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松花江治理保护规划“一河一策”方案编制探讨

2019-02-27 02:05廉喜旺
中国水利 2019年2期
关键词:松花江河长吉林省

廉喜旺,赵 靓

(吉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130000,长春)

一、松花江基本情况

松花江是我国七大江河之一,发源于长白山天池,于松原市三岔河口处与嫩江汇合,在拉林河口流出吉林省。松花江在吉林省境内流域面积达7.58万km2,被誉为吉林省的 “母亲河”。松花江治理保护规划区横贯吉林省,这一区域地处东北亚战略要地,是我国“一带一路”战略重要环节,也是我国向东北亚开放的重要窗口,同时是东北老工业基地、重要商品粮基地,是东北地区互动开放交流的直接承载地。本次规划面积4.43万km2,河长960.5 km,涉及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白山市、吉林市、长春市、松原市等市(州)的20个县(市、区)。辉发河、伊通河、饮马河流域已分别编制相关河流治理保护规划,因此《松花江治理保护规划(一河一策)》不包含以上3条河流。

二、存在的问题

对照《吉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结合松花江实际管理保护现状,针对主要问题分析原因,形成问题清单。经调查,松花江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环境、水生态等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水资源保护问题

规划区用水效率不高,水资源回用率低,居民生活用水浪费现象还普遍存在。地下水利用方面存在开采深层承压水的情况,其中松原市宁江区毛都站镇牙木吐村和伯都乡新村一带地下水超采。

2.水域岸线管理保护问题

松花江干流丰满水库以下堤防已按标准建设,但吉林市城区部分堤段防洪标准不足,松花江干流龙潭公路桥阻水严重,流域内仍有25条中小河流需治理;受地形条件限制,松花江干流部分堤段的堤顶防汛道路无法按标准建设。水域岸线开发利用与治理保护不协调,防洪和维护河势稳定的压力加大;涉河建设项目对防洪、河势条件、岸线稳定性的分析论证不足;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受到侵占。

3.水环境问题

松花江干流主要污染来自上游支流汇入、周边城镇村屯生活污水、水土流失、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造成水环境污染的同时,也威胁到丰满水库、哈达山水库、引松入长、吉林市松花江和松原市江北净水厂取水泵站等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松花江干流和支流的沿岸村屯中存在随意堆放、倾倒生活垃圾现象,部分河段存在黑臭水体问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污水处理管网的污水收集率较低,管网漏失率较高,沿岸大部分乡镇没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或间接排入松花江。沿岸部分畜禽养殖场没有设置粪污收集、处理、无害化利用设施,引发水污染。规划区流域内耕地面积1 744万亩 (1亩=1/15 hm2,下同),农药、化肥的过度施用造成了严重的农业面源污染。

4.水生态问题

部分河流(头道白河、二道白河、漫江的干支流)因修建小型水电站引水发电,无法满足生态用水需求,鱼类洄游被阻碍,水生生态受到影响。松花江两江口以下流域属于东北漫川漫岗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是东北黑土区的核心地带,吉林省主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这片区域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土壤侵蚀强度为中度以上,人为活动较为频繁,对当地和下游造成严重水土流失危害。

三、管理保护目标

到2020年年底,水环境质量稳步提高,严重污染水体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支流水生态环境实现好转,实现“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恶化”的目标。松花江干流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2%以上;彻底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7;万元GDP用水量降低到86 m3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90%以上;重点地区河湖湿地生态环境用水状况显著改善;地下水超采基本得到遏制;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基本建成。

四、管理保护任务及措施

1.水资源保护任务及措施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和监控评价体系。加强节约用水宣传,推广应用节水技术。优化配置水资源,科学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提高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逐步建立符合市场导向的水价形成机制,制定水价改革意见,推进水价综合改革。遏制地下水超采。

2.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任务及措施

完善防洪体系建设,对流域内25条中小河流进行治理,对吉林市城区段未达标堤防进行加固建设。开展河流岸线登记,推动划定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工作。制定河道采砂规划,加强水利、国土、公安等部门协作,对采砂活动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完善监管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3.水环境治理任务及措施

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清理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治理城市河流黑臭水体,推动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清理整治水源地保护区内排污口、污染源和违法违规建筑物,设置饮用水水源地隔离防护设施、警示牌和标识牌。建设和完善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定期排查和不定期抽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加强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开展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行动,实施畜禽养殖粪污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降低污染物的入河量。加强对航运过程中船舶污染的监管。

4.水生态修复任务及措施

开展水源涵养区和生态敏感区保护工作,保护水生生境。开展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开展生态清洁型流域治理,探索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开展松花江支流大、中型水库生态放流调度工作,恢复河流丧失的生态功能和自净能力。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为,按照年段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五、保障措施

俯瞰松花江

①组织保障。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方案实施,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分办、督办等工作。要明确实施各项任务和措施具体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落实监督主体和责任人。

②经费保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河流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任务,建立长效、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③队伍保障。加强松花江管护队伍能力建设。鼓励设立企业河长、民间河长、河长监督员、河道志愿者、巾帼护水岗等岗位,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松花江管理保护工作。

④机制保障。结合全面推行松花江河长制的需要,从提升松花江管理保护效率、落实方案实施各项要求等方面出发,加强松花江管理保护的沟通协调机制、综合执法机制、督察督导机制、考核问责机制、激励机制等建设。

⑤监督保障。加强同级党委政府督察督导、人大政协监督、上级河长对下级河长的指导监督;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拓展、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监管效率。

⑥信息保障。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形成全流域统一的管理与保护信息平台,实现河流信息开放共享,为各级河长和各级河长制成员单位对其河流监管提供信息化支撑,及时向社会公告本地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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