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俊峰
最近大家陆续在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上填报个人专项附加扣除,可以说个税改革把HR们忙坏了。没办法,很多HR缺少财务常识,忽然要做这些事情确实有些困难。其实这件事情不着急,只要是2019年1月1日之后都可以,即便晚几个月,甚至到2020年3月1日开始汇算清缴时再搞清楚也没问题,只不过一个是按月预扣预缴,一个是汇算统一退税。除了期限问题,还有几个问题是大家关注的,笔者以通俗易懂的方式来诠释一下。
子女教育费方面,分为学前教育支出和学历教育支出,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属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专科、本科、硕士、博士教育)属于学历教育。按照规定,纳税人有子女处于学前教育或学历教育阶段,均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可分别按每孩每月500元扣除,也可由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
也就是说,在子女处于全日制教育的情况下,其实就是由父母按照标准定额扣除。其中可能会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博士是允许结婚生子的,而且博士有工作也是允许的,很多博士的确在参与导师的项目并获得收入。如果一个博士生的孩子同时在读幼儿园,这部分教育费该怎么扣除?据笔者了解,其实这种情况也不在少数。操作中,在博士的父母扣除博士教育费的同时,博士也可以扣除自己孩子幼儿园的教育费用。
此外,虽然纸质申报表上子女数量栏上只留了2个空格,但是实际上并没有限定子女人数,只说“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那么这句话也可以理解为,无论是计划生育内还是计划生育外的子女,甚至非婚生子女,所有孩子都应该享有同等权利。
还有人问,孩子在国外留学可以享受这个待遇吗?其实也可以。虽然对于留学费用来说每年每个孩子1.2万的税前扣除只是杯水车薪,但是也聊胜于无。只是,子女留学的学校必须是我国认可的,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备查。
另外,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比较好理解,但是关于高中阶段需要解释一下。高中阶段其实不仅仅指我们通常熟知的普通高中,还包括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中专、技校和职校。这里所谓的普通高中,是职业高中的对称,因此包含了我们通常理解的重点高中和一般高中。
在继续教育方面,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本科以下同一学历教育支出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除,也可以由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支出扣除,但不得同时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若纳税人工作后再接受在职研究生及以上的学历教育,只能由纳税人本人申报学历继续教育支出扣除,其父母不能再享受子女教育支出扣除。
子女教育支出与继续教育支出听着类似,却有一定区别。怎么区分这两者?我们通常的理解是,接受成人教育的大专和本科算继续教育,本科以下可以选择自己或者父母扣除,怎么选比较合适呢?一般来说,由工资高的一方扣除相对比较合算。本科以上没得选,只能自己扣除。
硕士和博士,目前还分在职和全日制两种。研究生(包括硕士和博士)在职的算继续教育,全日制的算子女教育,这是有严格区分的。
另外,考取职业资格和职称也算继续教育。需要特别提醒大家一句,职业资格和职称只有在人社部公布的名单里(详见人社部2017年68号文件),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专项扣除的待遇。可以说,这也是一面照妖镜——如果你研修的是某些商业机构自行开设的所谓认证课程、职业资格课程,最终不能拿到这项扣除权利,就说明你考的这项职业资格或职称不在国家认可之列。
赡养老人扣除也分两种情况,若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按2000元定额扣除;若非独生子女,则可按均摊、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的方式扣除,但任何一方扣除限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扣除金额合计不超过2000元。
仔细解读后会发现,老人的数量对赡养费用的扣除没有影响,只要父母中有一人年满60周岁就符合条件。而且,无论是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只要法律上存在赡养关系即可。但是,女婿赡养岳父母,儿媳赡养公婆不在此列,仅限于子女赡养父母。另外笔者也听到这样一个说法,就是伯父、叔父没有子女,由侄子、侄女实际承担赡养义务的,也可以算。但具体如何认定目前还没看到相关规定。
子女数量对分摊比例有一定影响。独生子女不必说,就是自己扣除2000元。有一个兄弟姐妹的,两人各扣1000元。就算两人当中只有一人在实际赡养老人,或者另外一个人放弃扣除,负责实际赡养的子女也只能扣除1000元。因此,只有子女数量超过3个以上,协商分摊才是有意义的。至于怎么协商,每个家庭的情况不一样,但只要家庭内部协调好,或者尊重老人的意见即可。
在填写纸质表格的过程中,HR们也遇到各种奇怪的问题,有些很有代表性,比如:“我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我和弟弟分别判给了父母,现在各自赡养父母中的一人,这种情况能不能算独生子女赡养老人?”这个问题乍一听上去觉得按照独生子女贍养老人来办理好像也可以,但是按照规定显然不行。政策当中提及的赡养费不看年满60岁的父母的人数,只看子女的人数并进行分摊。因此,父母的婚姻状况并不影响赡养费的分摊。
还有人问,“我的弟弟(妹妹)还未成年,现在我不仅要赡养父母,还要给弟妹交学费。我是不是可以单独一个人扣2000赡养费?”这个同样也不行。子女数量影响扣缴分摊,虽然弟妹未成年,不能分摊,但是你不是独生子女,所以也只能扣除1000元。
还有人想钻户籍管理的空子,比如兄弟姐妹均成年,特别是各自成家以后,信息都不在一本户口簿上了,难道税务局能查到?这个还真难说。我们绝大多数人是用脸部识别注册个税APP,大家想想为什么可以脸部识别注册?理由只有一个,公安机关的身份信息已经和税务机关联网,身份证照片都已经关联了。所以,户籍信息也可能已经共享了,户籍迁移的信息自然也都掌握了。
其实本次个税法修订时,列入信息共享的部门有很多,包括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一旦发现不合理的情况都可能深入调查。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首套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最长扣除时限不能超过240个月。
而住房租金方面,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未婚由本人扣除,已婚且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由承租人扣除,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可分别扣除。
提醒一下,这里优惠的是购房的贷款利息,而不是贷款本身。贷款利息也就是1000元钱。房租分三档,1500元、1100元和800元分别对应什么级别的城市就不多说了。总之房租和购房贷款利息两者只能享受其一。而且这次不看实际支付的利息或者房租的具体金额,只看该行为是否发生。因此即便实际支付的金额不到,也是按照规定的金额申报。
具体是这样的,夫妻两个在一个城市的,不管有房无房,就享受一处住房的房租或者购房贷款利息。所以,自己看拿哪处的出来扣除比较合算。如果夫妻不在一个城市的,那么两个人都可以扣除。如果夫妻在A市买房,丈夫在B市工作,妻子在C市工作,也只能是夫妻各选一处扣除,而不能三处同时扣除。
有人问,买了期房,还没办好房产证,但已经开始还贷款了,现在还在外面租房,这怎么算?这个当然只有房租可以抵扣了。没有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连号码都没办法登记,申报都没法申报,怎么扣呢?
关于房租部分虽然现在没有强制要求网签和登记,但是很多房东担心被登记后,税务局会上门来收房租的税,因此警告房客不要申报,否则涨租金。要不要申报,各有理由。但是从目前的趋势看,网签租房合同应该是趋势。而且在申请积分的时候,已经显现出来了。
还有人提出,我既没有买房也没有租房,很吃亏啊,所以,我打算找几个同事,互相之间签个租房合同,然后大家一起薅羊毛可以吗?听上去好像有点可操作性,毕竟这次租房合同的编号没有强制性规定,好像可以随便编。但是,这种行为一旦被查处,后果是很严重的,最轻的也是列入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现在个人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的操作很便捷,除了納税人直接到税务机关柜台办理、填写纸质信息表报送到所在单位,由单位统一录入的方式外,还可以下载个税申报APP直接填报,或登录各省市电子税务局网站填写。笔者建议下载APP自行网上申报,这样可能对个人信息保护得更好些。毕竟经手人越少,信息安全越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