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丽华
第一,内部控制意识不足问题。很多单位对内部控制不太关注,也未形成比较深的认识,存在相关制度太过理论化和制度化的问题,使实际执行难度大大增加;单位中的领导层不够重视内部控制工作,不以相关制度为依据开展相应的内部控制工作,灵活处理出现问题,造成制度执行难以取得比较理想的效果;相关部门在检查工作的过程中存在重制度制定而轻执行的情况与效果的问题,造成单位所制定出的内部控制制度存在形式化的特点,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只是成为装裱墙壁的装饰。上述几种情况的存在使单位频频发生随意核销往来账款、违规支出、超标支出以及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等违反相关规定的问题。
第二,会计基础工作太过薄弱问题。具体行政事业单位是会计人员综合素质过低、人才队伍建设配备力度不足,专业持续学习不够,难以适应新形势、新政策、新发展的要求,使财会人员对内部控制要求出现适应不良的问题,导致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力,难以取得较为理想的工作效果。
第三,成本核算要求缺失问题。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对许多成本管理工作不做出要求,存在不重视开展实物资产管理工作造成高办公成本与低利用效率问题的发生,同时在使用财政资金管理方面,投入产出,成本与绩效管控不力。
尽管近些年以来财政部相继颁发与实施了财会[2012]21号和财会[2015]24号等指导文件,但是由于每个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存在其特殊性,所以相应指导文件还是太过缺乏,没有太强的可操作性,难以很好地发挥指导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的作用,令许多单位常常感到困惑,难以找到工作的切入点。再者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涉及了预算管理方面、政府采购方面、资产控制方面以及合同控制方面等内容。一方面,许多单位的内部工作制度的业务覆盖并不全面,造成单位中一些经济活动难以找到开展的依据。另一方面,内部控制建设不到位是许多单位存在的问题,财务制度代替内部控制制度使用的现象也较为普遍,只规定了开支的标准与范围等,书面化的内部控制制度尚未形成,控制以财务人员丰富的工作经验为依托,太过随意;有一些单位虽然也开展了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工作,但是由于科学性与规范性的缺乏,导致执行难以得到落实,最终影响到监督作用的发挥。
当前,许多行政事业单位都存在财务部门中并入内审机构或者内审机构设置不够专业的问题,指向部门独立性丧失这一问题;加之绝大多数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都是由财务人员兼任或者改行而来,人员难免存在专业知识储备与更新不足、审计技巧与能力高低不一的问题,造成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保障不够有力,进而影响到内部审计应有作用的充分发挥。
一方面,做好内部控制意识的强化工作。具体是从做好内部控制体系中单位责任人主导地位的强化工作入手。主要由于在内部控制体系中单位责任人占据着主导地位,负有的责任包括所制定出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和合理性等,所以需要开展好以单位中的主要负责人与相关领导为对象的内部控制相关知识的宣传与培训活动,使其从内心认识到自身是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与财务会计工作第一责任主体,在对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所具有的重要性有了深刻认识的基础上,重视自身在单位内部控制所负有职责的履行,通过带头模范作用的发挥,使整个单位受其影响,进而能够使整体内部控制意识得到大幅度的提升;还应该在单位中做好法人经济责任制的逐步试点推行工作,把决策层所做出的决策与责任风险直接挂钩,进而使各尽职责、互相协调以及互相制约的控制目的得以实现;与此同时,还应该做好信息公开力度的强化工作,接受来自社会公众的外部监督。另一方面,做好会计基础的强化工作。单位成员素质的高度是内部控制成败的关键,再者单位的部门财务管理实施与内部控制建设的效果都受到会计基础工作薄弱问题的制约。因此,单位要想使内部控制水平得到有效提升的同时,尽可能降低不必要浪费的发生概率,需要做好会计工作基础的进一步强化工作。需要做好行政事业单位中会计人员工作基础方面的规范化培训教育活动,并以此为内控开展相关全面监督检查制度与配套奖惩激励的建立工作机制。
一方面,基于行政事业单位角度,制度是工作是否取得理想效果的有力保障。因此应该做好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立健全工作,并重视开展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使单位内部行为变得更加规范;单位还应该重视监督与控制重要岗位与薄弱环节力度的强化工作,做好以制度管人和约束人,使一个相对来说较为完整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得以形成,即合理设置内部会计的部门与岗位、清晰划分职权、互相分离的不相同职务以及互相牵制的各个岗位等。另一方面,基于有关部门角度,应该以广大行政事业单位所具有的特点为依据,做好一整套能将单位管理体制特性体现出来的预算管理方面、内部稽核方面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研究与制定工作;基于合理制度及与实际工作相符的情况,应注重做好执行与落实每项制度的工作,提升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的力度,保障工作开展以切实规章制度为依托,方便责任追究,借此使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变得更加有效而切中实际。
只有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才能使内部控制体系运行得更加健康平稳。因此,一方面,应该以单位委托或者工作需求为依据,开展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审计评价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方面与执行方面等实际情况。对于经过审计评价工作发现的内部控制失控点与薄弱环节等隐患采取积极的措施加以消除,使单位的系统健全方面、控制改善方面、风险防范方面以及效益提升方面等的目的得以实现。另一方面,单位还应该做到与时俱进,及时转变观念,通过专人制定或者内审机构的设立,强化与扩充内审人员或者机构的职能,使内审机构层次与职能都得到进一步的提升,最终使其独立性与权威性得以强化。总而言之,只有紧密结合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才能使一股持续而系统的评价监督力量得以汇集,进而使内部审计的应有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
本篇文章首先对行政事业单位所开展的内部控制工作中的内部管理力度不足问题、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问题、内部审计效力缺乏问题这三大现状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最后提出做好内部管理力度的强化工作、做好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工作、做好审计职能作用的发挥工作这三大改进措施,以期为行政事业单位解决好内部控制工作现状问题的同时,使内部控制作用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借此促进单位管理质量与效率的大幅度提升,最终促使单位朝着更加现代化的方向发展与进步,迈向更加美好与灿烂的明天。