定了包括地方行政首长、部门员工、执行机构负责人等不同职位的责任、任用和管理。根据该法规定,各级行政首长对下属员工的绩效具有直接的评定权,行政首长有权依法直接决定雇用和解雇员工。法律对行政首长的高度授权,为各级行致机关管理人员实施员工绩效考核,提出培训需求,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公务员为了适应岗位工作的要求,为了实现个人聘任、晋升、转岗等目的,也要充分利用法律规定,通过培训提高自己的适应能力和竞争力。
澳大利亚政府把职业培训放到了提高公民劳动力素质,保证国民经济高质量、高效益运行的高度来认识,实施规范有序的职业培训管理,加大经费投入。职业教育培训的高度发达,为公务员的教育培训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条件。随着职业教育培训的快速发展,公务员教育培训已被纳入职业教育培训的范畴,成为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持公务员岗位专业技能的不断更新,政府部门多通过邀请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对部门员工进行培训,或是员工根据自己需要到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学习。
(二)培训机制更加灵活,培训市场开放竞争
政府的培训权力下放以后,集中的政府公务员培训机构被取消,转而实行政府政策主导、部门自主负责的多元化体制。公务员培训什么内容,到哪个机构去培训,使用多少经费,决定权在政府各部門或法定的独立机构。联邦政府更多居于政策引导、行业认证、市场监督的宏观管理角色,通过成立一系列专业或行业协会等,加强对职业教育培训的指导、规范、服务和监督,但不再实行集中统一的管理。
政府各部门或法定机构总的培训计划是在公务员个人培训计划(需求)的基础上综合而成的。涉及新的法律规定,新的技术推广,需要对公务员进行普遍培训或一个方面培训内容有较为集中的需求时,各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的培训主管就会集中组织培训,一般是采取外包给某个培训机构的方式。对于比较分散的培训,一般是列入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分散参加社会机构组织的相应培训,费用可由本单位支付。有的培训项目是政府或某些社会机构资助的,经申请、批准,可免费参加培训。
出于效率和效益的考虑,各单位更多的是在社会上寻找更有效更方便的机构解决培训员工问题,也就是将培训外包。这就为社会上的培训机构参与公务员培训提供了机遇,同时形成了较大的培训市场。承担澳大利亚公务员培训任务的机构可大致分为五类:第一类是政府部门(如:新南威尔士州税务局培训中心)或法定机构内部的培训机构;第二类是公立专业教育培训与咨询机构;第三类是公立学校,主要是大学、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TAFE),专业学院等;第四类是成人和社区教育机构;第五类是私立培训机构。
(三)注重培训需求分析,个人发展与组织发展并重
澳大利亚公务员培训计划建立在公务员个人发展计划基础之上,培训既反映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需求,贯彻政府政策方针,灌输共同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更反映每一位被培训者个人岗位能力的实际需求。每一位被培训者在知识背景、工作技能、工作经验、生活阅历、个人发展计划等方面都有特殊性,表现出不同的培训需求。
澳大利亚的公务员都要根据自己的岗位要求和职业发展规划来制定自己的培训计划。行政领导把个人的培训需求视作部门培训方案产生的重要因素,雇员可以和领导坐在一起研究自己的培训需求和个人职业生涯规划。部门领导(经理)根据本部门工作规划及雇员的表现,综合考虑,安排下属参加合适的培训。
同时,各个公务员培训机构在设计培训课程时,都会广泛征求被培训者的建议,深入了解和分析被培训者的愿望和具体要求。在每期课程结束时,培训机构还认真组织评估,对教学计划和教学实施情况等方面听取被培训者的意见。在这个过程中,也充分体现了培训组织者对被培训者需求的考虑。
(四)培训课程针对性强,培训形式灵活多样
澳大利亚公务员教育培训十分注重课程设计的针对性,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体现出不同的侧重点:
一是入职培训。这是针对新入职公务员提供的培训项目,目的在于使每一位新任公务员都有机会获取他们从事的工作必需的技能和知识,了解公务员系统的组织结构、公务员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等公务员岗位责任方面的课程。
二是职业教育培训。这是面向每一位在职公务员,旨在进一步提高公务员专业技能的培训。职业教育在澳大利亚很发达,加上公务员岗位的日趋专业化,职业教育与澳大利亚公务员培训越来越紧密结合。
三是继续教育。这是针对提高在职公务员综合素质而提供的一种高等教育,包括理论训练和综合管理素质训练等,大多属于研究生水平的训练课程。这种培训主要由部门委托大学等培训机构进行,通过大学培训获得正式的资格认证。
(五)以岗位能力为目标,培训内容体现专业化
澳大利亚公务员培训主要以岗位能力培训为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培训课程:一是加强公共服务体系价值观、职业道德和公务员行为准则等方面的职业规范教育,强调公务员做好本职工作、履行好岗位职责;二是开拓视野、运筹决策的管理才能发展培训课程,侧重提高领导人才的管理决策能力;三是提高岗位专业素质的专业技能培训,与岗位专业需要密切相关。
澳大利亚各行业或专业协会负责制定培训标准和内容,负责提供培训课程或审定培训机构的资格和课程质量,负责检查、评定、发放证书等。行业或专业协会对培训的要求甚至高于政府部门,这就有效地保障了培训市场的专业化高效运转。
(六)重视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培训,体现政府行政理念
于1999年颁布的澳大利亚《公务员法》(the Public Service Act 1999),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强调了公务员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以此来保障公共服务人员的规范、高效、廉洁等。在重点抓好公务员专业技能培训的同时,澳大利亚政府也高度重视行业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这一点在针对公务员的培训中也得到了充分体现。
为了给所有公共服务部门提供一整套培训课程,帮助政府部门员工了解和履行公共服务职责,加强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培训,联邦政府主要通过澳大利亚公共服务委员会等机构提供全国范围的相关培训课程。具体包括:公共服务价值标准和行为准则、职业道德发展、针对土著雇员的课程、财政管理制度、代表部门与客户联系沟通的技巧、领导团队能力、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等。通过培训有效促使澳大利亚整个公共服务体系的公平、公正运转,也使公务员职业素质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等方面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专业技能培训相结合,使澳大利亚政府公务员成为专业的、高素质的公共服务人员。
(摘自《紫光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