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7年秋天,大明朝遇到了一个大麻烦,大学士张居正的父亲在湖广江陵(今湖北荆州)去世了。擱今天,这不是什么大事儿。但在当年,这是天大的事情,因为按照规矩,父亲死了,儿子得回家守孝3年。偏偏张居正不想走,皇帝和太后也不想让他走。15岁的皇帝和太后觉得离不开张居正的辅佐,而张居正也不想离开。
张居正当时的位置,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吾非宰,乃摄也。意思就是,我干的才不是宰相的活,我干的是摄政王的活。好不容易大权独揽,一旦离开朝堂三年,等再回来就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了。更何况,张居正主导的改革刚见成效,一旦离开会不会出现变数也实在令人担忧。
所以,皇帝、太后和张居正决定,以皇帝皇后的名义,让张居正夺情留任。所谓的“夺情”,就是为了国家不得不夺去你的父子之情,让你忍着悲痛继续为国效力。
这时候,整个朝廷的纠察官员包括110名监察御史和52名给事中,全部是张居正的人,唯张居正之命是从。所以张居正大概觉得,这事儿会很平稳地过去,舆论不会闹得太大。
然而事实证明他想错了。从翰林院的几十名官员去张居正私邸劝张居正赶紧离职丁忧开始,张居正“夺情”事件最终演变成一场震动朝野的巨大政治风暴。
官员需要为父母守丧三年,其实就是官员为老百姓做出表率,倡导孝道的一种重要方式。事关天下伦理道德和社会风气,所以古人将此看得极重。古代虽然有“夺情”制度,但仅限于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当时的大明朝,天下太平,张居正的“夺情”理由,确实不够充分。
在无数要求张居正老老实实回家守孝的人中,有一个叫赵用贤的,给张居正的打击特别大。因为他是张居正的学生。自古师生如父子,自己的学生都出来反对自己,你想想张大学士是什么滋味。而且赵用贤人品很好,挑不出什么毛病,这让张居正恨得牙根痒痒。最终张居正下了决心:芝兰当道,不得不除。
意思是:哪怕你们都是品行高尚的好人,但现在挡了我的道,我也不得不除掉你们。
于是他让皇帝使出了绝招:廷杖。很多人以为廷杖就是打板子,其实廷杖比板子可狠多了。廷杖是栗木所制,远端包着铁皮,上有钉子倒钩,行刑时候要脱掉衣裤受刑,一杖下去,肯定皮开肉绽。每打五杖要换一个行刑人,以确保打的力量足够。几十廷杖下来,即使行刑人有意照顾不下死手,基本上也是从屁股到大腿全部皮肉打烂。以当时的医疗技术,就算不死,没有几个月也无法痊愈。伤残者更是不计其数。
明朝的官员,凡是因为进谏挨了皇帝廷杖的,可能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却没有一个奸臣和汉奸。几乎所有为了进谏而挨廷杖的,都是忠心耿耿的直臣。真正做汉奸的,跳河都嫌水太凉,哪肯挨廷杖啊。
和赵用贤一起挨廷杖的,还有三个人:吴中行、艾穆、沈思孝。三人全都是因为上书要求张居正终止“夺情”挨打的。
吴中行挨了60廷杖,打完后他口鼻流血,奄奄一息。中书舍人秦柱(字汝立,常州府无锡人)很仗义,带着医官赶来救治才救了他一命。艾穆、沈思孝被杖八十,两人被打得昏死过去,三天后才苏醒,拣回一条命。
赵用贤也挨了60廷杖。在明朝所有挨廷杖的官员中,他特别有名。
史书记载:用贤体素肥,肉溃落如掌,其妻腊而藏之。
赵用贤是个大胖子,挨廷杖的时候,被打坏的皮肤从身上掉落下来,有的足有巴掌大小。他让老婆做成“腊肉”收藏起来,留给子孙后代做纪念。
(摘自“烧伤超人阿宝”微信公众号 图/黄文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